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自本文 |
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老年大法弟子,今年七十八岁。在第二十二届明慧网大陆法会征稿之际,我想把在大法中修炼的体会与这几年来为老伴申冤,利用法律讲真相的经历说出来,让同修帮我整理成稿,向慈悲伟大的师父汇报,与同修们交流。
一、看到丈夫的巨大变化后我得法了
当初因我单位有两名法轮功学员给我推荐法轮功,说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非常好,还给了我《转法轮》和《法轮功》等几本书,我看了书之后也觉的很好,就跟着他们看了三讲师父讲法录像,因赶上出差就中断了,回来后也没有再学,那时工作很忙,再加上平时受无神论影响,头脑中对修炼啊、神佛啊也没有概念,所以也没有真正学進去。
那时让丈夫学,他也不学,他光忙着打麻将、跳舞和朋友出去玩等等。一九九七年我们搬了新家,周围环境没有我们认识的人,平时爱玩的丈夫也找不到人玩了,只好待在家里,无聊间看到了《转法轮》这本宝书,就拿起来翻看。看着看着,觉得这本书很神奇,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奇书。就静下心来,从头开始一页页的看,全神贯注的看。
到第三天半时,他明显的感觉小腹部位有法轮转动。开始他觉得很好奇,可小腹部位的法轮正转、反转,跟《转法轮》书上写的一样,他这才确定自己的小腹内有法轮了(师父法身在另外空间给大法弟子下的法輪的能量,被后者这边的身体感受到了)。
丈夫四天没出门,静静的把书通读了一遍,从此他被书中的法理折服了,深知这才是真正引领人们走正道的高德大法。
因为丈夫家人信佛,可能他也受到熏陶,所以他学起法轮功来很相信,也很入心,因此身体改变很大——看《转法轮》三天就戒烟了,脾气也变好了。就这点变化,使我们的亲朋好友都很佩服法轮功,因为以前谁都知道他是要烟不要命的人,发起脾气来很吓人。
一九八六年,他就经常胃痛,到医院一检查,是十二指肠溃疡。做了胃切除手术,整个胃切除五分之四。大夫一再叮嘱他把烟戒掉,再这样下去身体就垮了。他嘴上答应的好,但始终没戒。学了法轮功之后,三天就把烟戒了,我说他几句他也不发脾气了,身体也一天天好起来。
丈夫的身心短时间内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对我也触动很大,这时我才真正按照师父的要求走上了真修的路。此后我们夫妻俩修炼二十多年了谁也没吃过一分钱的药,身体都健健康康的。
二、好人一生平安
一九九九年迫害发生后,我经常去发资料。在发资料、讲真相中还发生了这么一件事:
我和一个年轻同修一起去上街发资料,我们是分开走的。一会儿年轻同修靠近我说,有人跟着我呢,他还打了电话。我说那你赶紧上公交车。正好有车来,她上车了。
我向另一个方向走去。那个打电话的小伙子就跟着我走。我对他说:小伙子,看你长的这么帅,可别做坏事。他不吭声,还跟着我走。走了很长的路,看他还跟着我,我就对他说:小伙子,记住好人一生平安,保护法轮功学员有福报,将来你可以有好的仕途。他还是不吭声。
我看到一个公交车来了,想上车,他突然大喊:她是法轮功!我转回身迅速揪下头上的帽子说:我炼法轮功怎么了?我七十多岁了,我炼法轮功把身体炼好了,怎么了?正好公交车停下,我就上了车。
这时,小伙子举起手对着我坐的公交车大喊:“好人一生平安!”我听到他的喊声,也笑着给他挥手喊:“好人一生平安!”
小伙子原来被中共欺骗仇恨法轮功,那天他明白的一面把大法弟子讲的几句真相听進去了,真好。
三、老伴被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打压法轮功后,我们仍坚持信仰,维护正义,坚定的做好三件事。丈夫因不放弃修炼曾被非法关在看守所、劳教所,被迫流离失所等。遭受很大的身体和精神的迫害,也吃了很多苦。我也曾被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一九年上半年,老伴再次被警察绑架。警察抢走做工艺饰品的雕刻机、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后被非法开庭。在同修的帮助下,在开庭前我递交了委托书成为老伴的“亲友辩护人”,以辩护人的身份出庭。但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做,提前基本没做准备,当庭只是说老伴无罪,再要具体辩护就说不上来了。
在庭审中,律师请法官出示证据,法官把刻有“真、善、忍”的葫芦拿来,律师赞美有加,说这么精美的东西,而且还传递着传统美德,这种崇真扬善的行为怎么能成为犯罪的“证据”呢?可是公诉人、法官却以老伴制作了刻有“真、善、忍”的精美小葫芦数量多少等为依据,说他破坏了法律实施。庭审结束前我递交了公安部39号文和新闻出版署50号文件。
一审判决下来之后,我丈夫被非法冤判八年多并处罚金。从看守所传出消息,老伴说上诉也没有用,就不上诉了。
那时已经开始因为疫情封城,有同修得知即将封城、封小区后,同修立即找到我,约定定期的在大街上见面,这样就和同修保持了联系,新参与帮助的同修迅速咨询了公义论坛,尔后和同修商量后,我决定上诉,并立即想办法告诉了老伴让他必须上诉。同修也在短时间内准备好了上诉状。老伴知道我的想法后,在期限内完成了上诉。
老伴上诉成功后,立即向二审法院递交了我是亲友辩护人的委托书,成为了亲友辩护人,并陆续向二审法院邮寄递交了以下文书:
1) 《阅卷申请书》
2) 《公开开庭申请书》
3) 《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
4) 《会见、通信申请书》
5) 《解除扣押物品申请书》
6) 《调取无罪证据申请书》
7)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
8)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9) 《控告状》(对一审法院、公诉人、二审法官的
10) 《回避申请书》
11) 《辩护词》
同时邮寄了对法院的劝善信,以及递交了对区防范办的控告状。
为了反迫害的同时讲真相,二审法官我见过两次,打过多次电话。对二审法官控告后,他说话就变得和气,再也不打断我说话只让我听他说了。
在公义论坛同修的持续支持下,在同修的帮助下,此后就开始真正走上了密集善用法律手段反迫害营救老伴、申冤讲真相的修炼路。
四、向各级各部门邮寄法律文书
我密集的开始提交法律文书后,除了向主送单位递交外,同时也在向各有关部门抄送。就向有关部门邮寄文书。一开始看到文书中抄送的单位很多,经常是二、三十个,有时四、五十个甚至更多,从国家一级到地方都有,也有点发怵。不敢寄那么多,就选择性的寄几份我感觉与推倒案子有关的。后来同修总是问我寄了多少个抄送单位,我不好意思的说就寄了几个。同修说那么多单位,为什么只寄几个?其实是我从新唐人电视上看到过一个案子(律师因为家人控告,反而被重判了)。我的心一下起来,变得投鼠忌器。
经过同修们多次交流我才转变了观念,胆子才大起来了。后来就能按照控告状等文书的抄送单位去邮寄了。
记有一次为了给司法系统讲真相,精心挑选准备了十来份文书一起向他们邮寄,一份总共近二百页,我们称之为“大礼包”,一下就寄了四、五十份。结果我们当地的那个司法局长被调离司法系统到了一个几乎公认的是“被发配的单位”,这个局在当地政府進行的满意度调查中成了倒数第一。我一下就在他们系统出了名。
我邮递法律文书都是堂堂正正的通过EMS邮寄。但一天,我又去寄信,邮局工作人员说不让我寄了。我说:你不让我寄,你们给我拿出文件来,你凭什么不给我寄呀?我有通信自由。他说:有法轮功的内容就不给寄。
我说:你拿出法律条文来,我们就是因为法轮功被冤判的,我不写法轮功写什么呀?你们剥夺我的通信权是违法的,你们的头在哪儿?把他叫过来。后来她们打电话后还是让我寄了。此后,我每次去寄信,邮局工作人员都给他们领导打电话,每次也都让寄。
后来我去了另一个邮局,这个邮局的工作人员很热情。那位经理说,法律文书是律师写的,这个我们不管,随便寄,不是反动标语就行。那里的一位工作人员经常帮助我整理,我每次去就把文书和邮寄清单给她,她就帮我录入進去了,然后我就等着交钱就行了。我想这是师父在帮我呢。
我坚持利用各种法律方式积极营救老伴,不停地通过为他申冤讲真相,本来花白的头发很快变成了全白,人一下瘦了三、四十斤……有几次因为心性关和感觉比较累,跟同修说不想做了,但同修跟我交流后,我一般会从法上去悟,所以当天就想通了。这样我没有停下过脚步,四处奔走,同时邮寄各种法律文书,申诉、投诉、举报控告等。也经常匿名邮寄劝善信。
说起寄信还有一件事,就在我寄文书的那个时期,在我的车筐里发现了一份资料,打开一看是《给政法委的一封信》,我看写的挺好,看了心里很激动。我首先想到了我们省的政法委,心想如果他们能知道这些真相该多好啊,不仅自己不作恶,还能保护本省的法轮功学员,这可是功德无量的大好事啊。就抱着为他好的一念,实名寄给了省政法委。没想到过了些天,派出所就找上了我。
五、中院立案科说,你这诉状找谁写的,写的挺好
一天派出所把我叫过去,也不那么严肃,就象聊天似的问我是不是给政法委寄过信,资料是哪儿来的?我说寄信怎么了?那是有人放到我自行车小筐里的,我看着挺好就给省政法委寄去了。我花十二块钱让他们看看,我觉的文章写的挺好,自己花钱给他寄去了,他觉的好就看,觉得不好可以不看,我犯了什么法了?
警察还问:你怎么给各地寄那么多信?我说:我老伴冤呀,没有冤谁花那么多钱寄那么多信呀,就是想让大家看看这个事,给我们评评理,也希望大家能帮助我们。
这时女儿打电话叫我回去吃午饭,副所长说:大姨,你先回去吧,我一会儿打出个东西来你再回来拿一下,我说好吧。第二天上午我过去了,到了那儿已是午休的时间,他们屋内已经拉上了窗帘,黑咕隆咚的,他让我签字,因为他们一直对我说话很客气,大姨不离口的,为了不影响他们休息,加上自己年岁大、眼力不济,我疏忽大意了,也没看内容就签了,拿着一份就回家了。
回家一看才知道是一个《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理由竟然是:“通过邮寄方式分别给中央政法委、中央纪委监察委、中央办公厅、某某省政协、某某省政法委、北京市澎湃新闻社、某某市公、检、法部门散发宣传法轮功材料。该材料宣扬法轮功诋毁国家法制干扰行政、司法工作。”决定对我行政拘留七日不予执行、罚款三百元,限期多少天内上交,不交还要继续罚款。
这是区公安分局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对我進行的传唤和行政处罚,但是我到派出所他们言语之间都没说。回家后,直到同修看过内容后才知道上当了。派出所后来说是“上边”压下来的。《给政法委的一封信》相当于是匿名信,说话直接不委婉,对省政法委可能有些刺激吧。
随后我就在给所在区政府写的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写了签字作废的声明。罚款三百元,派出所后来没朝我要过,我也没给他们交。
我迅速向区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我在申请中写道:“辩护词就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太为老头合法辩护,以备开庭之用,寄给相关国家机关一下,就干扰了行政、司法工作?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区政府作为法定的复议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期六十天内没有任何答复。在行政复议期满后十五日内,我直接向市中院提交了行政诉讼状。
在市中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一名年轻的女工作人员看了好长时间,后来拿着诉讼状到里屋去找领导了,过了一会儿才出来。又过去好一会儿,里面的领导出来了,说这是谁给你写的控告状,写的还挺好……但是你还是去找公安局协商解决吧。
六、向民众发放老伴被迫害的相关真相资料及法律文书
老伴被抓以后,同修们就写了揭露迫害的文章发到明慧网,我就背着这些资料去发。因是发生在当地的真人真事,人们一看到题目就愿意看。
我有时后面背着、前面抱着,拿着两大兜资料去发,碰到年轻人,我就说:给你一份资料,你也当个法官看一看,看你怎么判。年轻人高兴的接过去拿走了。
有一天我看到路边停着一辆汽车,里面坐着一个人。我就说:小伙子,给你一份资料,你也当法官看看。那人说:我是公安局的。我说:公安局的怎么了?你们不也是人吗?我也没坏意呀,让你评评理,没事就看看吧。他收下了。
后来老伴上诉后,为二审准备好了辩护词。我又背着这些辩护词去发。这个辩护词是公义论坛法律专家和同修帮我写的,从法律角度讲了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有罪,一条一条讲的非常清楚,如果有缘人看到这份文书会明白真相的。所以在广泛抄送邮寄的时同时,也走街串巷,把它直接送到有缘人手中。
七、四处奔走向各级各部门领导讲真相
过去我都是在外面去讲真相,每天讲退多少人,回家后心里美滋滋的。自老伴被非法抓捕之后,我就觉得应该去给公检法讲真相;虽然不象在大街上讲真相劝三退有那么大的成就感,可是如果让公检法人员明白了真相,不再参与迫害也是很有意义的事。
有一天,一个同修给我说,他在某派出所附近发资料被构陷。当晚在派出所里,同修想跟派出所所长讲真相,同修很快感觉到派出所所长似乎明白真相。就直接问他,我们哪个同修跟你讲过真相吗?他说是,问他是谁,他说是老A。老A就是我的老伴,其实我也给他们讲过真相,并把辩护词等文书给过派出所。随后那位派出所所长对同修说,你走吧,以后不要再去那儿了,那儿有监控。
听到这个反馈我就更有信心了,说明我做的没有白做,派出所所长明白了真相,没有迫害我们的同修。
据我所知,绝大多数公检法司人员,只是听从上面灌输的谎言和执行错误的命令,很少听到法轮功学员直接给他们讲真相;特别是省级的监狱管理局、司法厅、省政府的官员更需要听到真相,如果能给他们讲真相,可能当时他不一定说三退,但是他心里会有一个辨别、会有一种变化。若能明白真相就更好,不但救了他们自己,也减少对一方百姓的迫害。
还有,这些高层领导,一般接受的都是上级压下来的所谓“工作”,见到的大都是他们那个环境中同级或上下级的工作人员,很少接触到老百姓。我们平时找他们还没有借口,这回家人有事了,正好借此去找他们讲真相。
想到这儿,我就鼓足勇气,乘火车到一百多公里外的省城去找相关的各个部门的领导,根据我老伴这个实际情况给他们讲真相;乘火车去几百公里外的监狱驻地找监狱领导、检察院驻监组提出我的要求;在当地市里骑自行车、坐公交车,去找公安局、政法委、司法局、监察委等部门去讲我老伴是冤枉的。
他们有的嘴上不说,但他们心里也佩服。有时我去找他们时,就写好多纸条,上面有四句话,都是明慧网上的内容。我随手发给他们,他们接过之后,都微笑着点头。
一次去监狱管理局,开始工作人员刁难我,对我很凶,我耐心的给他们讲真相后,他们也不那么凶了;去司法厅找领导时,说到我老伴在监狱被迫害的事时,旁边一个年轻人说:他是罪犯,就得那样对他。我说谁是罪犯?现在没有一条法律能证明法轮功违法,你给我拿出法律依据来?我们是冤枉的。那个年轻人不说话了。
一次,我为社保局要求老伴退还养老金的事去找法院,给法官讲养老金本来就是我们自己的钱,就应该发给我们的,凭什么给你们退回来?就象银行一样,我存入银行的钱,能说是银行的吗?社保发的养老金就是我们工作一辈子逐渐积累的钱,就是准备退休后发给我们的,只要人还在世就不能停发,你们想追回这些钱,就是违法的……
法官说:姨,您别说了,别说了,这是社保局的事,你不要找我了。我说:不找你找谁呀?你们专程去监狱当着我老伴的面宣判,停发并追回已发我老伴的养老金,这给我的老伴增加多大的精神压力呀,你们这一举动更加剧了他病情的恶化,你们干的这是什么事啊!今天我来找你们,就要让你们知道你们这么做是违法的。
看到旁边一个小伙子,我说:小伙子,你还年轻呢,你得分明好坏,你就有好的未来。你老是跟他们不明是非的干事就完了。你要知道法院是干什么的。小伙子笑着低下了头。最后我也没把老伴的养老金退回去,他们也没再找我。
一次为控告一审法官我到市中院去找领导,领导没在,我也不走,就在那里等他,顺便就跟几个年轻人讲法轮功真相,说的正好的时候,一个小伙子说:姨,你别讲了,一会儿我们也跟着你炼法轮功了,你看我们头来了!那几个年轻人马上就不跟我说了。
我见领导来了,就问他:为什么不给我立案呀?凭什么不给我立案?他说:最近有个文件,说不给法轮功立案。我就抓住这个契机,说:你给我拿出文件来看看,我不能只听你说,你得拿出文件来给我看看。他不说话了,从一个门進屋去了,再也没有出来。
八、当原告起诉市公安局、市政府
二零二一年上半年,为了反迫害,我向市公安局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我老伴在市看守所的一些相关信息。市公安局在回复中,以相关情况不属于政府信息为由,违法拒绝信息公开相关信息。随后我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市政府(地级市)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中维持原决定。我随后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市公安局、市政府,法院不愿意给立案,说过了期限,我立即去邮局打印邮寄文书情况,经过一番周折后,终于收到法院传票,二零二一年底在该市法院开庭。
开庭当天,我特意买了一身好衣服穿着去的,因为这代表着大法弟子的形像。我的小姑子陪着我進入法庭,帮我拿着水杯、资料,以我的助理照顾我的名义,就坐在我身边。因为我们是原告,所以我们的座位比被告那边要高一些,感觉很好。虽然是公开开庭,但是旁听席上空无一人。
后来得知,十几个县的同修听到消息后主动到现场发正念。
对面的被告席上有市长的代理人(一个什么主任)和市公安局局长代理人(两个法制处的警察),还有两个是代表市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出庭的律师,总共五个人。
庭审一开始,就出现了一个笑话:市公安局法制处警察站起来就说,他原告如何如何,随即被法官打断、制止,告诉他:你们是被告,摆手让其先坐下,让原告先说。当惯了原告的警察这一下懵了,只好悻悻的坐下。看到这一幕,我的心里更增添了正念。
我以一对五,毫不畏惧,因为同修在公义论坛同修的帮助下早就给我准备好了资料,程序是什么,在哪个阶段说什么,对于出现的一些可能的特殊情况怎么处理,都已经给我写好了,基本上我照着念就行了。
整个开庭时间大约不到一个小时。过程中我堂堂正正,慷慨陈词,据理力争之下,对方那个主任,那些警察和那两个律师,反而显得很拘谨。虽然我们是这场政治迫害运动的受害者,但我们从来没有承认中共强加给我们的罪名,也从来没有觉的低人一等,我能站在原告的位置上,更应理直气壮。庭审后小姑子对我说:嫂子,你说的真好。
庭审后,我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还向法庭提交了复制庭审录像、录音的申请,但法院很紧张,以各种理由推托,一直没给。
此次开庭,我没有请律师,因为有同修和公义论坛的默默支持,觉得完全可以应付,花律师费没必要,省下的律师费用来广泛寄送(抄送)插入了讲真相内容的法律文书,更有利于讲真相救人。所以自己为自己做了辩护。
我觉的中共利用法律迫害我们,我们就应该利用法律反迫害,讲真相。如果我们不去堂堂正正的善用法律维权,外界怎么知道他们是违法的?如果我们知道他们违法,也不去告,那怎么能有站到原告的位置上讲真相的机会?无论结果如何,反正当下你公安局、市政府是被告。尽管法院最后没能坚持正义,维持了公安、政府的原决定,但是,我利用这件事,让当庭的政府公职人员、律师、法官等人都静静的听完了我的发言,在原告席上讲了真相。
九、区610主任的转变
迫害中我们知道,真正在幕后暗地里指挥迫害的是610(防范办),他们通常不直接露头。在查看判决书的过程中,发现一审法官在判决中采信了邪党“××区委防范办”出具的“证明”当“鉴定意见”使用,这是一个很邪恶的证明,证明那些抄走的资料等所谓证据是“×教宣传品”,是让所谓证据与《刑法》三百条关联起来的最关键证据。这个所谓“鉴定意见”既没有鉴定人签字、列明鉴定机构编号也没加盖鉴定专用章,防范办本身就不是合法的鉴定机构。作为本案关键证据的这个证明非常明显是非法的。
在同修的建议下,我就去了区防范办,见到了防范办主任B。问他叫什么名字他就是不说。防范办的人明显比别的地方的人嚣张、邪劲大,他们有几个人围着我大声嚷嚷,他们可能也没想到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敢找上门。
我也没示弱,他们给我耍横,我不怕,我不管他这个那个的,什么你也得说理。其中有一个人邪劲挺大,他用手指着我,叫嚣着要叫公安局的人来把我抓走,我毫不畏惧,心想我要用大法弟子的正气压住他们。我立刻站起来说:你叫他们来,你让他们把我抓起来看看。我这么大岁数了,今天跑过来是为了救你们,人在做,天在看,不要做伤天害理的事,你看你们年纪轻轻的,将来要是……怎么办?一下子他们都不说话了,一个个的僵在那里。
(待续,明慧网第二十二届中国大陆法会来稿选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