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事中修心 做到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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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六日】下面我想分享修炼中的两件小事。

第一件:由于自己的失误,少给人家钱了。

二零二四年七月二日,常年在北京看孙子的妹妹来到了我家。姐妹有十多年没见面了,我也很想她。由于妹妹从小就不吃肉,在饮食上不挑,吃饱了就行,一个西红柿、一个土豆、青椒,就可以吃一顿饭。我也知道,但总觉的过意不去,就想在素食上给她买点儿贵的。

一天,我路过一家奶店时,看到门口摆放着南方产的泡椒手剥笋,一看老板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面相善良,我问小伙子:“我看你象个大学生吧?”他说:“是,刚毕业。”他的父亲在里屋回答说:“正在找工作呢?这不,先来店里帮帮忙。”我问了称好的竹笋价钱,是十三元,然后又买了两元一根的雪糕,想都没想,给了小伙十四元就走了。

出门后没走多远,忽然意识到少给了人家一元钱,扭身就往回返。因为我是大法弟子,是一个修炼人,不能因为这一点小钱,毁掉做人的良知。

师尊说:“学法得法 比学比修 事事对照 做到是修”(《洪吟》〈实修〉)。

这虽说是小事,我是修真、善,忍的,知道是自己不对了,就得按对的做。

来到店里,我说明原由,把一元硬币放在柜台上,说:“对不起!刚才少给你钱了。”店里的一老一小都很感动。他们说:“谢谢!现在还有这样的好人。”

过了两天,我又去他家买酸奶,给小伙子讲了真相,做了三退,给了他真相小册子,还有师尊的两篇新经文《为什么会有人类》和《为什么要救度众生》,嘱咐他要认真看,他欣然接受。

第二件:由于别人的粗心,多找给我钱了。

二零二四年八月上旬的一天早晨,我去女儿家,正好那天早饭不足,我就去了早点摊位,买了两对油条、一碗豆腐脑,一共花了六元五角钱。我给了摊贩二十元纸币,他找给我十三元五角。五枚硬币都是一角一角的,我没仔细瞧,拿着钱就走了。当我去买两根黄瓜时,发现了一枚跟一角钱长得很象的五角钱。因为我早上只拿了这二十元钱纸币,我断定卖油条的摊贩多找给我四角钱。

这时早市要下行了,我选择了回家。吃过饭后,坐在那学法,早上的事又在脑中翻出……今天早上这事自己没做好,钱虽不多,但考验的是心性问题。虽然不是我的错,但作为大法弟子来讲,你不是修真、善、忍的吗?你就得做一个比好人更好的人。

我想得把钱给送回去。转念又一想,人家已经收摊了,明天吧。第二天早上,我到了那个摊位还钱,人家说啥也不要,我非要给,他们勉强收了下来。我告诉他们,以后找钱要看仔细,分清大小一元硬币、五角硬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这两件小事,也是一个大法徒修心的过程,能让我遇到,就是我提高的好机会。

今后我还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这个宇宙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兑现自己的史前誓约,跟师尊回到自己真正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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