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柱,男,一九五五年二月出生,河北沧州人,其主要履历:二零零三年十月至二零零六年四月在陕西省宝鸡市挂职,任市委副书记;二零零六年四月至二零零八年二月任陕西省榆林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二零零八年二月至二零一一年七月任榆林市委书记;二零一一年七月至二零一五年一月任陕西省副省长;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陕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金柱在任榆林市主要官员期间,实施邪党迫害政策,当地法轮功学员遭到绑架、关押、非法劳教、酷刑折磨等迫害,李金柱对此负有领导罪责。以下是李金柱任内当地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的部分事实:
◎法轮功学员李翠珍、李鹏祥、刘俊彦、盛永平、呼忠厚、张广田等八人,二零一零年六月被劫持到榆林市洗脑班迫害。据悉,该洗脑班是榆林市自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二零一零年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该洗脑班位于榆林市经济开发区苏庄则村的“田野山庄”内。陕西省610、陕西省劳教局派三个“专员”到榆林,督办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迫害。
◎延安市法轮功学员曹化山、李淑莲夫妇,流离失所到榆林市,二零零六年七月被榆林市警察绑架,分别被劫持到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和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迫害过程中,警察没有任何的理由,没有任何起码的法律程序,也没有通知任何家属。
◎法轮功学员党占祥,二零零六年被警察王小凤绑架、关押到洗脑班迫害。为了逼迫党占祥放弃修炼,王小凤将党占祥八十多岁的父母从老家拉来,让其母跪在儿子面前,让他们对儿子施加压力。其父深知儿子为人忠实善良,在悲愤、恐惧和痛苦的煎熬中,不久就离开人世。
◎法轮功学员张少华,二零零七年遭绑架,被非法劳教,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因张少华不接受洗脑,狱警诬蔑她有精神病,为强迫张少华吃药,令吸毒犯对她拳打脚踢,用钉有铁掌的皮鞋底狠砸张少华的头部。一次,狱警在毒打之前指使吸毒犯用毛巾塞到张少华的喉咙里,令她险些窒息。
◎法轮功学员鱼兰芳(鱼芳兰),二零零六年九月被劫持到榆林市洗脑班迫害。鱼兰芳 二零零七年遭绑架,被非法劳教,被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迫害。二零零八年,狱警李珍怂恿吸毒犯汪明娥、李朝、杨燕等经常毒打鱼兰芳,还在里边传谣言说鱼兰芳是自己碰在床杆上受的伤。有一次,汪明娥在李珍的暗地指使下将鱼兰芳扯到厕所,狠打脸部,狠踢腿脚和腹部,致使鱼兰芳身上多处青紫,面部的肿块有鸡蛋那么大。二零一一年四月中旬,鱼兰芳在榆林学院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被非法关入大栋梁看守所。
李金柱二零零三年十月至二零零六年四月在宝鸡市挂职,任市委副书记期间,宝鸡市法轮功学员张保旺遭非法判刑13年,在陕西省富平庄里监狱被迫害得不能行走,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五日被迫害致死。二零零四年农历九月十日,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党委书记高东魁、610办公室不法人员郭小龙及高家镇派出所恶警支根科、马耀杰非法抄家,并绑架了八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十月十四日至二十八日,宝鸡市各级“610”、公安、国安、检察院、派出所及街道办事处的不法人员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一场有预谋的大规模绑架,先后有30余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当时洗脑班分别设在宝鸡工程机械厂(原大修厂)招待所、氮肥厂招待所、凌云招待所、群众路办事处4个地点。并且在十月二十六日,宝鸡市的邪恶党徒操控宝鸡的地方电视台和报纸诽谤大法,毒害世人,愚弄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