法轮功是真正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对法轮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近年官场“倒查三十年”,中共各级官员被查。这些人均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记录,应了一句古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被审、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迫害修炼者的罪行不仅仅是局限在人间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报应的严惩。
一、原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委书记肖玉文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河北省媒体报道,原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委书记肖玉文遭恶报被查。
任华山,一九七七年五月出生。主要履历:曾任唐山市唐海县副县长,唐山市曹妃甸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曹妃甸区委常委、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等领导职务;二零一九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廊坊市文安县县长;二零二一年五月至二零二五年一月,廊坊市文安县委书记;二零二五年一月至二零二五年十月,任邯郸市副市长。期间,任华山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任华山任廊坊市文安县委书记、县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日,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范美令在廊坊市安次区租住屋被南门外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派出所警察将构陷她的所谓“案子”移交给文安县国保大队。三月十五日,范美令被文安县检察院的陈建峰非法批捕。四月十七日,文安县检察院将案卷转给霸州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杨玉彪。五月十七日,霸州市检察院的杨玉彪把案件提交给霸州市法院,由法官张斌负责审理。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廊坊市霸州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范美令非法开庭,法院门内外有大量警车、警察。后来范美令被冤判一年半。
◎文安县王彩霞、王再青、肖瑞苓被剥夺工资四年多。文安县新镇教师王彩霞、王再青、肖瑞苓,由于身体原因,先后于一九九七年、一九九九年、二零零六年修炼了法轮功,不但身体康复了,思想品行也得到了大大的提升,知道了如何做人,如何做一个更好的人。家人和同事们也对法轮功赞不绝口。二零一五年,王彩霞、王再青、肖瑞苓三位老师抱着对政府的最大信任,向最高法院提交了对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控告信。让人想不到的是,二零一五年十二月,文安县新镇文教室说因他们控告前国家元首,是参与政治,停发他们的工资。三位老师又找到教育局,教育局叫来了“六一零”头目。“六一零”头目根本不给讲话的机会,完全就是在听他说,三位老师只得抢着把真相讲完,但他无动于衷,还说:“我知道的比你们详细,我每天守着明慧网。不过你们跟我说说还行,要是去大街上说,就抓你们。算了,我还有事,想要工资呢,就得签三书。”
二零一九年五月初,三位老师把控告信交到文安县法院,法院迟迟不给答复,打电话问,被告知说只有一个不属受案范围的通知。通过别的渠道,听说法院已经和教育局通过话,教育局推给了政法委,所以法院不敢管。过了不久,三位老师又告到廊坊市中院,但中院和县法院的做法一样,不给答复,打电话催,才给了一张印有中院红色印章的不属受案范围的通知书。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上午十点左右,文安县法院非法庭审三位法轮功学员:贺燕、邢凤香、孟宪革。贺燕、孟宪革都被戴着手铐、脚镣出庭,邢凤香看上去身体很虚弱,只戴手铐被女警搀扶着出庭。被非法庭审的因由是在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他们去文安县集市发放了真相资料。三位法轮功学员都坚定不承认自己犯罪。孟宪革当场辞退了官方指派的律师,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但辩护中却被他们无理打断。贺燕、邢凤香的家人为他们请的律师,当庭为她们做了无罪辩护。指出指控是不成立的,没有法律依据。她们发放的资料没有给任何人和社会造成危害,更没有破坏任何一条的法律实施,因此要求无罪释放。主审法官李双来欲逼三位法轮功学员承认自己有罪,说可以获得从轻处罚,但三位法轮功学员都坚定的回答自己无罪。最后法官宣布休庭。
二、原河北省晋州市委书记陈慧明遭恶报被判刑八年
二零二一年五月河北省媒体报道,原河北省晋州市委书记陈慧明遭恶报被判刑八年并罚金一百三十万。
陈慧明,六十多岁。主要履历:曾经任晋州市市长;二零一三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任晋州市委书记。期间,陈慧明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陈慧明任河北省晋州市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晋州市法轮功学员戴会英,女,四十二岁,晋州市小礁村人。二零一三年三月七日,戴会英向世人传播真相时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构陷,后被晋州市法院非法判刑,因体检不合格,河北省女子监狱拒收,又被非法关押在晋州市看守所,后竟被晋州市看守所送至唐山男监狱。
◎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日明慧网报道,晋州市东里庄乡派出所三名警察闯到宿生村法轮功学员家骚扰。先叫村公安员通知2名法轮功学员去派出所,问是否起诉了江泽民。法轮功学员堂堂正正讲真相。警察明白后说:我们只是来问问。法轮功学员让他们留电话和姓名,他们不敢留,法轮功学员说:起诉江泽民是我们的权利,派出所没权管,你们到我家来骚扰都属于犯罪,骚扰阻拦起诉江泽民是违反宪法的犯罪行为,请你们不要再干这种傻事。他们说:我们只是来问问,我们走。三警察急忙开车走了。
◎晋州市总十庄镇派出所在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三日那天,开着警车到晋州市总十庄乡河沟村村民马云花、张点、李芝家中,非法开柜抄走大法书,强迫他们在写好的表格中签字,按手印,并非法录像,威逼在写“不炼功保证”上签字,按手印。非法翻柜抢走了马云花8本大法书和播放器2个和1个MP4、李芝2本大法书、张点1本大法书。他们不签字。王丙恒扬言送河北省石家庄判刑。
◎二零一五十月二十日,晋州市总十庄派出所人员到毛家寨法轮功学员刘苍妙家骚扰,因门开着,人不在家,他们转了一圈就走了。第二天晋州市总十庄派出所人员以核实实名诉江为由,上门骚扰,刘苍妙没让他们进门。二零一五十月二十三日,晋州市总十庄派出所警察再一次到苍妙家,一个叫王兵恒的警察叫苍妙说以后不给领导寄信了,苍妙不配合,并给他讲真相,可是这个叫王兵恒的警察不罢休,又打电话叫来晋州市公安局的警察7-8人,威胁恐吓苍妙。王兵恒把师父法像拿起来摔碎了,镜框玻璃碎了一地,叫她以后不能寄信,不然就将她带走。苍妙一直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不听,有几个恶警甚至把苍妙抬起来要强行把她绑架,抬到胡同口,被苍妙挣脱,这几个恶警又叫她自己去派出所,苍妙说:我没有违反国家任何法律,为什么去?这些恶警自知无理,也悻悻的走了。
河北省晋州市总十庄镇毛家寨村法轮功学员刘苍妙,女,56岁,因向不明真相的民众发放真相传单,在二零零一年被本地恶警非法抓捕,并被非法判刑四年,期满回家后,当地公安人员多次上门骚扰。二零一六年八月,因悬挂真相展板,被不明真相的民众举报,被桃园镇派出所绑架后送往石家庄第二看守所内非法关押,二零一七年八月被晋州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女子监狱。
◎晋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春然,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三)被晋州市城关分局(城关派出所)警察秦猛等人绑架,并且在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闯入家中,抄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和大法书籍等物品,被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遭非法庭审后, 十二月十五日被非法判刑五年。
三、原河北省曲阳县委书记王芃遭恶报被判刑十一年
二零二零年六月河北省媒体报道,原河北省曲阳县委书记王芃遭恶报被开除公职,后被判刑十一年并罚金一百万。
王芃,河北顺平人,一九六八年四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一二年,任河北省清苑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任河北省曲阳县委书记。期间,王芃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王芃任河北省曲阳县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曲阳县国保大队警察石斌,近日伙同下河乡派出所李立辉等人不断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有一位法轮功学员被电话骚扰,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被上门骚扰。
◎陈昌辉,小名二兴,曲阳县恒州镇南水窦涧村人,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早7点左右,被曲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及相关人员从家附近的公路边的修理摊中绑架,后被非法关押于曲阳县拘留所,当天被拘留所强行抽血检验,并勒索家属所谓检查身体费用150元,其后再不让家人接见。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上午,曲阳县恒州镇五里岗村法轮功学员玉朝、志红夫妇因控告江泽民,被县国保大队、派出所人员上门骚扰,并被抄走法轮功真相资料及私人用品。近二个月来,曲阳恒州镇派出所持续骚扰恒州镇(城关镇)参与控告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已知有宋志存、薛宝军、韩爱营、刘金叶、贾桂芬等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曲阳县邸村乡派出所三个警察,两个村干部到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王秀轻家骚扰,抢走法轮功书三本、讲法光盘与神韵光盘各一张、EVD机一台,墙上的年画也被撕下抢走。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日,曲阳县燕赵乡所5人闯到法轮功学员京福家骚扰,追问真相年历来源,并抢走周刊期刊等资料,师父新经文两份。
◎曲阳县法轮功学员孙登霞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中午去庄伙乡贴真相不干胶救人,却被庄伙乡派出所绑架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迫害,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二号上午,曲阳县恒州镇派出所、副所长白佩杰带领五个警察,打电话骚扰法轮功学员夏静敏,要见面询问是否还炼法轮功。后来夏静敏又主动打电话说跟他们见面想给他们讲真相,约见在大街上,城关派出所副所长白佩杰带领四五个警察,其中一个一见面就拿执法仪给夏静敏录像,被夏静敏一把夺过,并一一记下了他们的警号,争执半天,后他们离去,夏静敏追着他们没讲几句真相,他们就离开了。
◎法轮功学员宋志存因电话联系接货,被公安局电话监控,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11点多被刑警二队绑架,说要非法拘留十五天。曲阳县公安局十月十号骗回法轮功学员宋志存的儿子,把他家翻了个底朝天,企图再次陷害宋志存,因没有找到他们要的所为证据,不了了之,十月十一号下午4点,宋志存平安回家。
◎二零一七年十月五日晚得知,法轮功学员卓贵宾(河北易县卓家庄人)是在曲阳县被恶人绑架的,现被非法关押在易县拘留所或看守所(不详)。从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后,卓贵宾就失联了,直到前天,在易县中医院被灌食,他大喊法轮大法好时,被熟人看到,才知他的下落。关心他的人去了易县公安局、拘留所和看守所要人,都说不知此事。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曲阳县法轮功学员王占社家,遭到当地几个警察的骚扰,被非法抄走大法书若干本、师父法像、真相U盘十几个、大门上的对联一副等东西。
四、原河北省永清县委书记邢华金遭恶报被开除公职、起诉
二零二零年二月河北省媒体报道,原河北省永清县委书记邢华金,被河北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逮捕。同年三月,邢华金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河北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顺平县检察院向顺平县法院提起公诉。
邢华金,六十多岁。主要履历:二零零八年一月,任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廊坊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二零一一年一月,任廊坊市市政府副秘书长;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九年十月,任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委书记。期间,邢华金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邢华金任河北省永清县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六日大年初一下午一点,永清县国保大队的刘某某和李某伙同养马庄乡派出所所长高健等四人闯入养马庄乡司小营村法轮功学员李叔君家中,不说原因就将李叔君带去派出所,说因李叔君在手机微信群里发了一条神韵演出时间的消息,并且盗取了李叔君手机上的全部信息。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腊月初二),永清县法轮功学员高秀芝、韩素芝在养马庄乡集市上,散发大法真相年画和大法真相福字时,被养马庄乡政法委书记陈华看见,陈华便回派出所带人把大法真相年画全部抄走,其中一人强行录像,高秀芝给他们讲真相也不听。政法委书记陈华多次到法轮功学员家去骚扰。
◎永清县大辛阁乡派出所干扰法轮功学员讲法轮功真相,每逢集日都能看到派出所人员监视、巡逻。二零一八年六月的一个集日,法轮功学员正在和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大辛阁乡派出所的一男警和一女警两人发现,上前抢走了法轮功真相资料,并打电话叫人想迫害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当时走脱。
◎二零一八年三月七日,张家口市涿鹿县法轮功学员孟素丽到天津探亲,中途经过河北省永清县被路警截留,后被当地“六一零”接回,并劝说今后中共两会等敏感日就别出门了。
◎永清县韩村派出所和县国保大队,二零一八年八月八日对韩村乡东营村法轮功学员高秀凯、王瑞萍实施绑架及抄家,在其家搜查了三个多小时。晚上九点多才走,共去了四辆汽车,高秀凯由于血压太高被放回。王瑞萍被非法关押。当日晚上将法轮功学员王瑞平直接送到廊坊洗脑班迫害。
◎永清县三圣口乡商武庄村刘娜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大约)因去乡派出所要她的大法书被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永清看守所。
◎永清县公安局韩村派出所警察二零一八年八月八日绑架韩村乡东营村法轮功学员王瑞平,非法关押在廊坊市看守所,并将王瑞平构陷到永清县检察院非法批捕,永清县法院两次退卷补充侦查,并逼迫王瑞平的丈夫在补充案卷上签字。最后于二月二十五日让王瑞平取保候审回家。
◎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法轮功学员刘雅丽在永清县北辛六乡起村讲真相时,被起村村民张贵超恶意举报(此人在北辛六乡当过协警),当时张贵超把刘雅丽手中装有大法真相资料的包抢走,他还拿手机给刘雅丽录像。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上午九点多钟,永清县国保大队指示北辛六派出所到刘雅丽家,当时刘雅丽不在家,等刘雅丽回来,把刘雅丽绑架到永清看守所,到看守所,刘雅丽不配合签字、按手印办手续,副所长郑刚对刘雅丽大打出手并上手铐,非法治安拘留二十天,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永清县三圣口乡派出所带特警五十于人到永清县三圣口乡四道横村法轮功学员吴增淑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真相资料和大法经书,绑架法轮功学员八名。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下午三点多,永清县三圣口乡派出所警察带领特警50余人闯到三圣口乡四道横村吴增淑家,绑架法轮功学员钱庆素、郑淑云、杜玉凤、郭宝伦、于淑梅、刘井仁、韩凤云、刘大妈。这八名学员中除杜玉凨六十多岁,其余七名都是七十多岁,八十多岁的老头、老太太。八十多岁的吴增淑老人晕倒,其中一个警察说老人装病,一度要把她抬走,因家中没人且家中还有一个四、五岁的孩子没人照顾,没有将吴增淑老人带走。其余八人都被警察带到永清县看守所,经检查,其中6名身体不合格夜间十点被放回家中。而钱庆素和郑淑云被扣留在永清县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上午十点,永清县国保大队伙同养马庄乡派出所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庞宝山家,手拿录像机,屋里屋外录像,抢走大法书籍一套,电脑主机一台、手机一个、还将门上贴的真相对联,撕下劫走,庞宝山妻子问你们是干什么的,他们说是县国保大队的,后将庞宝山绑架到养马庄派出所验血后,送至永清看守所,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下午,永清县法轮功学员刘兵在单位上班时被永清县国保大队绑架。夜间十点又到刘兵家非法抄家,抄走了法轮大法书籍、光盘,和不干胶。刘兵被非法关押在永清县看守所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