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五年四月十七日云南省媒体报道,原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区长郭希林被查。
郭希林,男,汉族,一九七一年一月生。主要履历: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起,任中共昆明市西山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区长等职;二零一七年五月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任昆明市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期间,郭希林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郭希林任昆明市西山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区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法轮功学员唐玉,女,四十多岁,昆明市西华园公园内退职工,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早上七点多在昆明市东陆桥云南省卫校附近,被东陆派出所恶警绑架,数名恶警当街将唐玉打翻在地,用脚踢,在地上拖拉,衣裤被磨烂,唐玉被强行绑架到东陆派出所后被戴反铐,又再次遭到便衣警察及保安按在地上殴打,浑身被打得青紫,膝盖被打肿,无法蹲下和站立。随后西山区国保大队的警察来东陆派出所,企图将唐玉送看守所,但看到浑身被打伤的唐玉,就先将她送到马街医院检查。医院诊断为浑身外伤,胆结石。即使这样,西山区国保警察依然将唐玉强行送往西山区看守所,看守所看到医院的诊断书,坚决不收。警察见状就威胁唐玉的妹妹签一份看管好唐玉的保证,扬言限制唐玉一年的人身自由,如果在这一年中唐玉再发资料就要判她七年的刑。同时还强行让唐玉按手印,唐玉不按,警察把唐玉的手指都扭伤了。当天晚上十点多钟唐玉被送回家。九月三十日当天,东陆派出所的警察还非法闯入唐玉家抄家,抢劫走了大法书、师父法像、电脑一台、大法资料,所有抄走的东西均未给唐玉家人留下任何字据。
◎二零一一年五月一日,何佳嫚、蔡念汝、法桂仙和女儿张雅法四名法轮功学员到西山区政府附近发真相资料时,被西山区公安国保大队警察绑架,随后被转到五华区大观派出所,被非法关押在五华区看守所。何佳嫚、法桂仙、张雅法三人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法轮功学员何佳嫚,女,五十多岁,昙华寺公园职工;法桂仙,女,五十多岁和女儿张雅法,二十多岁。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日上午,昆明市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等一伙警察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连人是谁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就闯到法轮功学员赵海鹰家,此时赵海鹰去菜市场买菜,家中只有丈夫在家上网,一伙警察冲进屋子就开始野蛮抄家,翻箱倒柜,这时赵海鹰买菜回到家里,警察上去就要绑架,一问才知他们要绑架的不是这个赵海鹰,而是另外一个修炼法轮功的赵海鹰。当警察得知已经抓错了人,不但不立即纠正错误,反而为了掩盖他们的错误,就以赵海鹰的丈夫上明慧网为由将其绑架,还说:“你们家只有两人,只好抓一个”,而且还威胁赵海鹰不得将抓错人和抓她丈夫的事情曝光,否则连她一起抓。赵海鹰的丈夫被非法关押在西山区看守所,由于身体极度衰弱,双下肢浮肿。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被非法起诉,后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轮功学员李福,六十九岁,法轮功学员孙显馨女士,六十四岁,夫妇俩因到法轮功学员王树兰女士家被昆明西山区国保大队恶警跟踪拍照,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被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私人物品,随后被监视居住,限制人身自由。几个月后,西山区检察院的两名检察官在永昌派出所里非法审讯了孙显馨和老伴李福。后来,孙显馨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李福被非法判刑三年,监外执行。
◎昆明法轮功学员郭玲娜女士,大学文化,是昆明市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图书管理员。二零一四年四月十日上午九点半,郭玲娜女士在昆明市大观路与近华浦路交叉路口向一位发广告的男子赠送神韵晚会光碟,被迎面来的大观楼派出所警察张军毅撞见。张军毅走过一段路后,回转身来叫郭玲娜把包给她,郭女士不给,张军毅就和另一个女协警张贤,俩人从郭女士手中抢走了她的挎包,并把郭女士绑架到了大观楼派出所。郭女士被送到昆明市看守所关押构陷,后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昆明市69岁的尹淑媛女士修炼法轮功获得健康,二零一三年九月在家中被警察绑架,二零一四年四月九日,西山区法院非法秘密庭审尹淑媛,没有律师,没有通知家属,整个过程三十分钟走过场结束。西山国保,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先非法抄家,将抄到的私人物品,作为所谓“罪证”,因定罪的“证据”数量不够,又将空白光盘等加大数量,以此加害尹淑媛。二零一四年七月,西山区法院秘密宣判,非法判尹淑媛四年刑。
◎昆明海口法轮功学员董竹英(时年74岁)、段旭英(60多岁)、李菊英,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在海口200号街上向世人赠送神韵光盘时被绑架,遭西山区公检法机构蓄意构陷。董竹英被西山区法院非法判三年:李菊英判三年:段旭英判三年半:武兰英已撤案。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向冬女士,原是昆明市某房地产公司的高管,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四日,她在发真相资料时,遭人恶意举报,被西山区湖海派出所警察绑架。次日,警察押着向冬到她家非法抄家。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和犯罪事实的情况下,非法判向冬一年。
◎法轮功学员吴广成,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发真相资料时,被棕树营派出所警察刘建文绑架,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昆明市西山区法院对吴广成非法开庭,之后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云南省媒体报道,原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委书记尚东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尚东红,女,一九六二年十一月生。主要履历:曾任沧源县副县长,沧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镇康县委副书记、县长,双江县委书记等职;二零一二年六月,任临沧市副市长;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任临沧市委常委、临翔区委书记,后任临沧市委一级巡视员。期间,尚东红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尚东红任中共临沧市委常委、临翔区委书记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临沧市法轮功学员李鲜租住于临沧市临翔区华旭小区三片区三栋背后一楼的车库房,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六日被其前夫杨光景举报、领来临翔区城北派出所的四男一女五个警察,两名男警察就对李鲜进行摄像和拍照,女警察就不停的羞辱李鲜。李鲜给他们讲真相,并询问他们的名字,警察们都不敢自报姓名。其中一名男警察快速的出示了他的工作证,只打开了不到一秒钟就匆匆合上了。警察在未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抄了李鲜租住的一个小房间。随后又逼迫李鲜交出另一房间的钥匙,并想骗她去派出所。一名男警察威胁李鲜说:要不是她的儿子在场,他早就动手抢夺钥匙了。最后,在那名男警察的逼迫下,李鲜不得已拿出了钥匙。那天,恶警们非法抄走李鲜的私人物品《转法轮》一本、《法轮大法》新经文一本和一个MP5播放器。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教育小区法轮功学员吴丽珠,因诉江被临翔区公安局、检察院人员非法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