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法院诬判法轮功学员的刑期从三年至十五年不等,其中有3人在非法关押当中被迫害离世。被诬判十年到十五年的有10人,五年到九年的有14人,四年到四年半的有10人,被诬判三年的5人,另有8人被诬判刑期不明。
一、三人被诬判在监狱遭迫害致死
1、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王大源被南岗区法院诬判八年,遭毒打致死
王大源,男, 时年36岁,哈尔滨人,生前系哈尔滨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二零零二年十一月王大源被警察劫持并抄家,拘留几个月后,被哈尔滨南岗区法院诬判八年,关押在哈尔滨第一监狱。南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电话:451-82704734)向记者证实在二零零三年的档案中查到了王大源的案件,承办人是程寿昌。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狱警为了逼王大源写揭批法轮功的材料,轮番打他,并罚站一天,不让吃午饭。在不间断毒打下,四月三日王大源被迫违心的写了所谓的“揭批”文章。事后感到很后悔,四月四日王大源把被迫违心写的所谓“揭批”撕毁了。狱警本来以为大功告成又有了“业绩”(可上报领赏,有人还可借此升官发财),一见前功尽弃,变本加厉地毒打折磨他。最后王大源站不住,狱警让他在大厅里爬,然后把他扔进储藏室。四月五日王大源已奄奄一息,狱警还逼他出工,在中午又一顿毒打后,王大源停止了呼吸。法医鉴定:脑颅骨骨折,颅内大量出血,其次手指被折断,两腿淤血肿胀,身上伤痕累累。
2、于振翼被南岗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迫害离世
于振翼,男 ,时年28岁,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八月,于振翼被哈市南岗分局恶警绑架,抢走七千余元人民币和一部手机。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九日,于振翼再次被南岗分局恶警绑架,后移交哈市公安局,非法关押在某宾馆。恶警从搜取的现金中扣除五千元左右人民币,移交给南岗公安分局、南岗检察院和南岗区法院。二零零一年九月,于振翼被南岗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初,于振翼病情严重,被投进哈尔滨第三监狱迫害。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白天,于振翼由哈三监被转往哈市万家劳教所医院,在此之前于振翼一直神智清醒。当日半夜,他从万家医院被送往哈医大二院,抢救时于振翼已处于极度危险状态,四肢抽搐,神智不清。经医院检查,确诊为:大脑经受过猛烈击打,胸部有淤血,身体大部份有内伤,前牙折断一颗。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医院拒绝继续治疗,于振翼被接回家中,于五月十四日含冤离世。
据于振翼在恢复清醒时口述,他在万家医院期间(半天时间),被四、五个人一起往大脑中注入不明液体。另外,在四月二十五日之前,于振翼家属曾多次要求办理保外就医,都被南岗公安分局拒绝,而在四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九日期间,南岗公安分局却主动为于振翼办理保外就医,其动机令人质疑。
3、哈尔滨法轮功学员孟红被迫害离世
孟红,一九四一年四月二十二日出生。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十一点,孟红在哈尔滨市发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时,遭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后被南岗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由于身体检查不合格,取保在家中。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被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审判长文莉荣和哈尔滨市南岗区公安分局从家中带走后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孟红在黑龙江女子监狱关押期间被迫害离世。
二、被南岗区法院诬判十到十五年的十人
1、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师刘小龙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被南岗区法院非法判刑十五年
刘小龙,男,博士学位,哈尔滨师范大学生物系教师。因印制真相材料及到北京依法上访,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丰台看守所(共十六天);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九日,被哈尔滨市公安局(推测应该是南岗国保)劫持回哈尔滨;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日,被转押在南岗区看守所;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被南岗区法院非法判处徒刑十五年,上诉被无理驳回;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被非法送往哈尔滨监狱关押。之后被转往牡丹江监狱继续关押迫害。
2、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光电子技术专业博士韩利被南岗区法院非法判刑十五年
韩利,男,时年34岁,博士学位,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光电子技术专业博士。韩利因印制真相材料及到北京证实法,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在丰台看守所;后被劫持会哈尔滨;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被南岗区法院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被转往哈尔滨监狱关押。
3、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学院本科在读生张子栋,被南岗区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
张子栋,男,原为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学院本科在读生。张子栋因去北京说明法轮大法好,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被南岗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被哈尔滨师范大学于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开除学籍;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日被哈尔滨道外区公安分局非法抓捕,关押在道外区看守所;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五日被南岗区法院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被非法送往哈尔滨监狱关押。
4、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生刘庆威被非法判十二年
刘庆威,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九八级音乐本科大学生,坚持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一年七月,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南岗区法院开庭非法审判刘庆威,刘庆威被非法重判十二年。时年仅22岁的刘庆威和中国大陆千千万万的修炼者一样,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大法遭迫害以来受到江氏流氓集团的多次非法抓捕与残酷迫害。那天在南岗区法院法庭上,刘庆威陈述说:我是个大学生,我没干坏事;炼功让我身体好,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我没错,没有罪。法庭副庭长原全生当场宣布休庭。
5、哈尔滨工业大学女硕士周巧航被诬判十年
周巧航,女,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二零零一年毕业,哈尔滨市新一方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二零零二年十六大期间被跟踪绑架,遭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判刑十年,两次上诉都被驳回。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周巧航在一个秘密私人住宅,恶警使用电刑、老虎凳、不许睡觉……对这位瘦弱女孩疯狂逼供。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二日,周巧航被哈市南岗区邪党法院秘密开庭,法庭上,周巧航义正词严地质问法官:我无罪,有罪的是你们这些执法犯法的人,我现在满身是伤,为什么不给我验伤,为什么不判他们的刑……最后法官自宣自读判周巧航十年重刑,周巧航被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周巧航不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两次遭到狱警董立华唆使犯人大打出手,打完人还不承认,百般抵赖,还威胁家属不让接见。
6、关兴涛二零零二年被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枉法诬判十年,后被劫持到黑龙江泰来监狱迫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日才结束了冤狱。二零零二年关兴涛去北京上访被绑架,由亲属和宁安市公安劫回,关押在海林市柴河派出所。关兴涛于九九年进京上访,被黑龙江省海林市柴河镇派出所绑架,在派出所被体罚和打骂折磨后,又被看守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勒索罚金四千多元。在以后的两年里海林市柴河派出所对关兴涛进行多次骚扰和恐吓。
7,法轮功学员张奇(慎)(男),哈尔滨市水泥厂工人,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在南岗区法院遭非法开庭审判。张慎被诬判十年。张奇(慎),当庭揭露被恶警殴打,受尽各种酷刑折磨,以致当时双腿不能行走。
早在二零零零年二月张慎进京上访,被水泥厂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再次进京上访,被水泥厂派出所警察张金生绑架回哈市,非法劳教一年(被非法关押于长林子劳教所)。劳教期满后回家不到一个月,哈市太平公安分局伙同水泥厂派出所恶警郑雁滨,办事处郭××到张慎(奇)家非法抄家。
张奇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三年二月被不明真相者举报,再次被哈市公安局非法抓捕。
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家住哈尔滨市龙江电工厂的刘丽娟及郑春梅。并于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在南岗区法院遭非法开庭审判,刘丽娟被诬判四年,郑春梅被诬判三年。
8、法轮功学员马淑华、刘春霞、赵红武、初庆芬、郑文生及徐梦兰,因揭露江氏集团谎言,讲清法轮功受迫害真相,二零零二年十月九日被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非法秘密审判,被非法判处重刑,刑期分别为十年、八年、七年、七年、四年。徐梦兰遭刑讯逼供昏死数次,被诬判的刑期不明。审判长:于成河;代理审判员:李耿狄、程寿昌。
赵红武、马淑华、徐梦兰、刘春霞、初庆芬、郑文生是在去大庆市的途中被绑架的。
9、法轮功学员孙志芬(女,时年37岁左右),二零零二年因发放真相资料被恶警送到万家劳教所迫害二年,差两个月到期时,因别的资料点出事被常人供出,又被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判重刑十一年,于二零零四年投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体罚。孙志芬家中有一个年幼的孩子由她年迈的老父亲照顾,祖孙俩无生活来源。
10、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王俊峰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家人被南岗区法院数万元
王俊峰,一九六六年六月出生,原工作单位哈尔滨市电业局送供电工区寻线员。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五日,王俊峰在驾驶出租车时被哈尔滨市道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后给其戴上黑头套秘密送到大概是江北的一个小黑屋子,对其酷刑折磨,一夜没让王俊峰睡觉。恶警把他的脚趾用电线绑上,全身通电折磨,至今王俊峰的后背落下了一大块疤痕。
三、被南岗区法院诬判五年到九年的14人
1、哈尔滨大法弟子李凤被非法判刑九年
哈尔滨法轮功学员李凤,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被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参与迫害的人员:审判长闫晓霜、审判员程寿昌、陪审员徐钊、南岗检察院检察员王宝龙。
李凤,女,时年47岁,在未修炼法轮大法前严重腰椎间盘突出,行动不便需人照顾。炼功后身体康复。早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因李凤依法进京上访,要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而被哈尔滨市南岗分局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五日非法刑事拘留,在非法关押三个月后释放。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一日,李凤在自家经营的食杂店内遭绑架、构陷。南岗区法院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对李凤进行了非法庭审。李凤的家人为其聘请了黑龙江焦点律师事务所的前主任律师韦良月律师为李凤辩护。
李凤家属向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并再次聘请韦良月律师为李凤二审进行辩护,可二审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法官张广兰只是象征性的会见过李凤一次以后,草草下达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对李凤入狱九年的诬判。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大法弟子李凤被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
韦良月律师给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在二零零九年律师执照年检时,黑龙江省司法厅根据六一零的指令以韦良月律师不辞去主任职务就不给全所其他律师注册相要挟,被迫辞去主任一职。
2、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诬判贾立清八年、诬判于华芝四年。
二零一二年八月三日星期五七点五十分,原定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对贾立清、于华芝非法开庭。后秘密转移到哈尔滨郊区王岗镇法庭开庭审理,而且不让家属旁听。贾立清被迫害骨瘦如柴,约七十多斤。于华芝被迫害双目失明,高血压(200),心脏病等生活不能自理,是被领上法庭的。
贾丽清,女,时年55周岁,在哈尔滨市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工作了近四十年。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九日,哈尔滨公安局给贾丽清家属一张“逮捕通知书”,二零一二年二月三日,哈尔滨南岗公安分局非法向检察院提请起诉报告,二月十四日非法移交南岗区法院,主审法官裴国辉。贾立清被诬判八年,于华芝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五日下午两点左右,哈尔滨市松北公安分局恶警,再一次到哈医大二院,绑架了当时正在工作的贾丽清和一名在哈医大二院打工的法轮功学员于华芝,并强行搜走了两位学员家的钥匙,后在哈医大保卫科人员的带领下,分别找到两人的住处,非法抄家。不法警察将贾丽清非法送到哈尔滨第二看守所(鸭子圈),十一月六日早上,家人找到松北分局,得知参与此事的责任人有:时任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的任锐忱,松北公安分局局长魏本禄,还有松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队长王利,还有警察王金龙等。魏本禄说主要是王利负责此事,当天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任锐忱本人也到松北公安分局,据王利说过问了此事。
3、二零一零年八月三日关玉琴、张秀丽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关玉芹遭诬判八年、张秀丽七年。参与迫害者:南岗区法院主审法官刘显军。此案由哈市南岗区“610”头子宋立洲背后操纵,南岗分局国保大队王立国、黄耀斌、张绪民办案,由南岗区检察院王保龙作为公诉人。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三日关玉琴、张秀丽被哈尔滨市南岗分局绑架、抄家、拘留。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关玉琴被哈市南岗区法院法官刘显军诬判八年后,向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主办法官张兴华自从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三日卷宗送达到中级法院以后,一直拒绝与关玉琴的家属及聘请的律师见面,并伙同姚铁兵法官屡次欺骗、推托家属及律师,妨碍阅卷,拖延会见。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五日下的非法判决书,但是家属在九月二十九日打电话询问的时候才得知该情况。非法的一审判决书下来之后,南岗区610逼迫南岗区财政局从十月份开始停发关玉琴的工资。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一日关玉芹被从鸭子圈看守所劫持到入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4、二零一二年九月哈尔滨南岗区法院于偷偷开庭,非法诬判宋英杰八年。法轮功学员宋英杰女士,时年43岁,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肿瘤医院)重症监护室护士。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哈医大三院以“五一”串休为名,将宋英杰骗到单位,并勾结南岗区辽阳派出所刘威等警察绑架了宋英杰。
5、哈尔滨市南岗区法轮功学员于玉梅被南岗区法院诬判五年。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于玉梅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在九监区遭到非人折磨。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于玉梅在华山小区市场购物时,被警察绑架,当时恶警害怕民众指责,口中大喊“抓拐卖人口的!”当晚恶警去于玉梅家抄家,抢走 于玉梅家里的存折、现金、家用电器、房证、金银首饰等物品。
6、二零零八年五月初,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法官刘艳华走过场主持了对齐凤鸣的所谓公开审判,诬判齐凤鸣五年。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五日,齐凤鸣被劫持到呼兰监狱集训队,恶警为逼其转化三天三夜不让齐凤鸣睡觉、吃饭、喝水。二零零九年一月,齐凤鸣被劫持到大庆监狱继续迫害。
齐凤鸣,男,一九四一年十月出生,哈尔滨市制氧机总厂退休工程师。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齐凤鸣在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邻居姜忠有举报,随后哈尔滨市哈西派出所恶警刘凯一伙绑架了齐凤鸣与其子齐飞。二零零八年四月一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检察员王宝龙接受“六一零”的操控,向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提交了对齐凤鸣的起诉书。哈尔滨市“六一零”操控公检法诬判齐凤鸣五年。
7、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在“610”的操控下徇私枉法诬判栗志刚五年。
栗志刚,男,一九七一年三月生。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栗志刚在家中被破门闯入的哈尔滨市“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恶警李树新伙同南岗区国保大队恶警王立国、郝希东及和兴路派出所马良、李志杰等一伙不法之徒绑架。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日上午,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谎称在南岗区法院非法审理栗志刚,可栗志刚父母一行按时抵达,却被告知已改为远郊王岗镇法庭非法审理。参与迫害人员:审判长闫晓霜 、宋成章 、庭长董兴东 、副庭长于成河 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检察员王宝龙。
8、法轮功学员孙秀敏女士是哈尔滨铁路局工程总公司工程部,主管全处验工的工程师。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二日,孙秀敏讲法轮功真相、发资料,被哈尔滨市花园派出所绑架,后被南岗区法院非法开庭诬判五年,南岗区法院在开庭时不公开、不通知家属、也没有旁听,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孙秀敏被劫持到黑龙江女子监狱迫害。
四、被南岗区法院诬判四年半到三年的28人
1、法轮功学员刘洪涛(男),哈尔滨市水泥厂烧二车间电工,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六日在南岗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审判。刘洪涛被诬判三年。早在二零零零年二月进京上访,被水泥厂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再次进京上访,被水泥厂派出所恶警张金生绑架押回哈市,非法劳教一年(关押长林子劳教所)。二零零三年二月刘洪涛遭恶人举报,再次被非法抓捕,关押于哈市第二看守所(市公安局七处),受尽酷刑折磨,曾两次生命垂危。
2、哈尔滨大法弟子王守俊被南岗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五上午,恶警突然绑架了王守俊。从王守俊家中抄走了大量大法资料和计算机、打印机等物品,并将家中的1万于元现金抢走。二零零七年八月,南岗区法院秘密开庭,非法诬判王守俊四年徒刑,王守俊先是被关押在呼兰监狱后被非法关押在大庆监狱。
3、原黑龙江电视台俄语节目主持人、记者、法轮功学员赵喜东,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再次被中共绑架。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八日,赵喜东的妻子接到辩护律师的电话,赵喜东被哈尔滨南岗区法院判刑四年。提起上诉后维持原判。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将被劫持到呼兰监狱迫害。早在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赵喜东曾被非法开庭判四年徒刑,关押在大庆监狱。
参与迫害赵喜东的主要责任人:哈尔滨香坊区国保大队:王殿斌 李运民(等)。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审判长赵鑫、审判员余莉、裴国辉、书记员殷艳玲;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审判长董世杰、审判员张广澜、代理审判员冯江、书记员李新东
4、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哈尔滨南岗区法院对向晓燕非法庭审。向晓燕被南岗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后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女子监狱九监区。参与迫害人员:南岗区法院法官姓名:赵新
向晓燕女士,黑龙江省计算机中心工程师。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下班回家,刚打开家门,身边突然冒出几个便衣将她绑架、非法抄家。直到向晓燕的丈夫回家,他们才亮出身份——哈尔滨南岗区站前治安大队张绪民、刘希威等及几名未着装恶人。
5、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张淑珍在哈尔滨南岗区一个小区发真相资料,被绑架,之后被哈尔滨南岗区法院冤判四年。
张淑珍,一九五零年生,是阿城区继电器厂退休职工。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从黑龙江女子监狱回家时,她的腰弯成近四十五度,骨瘦如柴,象七、八十岁的老太太一样苍老。然而,回到家后法轮大法再一次救了她,张淑珍身体健康如初。
6、哈尔滨市法轮功学员张巨龙(动力区星光厂工人,时年43岁)被哈市南岗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五年三月七日被送往哈市新建监狱集训队。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四日,张巨龙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小区张贴真相资料时被举报,后被南岗公安分局非法抓捕,恶警把他打成重伤,并向星光厂领导索要了三千多元的医药费。在被押送监狱前,七十多岁的父母总算见到了儿子。张巨龙对父母说:“我没有连累别人,我做的是救人的事,我没有罪,是他们在犯罪,你们不用担心我”。
7、刘文茹被南岗区法院判刑四年,审判长鲍红收其家属上万元好处照判四年。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刘文茹因发放真相光碟被举报,南岗分局恶警孙建民(宁)对其恐吓、诈供,并有两名恶警协助孙建民(宁)一同刑讯逼供,刘文茹嘴角当场被孙建民(宁)打的流血,胸腔被打的疼痛难忍无法入睡。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刘文茹被南岗区法院判刑四年,审判长鲍红收其家属上万元好处照判四年。二零零四年六月,刘文茹被投送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继续遭受迫害。
8、哈尔滨法轮功学员田金鑫二零零零年八月被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被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在五大连池永丰监狱遭受迫害,全身长满脓包疥。办案法官叫李耿迪,书记员是一位姓白的女人。田金鑫(金龙)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间,多次被绑架迫害。
9、二零一四年九月,哈尔滨师范大学退休职工孙开清和法轮功学员张丽丽外出向民众讲清法轮大法被迫害的真相时遭绑架,孙开清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被“取保候审”,回到家,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孙开清再次被非法关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非法庭审孙开清、张丽丽。南岗区法院诬判孙开清四年半,张丽丽被诬判三年。参与迫害法官姓名:王炜。孙开清于二零一六年三月被劫持到呼兰监狱。
五、被南岗区法院诬判后未知刑期的八人
1、二零零二年三月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非法秘密审判了大法弟子王玉光、李歆、张忠、李海、黄敏、宋涛。
2、哈尔滨市南岗区法轮功学员马振仲,男,时年71岁,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七日晚在家中遭南岗区国保大队绑架,家中的大法书,师父的法像全部抢走。家人找到南岗国保,蔡姓警察匆匆丢下一句话说你爸八天之后报批捕、有事会通知你,后马振仲的案卷被送到南岗区法院。
南岗区法院:办案法官王炜0451-82721842
南岗公安分局:办案警察蔡某156368386313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一些法院的工作人员,昧着良心盗用法律的名义陷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成为江泽民集团践踏中国法律的执行者,成为江泽民血债帮陷害修炼人的帮凶!正是这些法官对法轮功学员的枉法诬判才直接导致大量法轮功学员在中共的监狱中被酷刑折磨,致残、致死、甚至被活摘器官。特别是在违法的劳教制度被废除以后,这种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成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手段,甚至八十、九十多岁高龄的老人也被非法判重刑投入监狱。这种践踏法律的所谓“公诉”、所谓“开庭”、所谓“判决”,严重的败坏了人心、道德与社会公正,造成了当今社会的种种乱象!
人在做,天在看!这些所谓的法官对佛法修炼人所犯下的罪恶、对善良民众所犯下的罪恶,上天都记录在案,而且将一一偿还。原哈尔滨南岗区法院法庭庭长原全生一直负责处理法轮功案件,最长刑期有判15年、12年等刑期不等。原全生二零零二年六月午休打扑克时,突然感到肚子疼,医院检查说是肝癌,后又转为骨癌,四十多岁的他遭了三个月的罪之后死亡,成了江氏邪恶镇压的陪葬品。哈尔滨市司法局中共党组书记、局长丁锐,原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院长,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晚突发心梗暴毙,年仅4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