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小镇公安处人员的今朝 印证善恶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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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在辽宁的一个山区小镇,人口不多,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前,就有几百人得法修炼。这些小镇人学法炼功后,多年的疾病炼好了,改掉了坏习惯,家庭和睦了,邻里和睦了。法轮功学员的表现给这个小镇带来了很多欢声笑语。

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后,江泽民一伙流氓集团开始打压法轮功,小镇的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被迫害,有的被拘留、罚款、绑架到洗脑班、劳教、判刑。

当时山区小镇有个公安处,大约有十人左右,这些人听从上级的指令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因为都是一个地区的,耳闻目睹也知道学法轮功的都是好人,可是,公安处里就有人为了名利,还是紧跟中共指令,参与打压迫害法轮功学员。

看看在当年这场迫害运动中,身处公安处的人现在结果如何?

(一)恶报例子

公安处处长(名字略)的儿子因参与了某种犯罪活动,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公安处副处长(名字略)的独生子,不到四十岁病亡。

公安处干事(名字略)的妻子,被一场大火烧死,他本人不到六十岁因病死亡。

公安处干事(名字略)的独生子不到四十岁病亡,其本人得了脑血栓,坐上了轮椅。

组织部部长(名字略)是迫害法轮功的急先锋,迫害初期,当地大部份法轮功学员被他罚款,停职办洗脑班。他还伙同派出所警察绑架法轮功学员,送拘留,劳教。法轮功学员多次给他讲真相,他就是不听,一意孤行。恶报终于降临他的头上——他唯一的女儿,不到四十岁,跳楼身亡。

(二)善报的例子

公安处人员(名字略),领导让他去抄大法弟子的家时,他先进去,看到桌子上都是大法书。他一步跑出去,拦住了后边人。然后,他说:这家什么都没有。这样的事有几次,他都暗中保护了大法弟子。后来,这位警察被调离了公安部门,去了别的单位,被提拔为副处长。他现已退休,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美满。

还有一位警察,“上边”抓了一位大法弟子,让他去领人。他去了之后,把大法弟子随身带的大法书保护起来了。他拿回来大法书,交给了大法弟子的家人。他的这一善举也得到了福报。他儿孙满堂,家庭顺遂。

就这样一个小小的公安处,不到十人,善恶有报如此的明显。这就是“善待大法,天赐平安”和“迫害大法,天理不容”的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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