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玲和邹六美分别于一九九六年和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仅几个月,吴春玲曾疾病缠身的身体发生神奇的变化,无病一身轻;邹六美也变成好脾气,家庭和睦。她们知道法轮功是高德大法,感恩法轮功的救度之恩。吴春玲曾患有神经衰弱、慢性鼻炎、十二指肠溃疡、胃下垂,特别是常年的胆汁反流导致慢性食道炎、食道萎缩,无法吞咽食物,只能吃点稀饭或少许细面条维持生命;炼功后身体不断的被调整和净化。
二零二四年,进贤县乡镇大街小巷的墙壁和展板上被用油漆喷有大量污蔑法轮功的标语。深深受益于法轮功的吴春玲和邹六美知道,法轮功是教人按照真、善、忍做人的高德大法,不是中共所诬陷的邪教,就把诬蔑标语中的“法轮功”三个字涂抹掉了,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一日被进贤县公安局绑架,被非法关押了三十七天后,所谓“取保候审”。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四日,吴春玲和邹六美被通知,三月十七日(星期一)去进贤县法院。三月十七日上午九点钟,吴春玲和邹六美到进贤县法院,就直接被扣留、非法关押在南昌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吴春玲和邹六美被非法开庭,期间换了一次审判长。在开庭前,律师要求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对起诉邹六美的认定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9条的规定,特提请法院重新做出鉴定、勘验。法院重新做了两次鉴定,都是属于无效鉴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开庭时律师强烈要求法院证人出庭当面对证。因此休庭一次,通知证人到法院,其中有一个是居委会的人认识邹六美,根据法律规定就换了另一个人去法院,但是这些证人还是没有出庭作证。审判长问律师为什么非要证人出庭?不是有证人证言吗?律师说:证人证言有误,得当庭对质。可谁都知道作伪证是要判刑的,那几个证人始终没有出庭。
律师为邹六美辩护同时给吴春玲辩护,邹六美是文盲,对法律更是不懂,当审判长提问邹六美时,因她不懂怎么回答,只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是合法的,法轮功是被冤枉的,我炼法轮功身体好,没有做坏事,法轮功师父教我们做好事、做好人。其他关于法律方面需要辩护的都请代理律师回答辩护。律师用他熟悉且专业的法律知识有理有据的辩护。审判长说:是无罪。公诉人也说:是无罪。
庭审时,律师提出的各项质疑,检察院公诉人、法院审判长都无话可说,只说:无罪。
律师强烈要求当庭释放当事人。合议庭两次和休庭两次,都是在应对律师辩护中的要求。最后法院决定两家家属各出一千块钱,判拘役三个月。邹六美、吴春玲于五月八日回家。
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因为被非法关押和拘役,邹六美的养老金被扣发。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五年余,吴春玲和邹六美因为坚持信仰曾遭到多年迫害。二零零一年下半年和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吴春玲分别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一二年七月再次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共计七年半,在江西省劳教所遭受非人迫害。邹六美女士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六年,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共计两年二个月,二零一二年再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
吴春玲和邹六美被迫害的详情,请见《江西吴春玲遭冤狱迫害近八年 母亲邹四英含冤离世》、《曾遭非法劳教、判刑 江西进贤县邹六美又遭绑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