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人社局领导:
你们好。
我是2020年退休的,现年55岁,从2024年6月至今已被停发10个月的退休金了。今天我想向你们反映一下我的具体情况,和领导们说说我的心里话。为什么我坐了四年冤狱还要坚持修炼真、善、忍。讲一讲我修炼法轮功二十多年来我真实的心路历程,愿你们不带任何观念来评判一下,我学了法轮功以后,到底变成了一个什么样的人,从中了解我、了解一下法轮功是好还是不好。为此,我给你们写了这封信,非常希望领导们能静下心来听听我的心里话。
在炼法轮功之前,我不只是身体糟糕,人也自私,为了蝇头小利得到了高兴,失去了愤愤不平,活得又苦又累。学了法轮功以后,知道了应该按照法轮功师父讲的“真、善、忍”的准则做人,这是指导我们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处理遇到问题的原则,只有真正做到,才是修炼的好。我讲一讲自己在修炼了法轮功后在身体健康和思想上逐渐去掉私心做到为别人着想的一些小事。
身体方面:我从记事起,28岁之前一直就是一个药篓子,肠胃病、风湿病、子宫下垂、失眠、妇科病、心脏过速等等, 西医、中医、烤电、针灸、按摩、体育锻练、假气功、而身上的病依然象粘在身上一样,折磨的我身心疲惫苦不堪言,身体不舒服,心也很脆弱,经常以泪洗面、生气、发脾气、焦虑,就这样死不了活不好在痛苦中煎熬着。人说有病乱投医, 1998年有幸炼了法轮功。神奇的是,现代医学多年治不了的病。我炼功时间不长就无病一身轻了,直到现在。当时单位要求免费办理医疗卡都没办,应该给国家节约不少医药费吧,这是法轮大法对我的恩赐。
钱财方面:自修炼以来好象上天在考验我似的,看看我对钱财方面及不及格,有过多次买东西别人多找钱的时候,都给人家退回去了,捡到手机也都物归原主,有的失主很感动,知道的人也说炼法轮功的人真好。在看守所里日用品特别贵,有一次买了日用品后,无意中发现账单上本来只剩下的74元钱, 现在却多了一位数,变成了748元。跟监室里的人说这事,牢头和监室里的人都说:你不说谁知道啊, 整个监室的人都不让我退,我说我是炼法轮功的,我师父不叫占人家的便宜,最后我还是把钱退给人家了。我要是没修炼,是不会还给他们的,又不是我偷的,为什么不能要?
公公是个离退休老人,有什么事爱跟我说,有次聊天公公对我说,他的钱给了大儿子多少万,二儿子多少万,小女儿多少万,没提到小儿子(我丈夫),当时我的心很平静,一丝涟漪都没有。其实公公和婆婆在世的时候我也从来没有因为钱跟他们红过脸,更没抬过杠。如果不修炼,一样的孩子凭什么给他们不给我们,心里会不平衡,正因为我按真、善、忍做人了,使我看淡了钱财,当时在我心里从来没有要花老人钱的概念。
孝敬老人:有一年婆婆跟着大姑姐去大姑姐的女儿家走亲戚,婆婆的心脏病和哮喘病犯了,打电话点名叫我去医院护理70多岁的婆婆。那时我儿子正在上初中,我没多想就去了。婆婆哮喘咳嗽的厉害,尿有时滋到我整个脸上、身上,我也没怨言。婆婆因为心脏病的原因输液不能快输, 每天输液到夜里一点左右, 最后一瓶还要加入利尿的药, 即使后半夜也得多次的上厕所,大姑姐晚上去她女儿家睡觉,我每天在病房打地铺,根本睡不好觉。写到这才想起来这些十多年前的事,我从来没跟任何人说过,包括丈夫。我既然走進了法轮大法中修炼,那么就得做到不计个人得失,多替别人着想。
公公在婆妹(丈夫的妹妹)家住,我平时也经常去看公公给他买他喜欢吃的,有时陪老人推着小车慢慢遛,老人也开心,虽然我觉的自己做的没那么好,但好几次听他跟人说,俺这个儿媳可孝顺,他也曾几次对我说,某某,我想去你家跟着你,由于家庭其它多种原因,一直没去成。我很难过,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这么大年纪了(90多)真可怜,这么一个想跟着孩子生活的愿望都实现不了。
丈夫姐妹五个,一个姐姐,一个妹妹,两个哥哥。公公在94岁那年犯病住院,婆姐因跟公公一直合不来,不伺候,她给送饭,婆妹没去,大伯哥不在世了,二伯哥在夜里护理,因丈夫工作忙,我主动白天护理,吃喝拉撒擦身子, 我一个人做这些事时也是很平静的,自然而然的就承担了,也没想着跟别人攀比或者怎么的。不过话说回来,假如我不修炼法轮大法,让我伺候老公公,绝对不可能!
以德报怨:我被冤判回来,从丈夫的亲戚那知道:婆妹在我冤判期间,曾怂恿他哥(我丈夫)跟我离婚如何如何的一些情况,我知道后坦然一笑,没动心。当时公公已经90岁了,在婆妹家住,每月给她开支,婆妹经常给我打电话找各种理由让我去照顾公公,她自己跑出去玩。公公去世后,她的亲戚对我说:某某,她是骗你呢,她(指婆妹)自己都说根本没什么事,就是专门找借口叫你伺候老人呢,我听后也是一笑了之,也没放在心上。因为我们炼功人都知道别人可以对我们不好,我们不能对别人不好。作为修炼人,就得按真、善、忍做人,不计较别人怎样对自己。有时候我也庆幸自己修炼了法轮大法,不然的话我也会随着世风日下的潮流,甚至比别人更坏呢。
在冤狱将要结束时调到出监前的大队,因为都是将要出狱的人不好管理,监室里的刑事犯之间经常有解决不了的矛盾,这时狱警就让法轮功学员出面调和劝善,大多数时候效果都很好,有时矛盾实在解决不了时,刑事犯又都不愿调床铺或监室,最后都是让法轮功学员调换去其它监室来平息矛盾,经常是几天就调一次监室,其中有两次牢头跟我说:姐,真谢谢你,只有你们法轮功才真是为别人着想。她们也都知道炼法轮功的人善良值得信任,那是因为法轮功书中要我们做比模范人物还要好的人。
宗教中的人是在庙院、道观或者修道院里修行。我们修法轮大法的人是在日常生活中,在人与人心性的摩擦当中,在人与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中,在切身利益面前,明明白白的看淡、看轻、放下自私自利的不好的心,不好的行为和坏的思想,同时在矛盾面前,哪怕是自己受了伤害也要首先找自己的原因哪里没做好、没做到真、善、忍的要求,因为修炼人没有敌人。
法轮功使人身体健康、教人弃恶从善、脾气变好、孝敬老人、道德高尚,如果这是邪教,那什么才是正教呢?!
“老有所养”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受中国现行宪法、法律所保护。养老金是每个公民一生辛苦劳动的个人的合法私有财产,恰恰是中共无法无天的非法行为直接剥夺了被冤判法轮功学员的最基本的生存权,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中共不是中国(编注:中国又几千年的传统文化,而中共信奉的马克思、列宁是西方人,并都是遭西方文明社会唾弃的恶徒)。我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老年服刑人员为自己的生存权诉诸法律讨回公道,因为法律不是当权者的专利,制定法律的人违法了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一定的。
在此我想说的是:我对你们无怨无恨,因为你们才是真正中共谎言的受害者,因为你们执行的是江泽民的迫害法轮功的灭绝政策一一“经济上截断”,如果不悬崖勒马将与江泽民同罪“酷刑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 同时你们也直接违反《宪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婚姻法》《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多部国家法律。
请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盲目的执行“上级”的命令或规定,孰重孰轻,三思而行,忠言逆耳啊。因为你们受害的同时中共也为你们制定了《公务员法》第九章第六十条的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尊敬的人社局的领导们,衷心的希望你们明白真相,看清事实,在对服刑人员特别是对冤判法轮功学员养老金一事上能依法公正行事,做出经得起法律、历史和良知的检验的决定,给你们自己带来幸福美好的未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