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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人权日 又一批中共迫害者名单递交48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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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中共迫害法轮功已超过26年,在今年国际人权日(十二月十日)前后,48国的法轮功学员将又一批中共参与迫害者名单递交本国政府,要求依法对恶人及其家属禁止入境、冻结其资产。

此次递交的48个国家包括五眼联盟(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欧盟的全部27个国家(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波兰、瑞典、比利时、爱尔兰、奥地利、丹麦、罗马尼亚、捷克、芬兰、葡萄牙、希腊、匈牙利、斯洛伐克、保加利亚、卢森堡、克罗地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拉脱维亚、爱沙尼亚、塞浦路斯和马耳他)以及另外亚洲、欧洲及美洲的16个国家(日本、韩国、印度尼西亚、瑞士、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以色列、墨西哥、阿根廷、哥伦比亚、智利、多米尼加、巴拉圭、秘鲁和厄瓜多尔),其中冰岛、秘鲁和厄瓜多尔是首次参与此项联合行动。

据悉,二零二四年五月中共邪党公安部的会议提到的工作要求之一是:“特别关注法轮功和西方政客的合作制裁我高级别领导人的计划,不惜一切代价,终止类似的行为。”这正说明中共邪党极其恐惧自己因迫害恶行而被西方国家制裁。

与历次一样,最新的迫害者名单涉及各个地区、各个行业、在迫害法轮功中起各类作用的各级邪党官员,其中包括:

·李文胜,男,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此局负责管理所有公安系统的看守所、拘留所);原公安部法制局刑事法规处副处长、处长。

·郭文芳,女,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原司法部立法四局负责人。

·姜爱东,男,原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书记。

·袁古洁,女,广东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原广东省茂名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原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原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靳磊,男,四川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四川省委党校校长;原四川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杨增胜,男,山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

·李伟,男,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原山东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兼督察长。

·刘永志,男,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原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原河北省政法委副书记。

·贺恒扬,男,最高检察院咨询委员、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检察专业委员会主任、重庆市法学会副会长;原重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霍敏,男,山东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兼任山东法官培训学院院长;原福建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原广东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原广东省深圳市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原广东省高级法院刑一庭庭长、副院长。

·林海峰,男,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长春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原吉林省吉林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原吉林省白城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董杰,男,北京市房山法院执行局四级高级法官;原房山法院刑庭法官、副庭长。

·蒋中平,男,辽宁警察学院党委书记;原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原辽宁省阜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阜新市检察院检察长;原辽宁省锦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原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嘉树,男,甘肃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周炯,男,重庆市永川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张凤武,男,辽宁省凌海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黄艳春,女,辽宁省凌海市法院副院长。

·马量,男,辽宁省凌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原锦州市天桥检察院副检察长;原锦州市开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原锦州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原北镇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已长达二十六年,各国政府、人权组织越来越多的了解这场迫害、越来越多的认清中共的反人类本质及其对各国的危害,一些政要越来越明确的指出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长期被忽视,而法轮功恰是在中国遭受迫害最为严重的团体。

十一月八日,在对中政策跨国议会联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缩写,IPAC)第五届年度峰会上,研究中共活体强摘器官的专家向来自28个国家的立法者阐述了这一问题的紧迫性,并就各国政府如何应对此骇人听闻的暴行提出了建议。十一月十二日,该联盟发表声明称,这些国家的议员承诺推动立法,以防止与中共政权强摘器官的行为同流合污。

十一月二十一日,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15个联合国成员国发表关于中国人权状况的联合声明(Joint Statementon the Human Rights Situation in China),谴责中共有针对性的迫害维吾尔族和其他穆斯林少数群体、基督徒、藏族、法轮功修炼者等群体。声明还敦促各成员国推进有意义的问责。

十二月九日,在《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通过77年之际,反对活摘器官医生组织(DAFOH)举行国际研讨会。多国政要以及知名专家发言谴责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行径,呼吁制止这一群体灭绝罪行。荷兰国会议员特里·范·贝霍尔(Harryvan Bommel)表示:“令人遗憾的是,维吾尔族和藏族的命运在国际上以及在荷兰都受到了广泛关注,而法轮功学员的处境,尽管对真正关注中国的人来说已是众所周知,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

十月份,共产主义受害者纪念基金会(Victims of Communism Memorial Foundation)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办了一年一度的“中国论坛”会议。前美国国际宗教自由事务无任所大使萨姆‧布朗巴克(Samuel Brownback)指出,中国每年要投入数十亿美元打压宗教,法轮功是所有宗教团体中受迫害最严重的,(宗教自由)这个问题应该从一个简单的人权问题上升到国家安全问题。前美国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伊莱安娜‧罗斯-莱蒂宁(Ileana Ros-Lehtinen)指出,当人权受到威胁时,民主党和共和党需要团结一致;运用《马格尼茨基法案》制裁所有参与种族灭绝、迫害宗教信仰人士的中共官员,让他们为此付出代价。

今年国际人权日前夕,在十二月三日,美国国务院的一个声明中提到,“根据《移民和国籍法》第212(a)(3)(C)条所制定的一项新政策将允许美国国务院限制向那些指挥、授权、大力支持、参与或实施侵犯宗教自由行为的个人发放签证,并在适当情况下,限制其直系亲属的签证。”

几天前,法轮功学员向美国国务院递交了此次申请制裁的名单,相关官员回复称将仔细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几年前,有关部门的官员告知,有些法律的应用门槛很低,比如在禁止入境方面,只要签证官有“合理的怀疑”(reasonable doubt),即可拒发签证,甚至无需告诉申请者拒签的理由,但作恶者自己会心知肚明。

二十六年过去了,这场人权灾难仍在继续,每个月仍旧不断看到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中失去生命、被非法拘捕、被非法判刑、被骚扰等各类报道。

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再次告诫参与迫害的人,勿存侥幸心理,凡作恶者,或早或迟都将出现在正义政府的制裁名单上。中共所有相关人员应引以为戒,对迫害政策不予配合、执行,不要堵死自己和家人日后赴自由国家定居、学习、经商或旅游之路。未作恶者,洁身自好、切勿作恶;已作恶者,立即改邪归正,抓紧时间将功补过。

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公检法司本应该是维护正义和公道的,而在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中共相关人员无视法律,在“610”的背后唆使下昧着良心,践踏法律,执法犯法,扮演着可悲、可耻的角色,如还不悬崖勒马,当正义回归、报应来时,等待他们的也将是可悲、可耻的下场。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责任编辑,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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