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1:出席“器官移植日台研讨会”的成员合影 |
美国国会议员:每年有数万名法轮功学员被杀害
美国联邦众议员克里斯·史密斯(Rep.Chris Smith)通过书面致辞表示:在中国,每年有数万名平均年龄在二十八岁的年轻人因被摘取器官而惨遭杀害。受害者包括维吾尔人和法轮功学员。中共公开将法轮功视为打压目标,并高度评价其健康的器官。
史密斯还指出:一九九九年,中国国家安全部发起了自文革以来最大规模的行动——全面根除法轮功。二零零零年,全中国各大医院大幅扩建器官移植设施,军方医院明确将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作为摘取器官的目标。
他起草的《制止活摘器官法案》已于上月在美国众议院以406票对1票获得通过,现正提交参议院审议。该法案对涉及活摘器官的个人最高可处以100万美元罚款与20年以下监禁。
DAFOH代表:法轮功学员是主要受害者
医生反对强摘器官组织(DAFOH)创办人托斯滕·特雷(Torsten Trey)发表了18年来的调查成果。他表示:“中国主要从法轮功学员等良心犯身上活摘器官,每年器官移植数量估计为3万至5万例。”
特雷医生还指出:“根据二零零六年之后揭露的事实,中共意识到通过这种方式能有效根除法轮功,于是将移植医院数量扩大到四倍,并将对象扩大到维吾尔人等其他良心犯。”
他还批评中国特有的“按需提供器官”系统:肾脏通常只需两周,额外支付1万美元,甚至可在两日内找到供体。这是全球唯一的,等同于患者导致供体被杀的结构。
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二零二四年的调查显示,过去有175名日本人赴中国接受了器官移植手术。特雷医生警告说:“这说明日本患者事实上已被卷入这一犯罪体系。”
台湾推动立法改革 成功遏止器官移植旅游
![]() 图2:蔡甫昌教授 |
台湾大学生命医学伦理中心主任蔡甫昌教授在研讨会上报告了台湾相关政策的成效。蔡教授指出,自九十年代以来,台湾前往中国大陆接受器官移植的“移植旅游”急剧增加,过去十年内已有超过4500名台湾病患在中国接受了移植手术。
台湾自二零零六年起采取阶段性应对措施。同年,全面禁止医务人员参与器官移植中介行为;二零一五年则全面修订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新法规定,接受海外移植的患者必须提交器官来源的详细书面资料,同时对非法中介者与相关患者处以最高五年有期徒刑及五万美元罚款。
台湾立法委员、长庚纪念医院血液肿瘤科主任王正旭医生也指出,台湾监察院已建立一套创新的监管机制,通过比对健保系统中免疫抑制剂用药的申请数据,有效追踪在中国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此举显著减少了台湾赴中国的移植旅游案例。
各国推动立法应对中共活摘器官
特雷医生还介绍了其它国家的立法进展。以色列于二零零八年禁止保险支付在中国进行的移植手术费用,成功终止了以色列人前往中国进行器官移植。意大利则于二零一六年增设“活体器官买卖”罪,规定处以三至十二年监禁及永久吊销行医资格。
美国方面,二零二五年五月通过H.R.1540法案,明确中止与中国在器官移植领域的一切合作,并对参与者实施拒发与吊销签证。德克萨斯州于二零二三年立法,禁止将与中国有关的器官移植费用纳入健康保险。爱达荷州、犹他州、田纳西州及亚利桑那州也陆续通过类似法律。
日台跨党派议员表达支持
![]() 图3:参议员片山皋月 |
此次研讨会也获得日台政界的广泛支持。
日本方面,获得跨党派的高度关注。出席会议的有自民党参议员片山皋月、立宪民主党众议员升田世喜男,以及众议员石桥林太郎,日本前众议员中山泰秀也特别发来支持讯息。
台湾则有立法委员林思铭、陈昭姿、陈冠延、以及台湾医师会发来贺电。
与会专家一致认识到,应对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严重人权侵犯,医学界与政界必须通力合作,采取迅速而有效的对策。台湾通过逐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所建立的模式,为日本及其它亚洲国家提供了具有实务价值的借鉴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