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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法轮功学员潘秀花、罗传梅遭迫害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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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新疆报道)乌鲁木齐法轮功学员潘秀花、罗传梅因年前向民众讲真相,二零二五年三月初被新市区公安人员骗去问话、劫持,现在被非法关押在第四看守所。罗传梅已经被迫害得不能行走、站立,身体非常虚弱;潘秀花(71岁)身体非常不好,也不能行走,需坐轮椅。

潘秀花、罗传梅目前都生活不能自理,仍被关押在看守所。中共人员叫嚣要判她们三年多。

在中共的法轮功的持续迫害中,潘秀花、罗传梅已多次被绑架、抄家、关押,其中潘秀花曾多次被非法判刑,受尽折磨。罗传梅二零零六年三月八日遭绑架后被秘密判刑。

潘秀花,一九五四年出生,她曾多次被绑架、劳教、判刑迫害。她丈夫因为忍受不了警察流氓的无端骚扰、恐吓威胁,被迫与其离婚。潘秀花孤身一人在中共恐怖迫害中顽强生活。

二零零七年二月三日下午,潘秀花在散发大法真相资料时,遭东山区卡子湾派出所和联防不法人员绑架。随后被劫持到六道湾女子看守所;二零零七年六月十八日,她被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以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枉判三年。二零零七年十月左右,她被非法关押至新疆女子监狱。在监狱因为不报数等,被监狱的恶人多次踢打,她又因为绝食而被暴力灌食。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一日,她被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潘秀花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绑架,同年八月一日被非法逮捕。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十一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潘秀花、王世连、崔德美。检察官指控,潘秀华与王世连、孔秋阁(一四年十月已被迫害死)在二零一四年一月和四月购买打印纸后,在一处平房住宅制作资料。潘秀华说王世连、崔德美两人她从来就没见过,根本不认识。至于指控在一处平房住宅制作资料,而这个平房住宅早已与数年前拆除了(这是有证人和证据可以证明的)。

律师强调说,所有的物证根本就不存在,同时就检方提供的王世连、崔德美的所谓“物证”进行质证,可是法官根本就不让律师对王世连、崔德美的所谓物证进行质证,王律师说既然是同案犯,为什么不让质证?法官说与潘没有关系。(既然没有关系,何来同案?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律师最后揭示道:两高对刑法300条的司法解释本身就是对国家法律体系的破坏,就是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法官黄勇琪气急败坏的将王律师赶出法庭,之后觉察到不对,又让法警把律师追回来,心虚地说,不要说那么大,两高司法解释我们也管不了,也不是我能解决的。后来情况待查。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潘秀花再次被绑架构陷,同年十二月份被米东区法院冤判三年半。

二零二五年十月一日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1955~2025年),中共要搞大庆活动,加紧维稳,乌鲁木齐公安部门派出大量警力:派出所、社区片警加重骚扰法轮功学员及其子女家属,进行上门骚扰和电话骚扰,非法监控,人脸识别跟踪行动等,核对家庭成员、居住地、子女情况等,他们打着各种幌子以各种理由骚扰如:关心生活、有没有参加什么活动、对学员拍照等等侵犯公民信仰自由和人格权、住宅权肖像权等违法行为,造成了家人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第三看守所已搬迁至铁场沟。第四看守所(与监所医院在一个院内,同进一个大门)现叫第四看守所,男看也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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