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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市法轮功学员刘荣品被非法判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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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绥化市66岁的法轮功学员刘荣品,二零二四年九月被警察撬门入室绑架、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日和三月二十八日两次被海伦市法院和检察院非法庭审,被枉判四年、勒索罚金10000元;他上诉至绥化市中级法院,被非法维持冤判。

二零二四年九月中旬,绥化市警察对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上门骚扰、非法抄家。九月十一日晚八点,刘荣品在家中被撬门闯入的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刘荣品被非法关押构陷。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刘荣品被海伦市法院非法开庭。庭审过程中,刘荣品本人及律师对公诉机关的非法起诉理由一一驳斥和无罪辩护,并要求公诉机关出示所谓“破坏法律实施”和“危害社会”的证据。海伦市检察院在拿不出来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仅因从刘荣品身上搜出12本真相小册子和以前曾被非法判刑过三年半,又当庭非法宣判刘荣品四年,勒索罚款10000元。审判长韩宝辉,审判员孟伟东,陪审员陈建国。

四月七日,刘荣品接到判决书后不服上诉,他家人也准备材料找绥化市中级法院二审法官,四月二十八日刘荣品上诉的案件到中院,由王姓法官接手,家人电话联系王法官陈述冤情,要求重新开庭审理,法官说过了五一节日再说。节过没过一天,家人再次联系王法官时,王法官说已经“审判”完了,他们商量了,维持原判!就这样草草结案了!

刘荣品在没修炼大法时患有胃病、风湿、关节炎等,每一个手指关节都疼,早上起来就吐,喝啤酒都不行,西瓜也不能吃,头也是一天迷迷糊糊的。炼功后,这些病都不知不觉的好了。他修炼前工厂有啥,家里就有啥,如铁管子、暖气片等;学大法后他不再这样做了,道德品质在不断提升。

后来,刘荣品去了女儿所在的城市江苏省苏州市。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刘荣品在江苏省苏州市一个小区发资料,被蹲坑的苏州市相成区太平派出所警察绑架,所谓“取保候审”。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所谓的“逮捕令”下来了,刘荣品被劫持到苏州第二看守所构陷,被苏州市吴江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一九年二月被送到苏州监狱,受尽了折磨,于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三日从苏州监狱期满回到家中。

据悉,黑龙江绥化市警察近两年对法轮功学员的敲门行动、上门骚扰、绑架及司法构陷等迫害行径,都是在绥化市公安局局长丁岩的指挥下干的。丁岩自上任两年来,积极执行邪党的迫害政策,甚至调动交警警力参与迫害,定期调监控,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跟踪、拍照。很多警察都不情愿,有的警察无奈的对法轮功学员说我们也不愿干这种事;有的表示对法轮功学员的同情。

法轮功是佛法,教人修心向善,在任何社会、任何地方,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应该受到表彰的。事实上,尽管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法轮功已经弘扬一百多个国家、受到三千多个褒奖。即使在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坚持修炼,讲真相、揭露谎言、曝光酷刑,也是合法的,根本就不应该被关押。而对他们身体上、经济上、名誉上、精神上等任何伤害都是违法的,用刑法来衡量,站在被告席上的应该是这些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的人。中共江泽民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败坏了社会道德,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

常言道:“宁搅千江水,不扰道人心。”绥化市610头目、绥化市公安局政委王志杰,曾狂言:“十三个县都归我管,要和法轮功干到底。”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遭恶报,在癌症的痛苦折磨中丧命。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610头目孙化民,男,积极迫害法轮功学员,报应不断,但不知醒悟,二零零七年忽然发现食道癌,手术两个月后,不但复发,还迅速新添了肺癌、淋巴癌,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四日死亡。原绥化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任锐忱,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被判十九年有期徒刑。二零一九年十月,绥化市公安局副局长栾忠山遭恶报被查,虽已退休也没逃脱追责,已被判刑。

迫害修炼者的罪行不仅仅是局限在人间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报应的严惩,而且还会殃及子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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