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广东梅州市法轮功学员刘清玲被非法判刑两年半

EMail 转发 打印 安装苹果智能手机明慧APP 安装安卓智能手机明慧APP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东梅州市城区法轮功学员刘清玲(女、50多岁)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被警察拦截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构陷,近悉她已被非法判刑两年半、勒索罚款四万元。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法轮功学员刘清玲与母亲黎桂英(80多岁)在路上被梅江区国保警察拦截搜身后绑架。次日黎桂英被家属从派出所领回家,刘清玲一直未释放,她被非法关押在梅州市城东看守所。近悉刘清玲已经被非法判刑两年半、勒索罚款四万元。法院通知家属说要送三水。具体情况待查。

梅州市是广东省迫害法轮功学员非常严重的地区。梅州市梅江区法轮功学员傅雪冰女士,二零二四年九月十日被警察绑架,关押在梅州市城东看守所,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八日遭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被枉判五年、勒索罚款八万。梅州兴宁市法轮功学员李卓忠、廖苑群夫妇,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被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合水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构陷;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被梅州市梅县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勒索罚金十五万元;他们上诉到梅州市中级法院,又被枉法维持冤判。李卓中被劫入广东四会监狱迫害,廖苑群被劫入广州女子监狱。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四月三日《广东梅州梅县区法院枉判至少43名法轮功学员》一文报道:截至二零二五年二月,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法院枉判至少43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五年三月至今,梅县区法院又对5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同时该文漏统计了1位。另外,根据明慧网的不完全统计,除梅县区法院外,梅州市梅江区法院、兴宁市法院、蕉岭县法院、大埔县法院、丰顺县法院和五华县法院至少还枉判了40位法轮功学员。因此,截至二零二五年十月,广东省梅州市公检法系统至少绑架构陷、枉判了89位法轮功学员,其中八旬老人1位,七旬老人3位,花甲老人14位,1位法轮功学员遭枉判后被监狱迫害致死,另有1位法轮功学员遭法院不断恐吓、骚扰而离世。

(c) 1999-2025 明慧网版权所有





2026年神韵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