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会】被非法关押期间履行讲真相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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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我在家时很少唱歌,但在黑窝里,我看见警察、医务人员路过或送药的时候,我就唱《法轮大法好》的歌。有时警察或医务人员来了,我还没注意到,监室里的人就提醒我:“赶快唱歌。”监室内充满了正能量,一派祥和,每一个人对我都很尊重、敬佩。
——摘自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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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伟大的师尊好!
同修们好!

我在讲真相救人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遭绑架和非法关押。不管在什么环境中,我都记着自己有救人的使命。

一、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履行自己的使命

在看守所,我是唱着《法轮大法好》歌曲進去的。我面带慈祥,对每一个人自我介绍:“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我修大法做好人,是被绑架的,是被冤枉关押的。现在中共不讲理、不讲法,蓄意制造冤假错案。大家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能走过劫难。”

自我介绍后,我就开始背法,发正念,炼功,该干什么干什么。摄像头照着,我也不动心。警察不管,值日员更不管,还看着我笑。我知道是师父在保护着弟子呢。

我在家时很少唱歌,但在黑窝里,我看见警察、医务人员路过或送药的时候,我就唱《法轮大法好》的歌。有时警察或医务人员来了,我还没注意到,监室里的人就提醒我:“赶快唱歌。”监室内充满了正能量,一派祥和,每一个人对我都很尊重、敬佩。我也关心他们,菜或其它吃的东西都与他们分享。

关系融洽了,我就慢慢给他们讲真相。告诉他们法轮大法是来救人的,大法洪传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法轮功的主要著作《转法轮》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文字,受到全世界各族裔人民的敬仰与尊重。江泽民妒嫉大法师父,与中共相互勾结迫害法轮功,制造“天安门自焚”伪案栽赃陷害法轮功,挑起人们仇恨法轮功与法轮功学员。中共通过历次运动,在和平时期杀害了八千万中国人。

中共的法律只针对老实人,那些贪官污吏、真正无恶不作的流氓、黑社会份子等却逍遥法外。真正邪恶的就是共产党邪恶的体制,中共就是整人、害人、杀人。监室里的人对此很认同。我告诉他们:“以前入少先队、入团、入党时,都发过要把生命献给邪党的毒誓,发了毒誓是要兑现的。”之后我引导他们做三退(退出党、团、队组织)。

他们明白真相后,就一个一个来找我退出党、团、队组织。监室里有出去的人,有新進来的人。新来的人,我也绝不会错过让他们得救的机缘,也劝退。陆陆续续共有三十多人退出了曾经加入过的中共党、团、队组织。我智慧的把三退名单传了出去。

其中有一个特殊的人,杀了两个人,一个人重伤。他当过五年兵,任过村干部,有三十几年的党龄。我帮他退了党,并给他讲了法轮大法真相,告诉他:“你诚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一世也没有白活,来生会有幸福。”他很感激我告诉他真相。

在看守所期间,我每天都抓紧时间背法、发正念、炼功。监室每天上午三节课,下午两节课,晚上一节课,就是看电视。我上课时间炼第五套功法或发正念,下课炼一、三、四套功法,饭后炼第二套功法。我每天五套功法炼两至三遍。

有一天我炼功时,室内有三个人跟着我一起炼。炼了大约十分钟,喇叭就喊起来,他们停下了。师父的法打入我的脑海:“我说一个不动能制万动!”(《各地讲法五》〈二零零五年加拿大法会讲法〉)我丝毫不动,坚持炼下去。

除夕晚上,监室要求每人唱一首歌。我第一个出场,高唱《法轮大法好》。我的声音洪亮,响彻监室上空,大家报以热烈的掌声。接着我双盘打坐,背诵师父的《论语》。我一口气背完,全身发热,满面红光。监室内二十二个有缘人在除夕夜听闻了真善忍大法,他们兴高采烈。然后我主动提出值十点到十二点的班(我七十岁了,平时不安排我值夜班的),值日员很高兴。

值班时间,我把五个苹果洗干净,用盘子装好。凌晨十二点一到,我把水果盘摆在窗台上,双手合十:“弟子给师尊拜年!恭祝师尊过年好!”热流从我的头顶通透全身,我泪如泉涌。师父随时都在弟子身边看护着弟子,谢谢师尊!

二、法庭上维护大法

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我在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情况下,突然被通知去外地法院开庭。从看守所去法院的路上,我发出强大的正念:彻底清除另外空间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阻挡众生得救的邪恶生命与因素、黑手烂鬼、共产邪灵。到了邪恶的黑法院,我打出巨大的“灭”字,把整个法院罩住。我背着师父的法:“你一发正念,不管千军万马那邪恶统统化成土,全都灭掉,什么都不是。”(《各地讲法十一》〈二十年讲法〉)我昂首挺胸,正念十足的走進法庭。

非法程序开始,我要求所有中共党员回避,因为中共党员是无神论,不配审问信仰神佛的大法弟子,被非法驳回。

针对公诉人的非法公诉,律师有理有据的做了无罪辩护,法官、公诉人哑口无言。

最后轮到自我辩护。面对在场的公检法司人员,我没有以前的仇恨、厌恶、鄙视之心,我发自内心的认同他们都是师父的亲人,也是我的亲人。他们是被邪恶毒害,被捆绑的,是真正的受害者,是应该被救度的众生。

我首先慈悲、友善的向他们问好,然后平和的讲述修炼法轮大法是《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公民的合法权利;“公通字39号”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颁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法轮功被迫害十五年后,二零一四年《法制日报》重刊了“公通字39号”文件,再次表明法轮功不是邪教;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国务院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第99条和第100条文件,是废除了印刷法轮功书籍和法轮功资料的禁令。因此我告诉世人:传播“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这九字真言不违法,是修炼人慈悲救度世人的善言善行。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国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监督权,有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而本案公诉人把我依法控告办案警察违法违宪的控告书作为我犯罪的证据;把我这个原告办成被告。我请求法官查清事实,公平、公正对待一个公民,一个修心向善、一心为别人好的修炼人。最后,我告诉在场的所有人:“法轮大法是佛法,你们都是大法师父的亲人,也是我的亲人。我真心祝愿各位能够守住良知,平安渡过劫难,走向美好的未来。”

此时我的全身被暖暖的能量包容着,头脑清晰。我切身感受到了师父就在弟子身边,受到了场外同修们强大正念的加持。我滔滔不绝的讲述法轮大法的伟大、殊胜、超常;讲述我们师父的洪大慈悲……我感觉今天这个舞台就是为大法弟子证实大法,救度眼前这些特殊众生的。我不管结果如何,一心正念正行,履行自己作为大法弟子的使命。直到我被法官打断,被法警架着拖出法庭,关進小屋。

之后,我再次被带進法庭,被非法判刑一年。我当场喊冤,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还法轮大法清白!”并提出上诉。最后我说:“请大家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祝愿各位全家平安。”他们满面笑容的看着我离开法庭。

明慧网第二十二届中国大陆法会来稿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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