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会军(赵会君),今年61岁。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她曾患的一身病,如产后风、子宫肌瘤、囊肿、胆囊炎、胃溃疡等,都不治而愈了。她健康了,走路生风,干多少活都不觉得累。
但一九九九年七月元凶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大法后,赵会军因坚持信仰,两遭非法判刑迫害,分别在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三年和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七年,共计九年。在看守所、监狱,她遭受了体罚、关小号、冰冻、吊铐、毒打、野蛮灌食、抻刑等酷刑。她的家里老人在惊吓中离世。
再遭本溪市溪湖区法院一审枉判三年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一日,赵会军女士出自于善心,在本溪市明山区欧洲城四期附近的邮政储蓄给本溪市南芬区副区长马俊邮寄劝善信,被本溪市高峪派出所警察绑架。她被非法关押和司法构陷。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九日,赵会军被本溪市溪湖区检察院检察官马晶陷害,将她非法起诉到本溪市溪湖区法院。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七日,赵会军被本溪市溪湖区法院非法开庭,并于十二月十日被溪湖区法院非法判三年、勒索罚金四千元。
由于溪湖区法院没有进行公开宣判,且没有主动向辩护律师及亲友辩护人及时送达判决书,经亲友辩护人催要,才发现该案已经判决。因亲友辩护人至今一直没有被允许会见当事人赵会军,且一审法院违法宣判、违法送达情况的存在,亲友辩护人依据《刑事诉讼法》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已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九日代为当事人提起上诉。
本溪市中级法院枉法维持一审冤判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日左右,亲友辩护人到本溪市中级法院查问上诉立案情况,被告知本溪市中级法院已立案,主审法官叫孙青。
三月二十一日,亲友辩护人到本溪市中法提交亲友辩护人相关材料及控告一审法官的控告状,要求见法官孙青,被告知法官孙青没在,让他回家听电话。
三月三十一日,亲友辩护人到本溪市中级法院递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会见、通信申请书》,孙青法官接见赵会军,给她做了笔录,了解案情,如询问一些家庭情况、抄家是否在现场、是否看见收缴的物品等与本案指控罪名无关的问题,并说法院给当事人指派律师。赵会军说: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同意法院指派的律师。
亲友辩护人要求会见当事人赵会军,但孙青法官说:“已经跟上级领导研究了,会见不够条件。”从而推脱,阻挠,不允许亲友辩护人与当事人赵会军会见、核实。
二零二五年四月九日、十五日, 亲友辩护人又到本溪市中级法院要求会见赵会军。法官孙青都以会见不够条件等继续推脱、阻挠,不允许亲友辩护人与当事人赵会军会见。四月二十四日,亲友辩护人到本溪市中级法院递交了《公开开庭申请书》三十九号令、五十号令。
四月二十九日,亲友辩护人到中法提交《阅卷申请书》,法官孙青说:“她现在只有提审笔录,还没形成卷宗,阅什么卷。提审笔录就是律师来,也不让看,要阅卷,只能阅一审卷宗。”
五月十三日,亲友辩护人向本溪市中级法院邮寄了《调取无罪证据申请书》和《解除扣押物品申请书》。
亲友辩护人在二审期间提交的《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公开开庭申请书》、《调取无罪证据申请书》和《解除扣押物品申请书》等诉讼请求,均没有得到本溪市中级法院任何回复。
五月二十一日,亲友辩护人在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时,才得知,本溪市中级法院已经在二零二五年五月七日就下了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针对非法维持原判,家属对法官孙青已提起控告。
关于赵会军遭受的更多迫害,请见《辽宁本溪市法轮功学员赵会军被枉判三年》、 《辽宁本溪赵会军女士遭非法庭审 家属控告法官违法》、 《辽宁本溪妇女赵会君两次被非法判刑》、 《我被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的经历》等。
相关信息:
本溪市中级法院 电话:024—43669128
审判长 熊铁宁
审判员 孙青、刘亮
法官助理 刘寰宇
书记员 林玉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