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丽杰和家人及代理律师离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的合影 |
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刘丽杰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冤狱期满。而七月七日和九日,佳木斯市向阳区司法局陈军书记两次给刘丽杰家属打电话,再三强调刘丽杰从监狱出来,必须由松林派出所包片警察(赵帅)和栋梁社区(张姓)主任接回佳木斯,哪儿也不能去,回佳木斯必须先去和司法局,政法委人员见面。刘丽杰丈夫很气愤的说:“我们家人是你们给送进去的,监狱也关了,到期出狱了怎么还没有自由呢?”陈军听家属这么说,马上表现出很不乐意的语气,说有规定,人出来政法委和司法局必须监管五年……家属当时就表明态度,坚决不会配合这种无理要求。
七月十一日早七点半,刘丽杰的家属们就到了黑女监门前,当时,门前已有大约三十人等着接其他人。三位维权律师王宇、包龙军、江天勇八点也赶到了女监门前。他们分别去询问女监门卫,几点能把刘丽杰的衣物送进去,门卫说得等八点半警察上班。
八点半时,有警察出来取走了另一也是当天出监人员的衣服,很快那人就穿着换好的新衣从监狱大门里走出来了。包律师和江律师见状又去跟门卫交涉,问为什么没人来取刘丽杰的衣服,两个门卫值班警察态度很不好的说:“我们不知道,你们接法轮功人员,得等你们当地610拿手续才能送衣服接人!”
包律师、江律师据理与他们争辩起来,问他们凭哪条法律不放人,江律师说如果还不放人,就去省监狱管理局控告黑女监的这种违法行为,其中一警察威胁说,你再说,我就报警。江律师说,你现在就报警,那我不仅控告黑女监,还要投诉你。一番争辩后,两个门卫警察一看来者坚定依法维护当事人权利,嚣张气焰也没了,说话态度也好多了。包律师和江律师跟门卫争辩后,门卫警察害怕律师控告监狱,赶紧与集训监区警察沟通,告诉其及时告知刘丽杰不要着急,是佳木斯政法委610的人没有及时赶来,造成出监时间延误,家属在外面都很着急,但不是监狱的责任,希望刘丽杰出去后要与家属解释一下。
八点五十分,松林派出所片警赵帅和栋梁社区张姓主任到了女监,九点十四分,他们和刘丽杰的丈夫王旭带着家人给她准备的衣服进去了。十点零二分,刘丽杰和王旭、赵帅、社区主任及一监狱610人员一同出来了。家属和律师忙迎上去准备接刘丽杰走,赵帅蛮横的说:“刘丽杰必须跟我们走。”刘丽杰说,“一走出监狱大门,我就获得自由了,不能跟你们走。”
包律师、江律师和赵帅争执起来,问他凭哪条法律要刘丽杰必须和你走?赵帅说:“这是我的上级政法委陈书记交给我的任务,就得把人带回去,回去她得和向阳区政法委、区司法局等几个部门的人见个面。”江律师和包律师以理解的心态说:“不是不同意和他们见面,见面哪天都可以,我们就是想让刘丽杰到酒店洗洗澡,中午大家在一起吃顿饭,就直接回家了。”赵帅还不同意,并问刘丽杰这几位是干什么的?刘丽杰告诉他们,这三位都是自己的辩护人,一直全程代理了这个案件,他们是法律人,都是懂法的。赵帅变了口气说:“我和刘姐认识二十多年了,可这事我说了不算,政法委就是这样要求的。”赵帅和社区主任都表示,这大热天的,谁愿意来干这活儿,也是没办法。
过了一会儿,从黑女监里面出来三个女警察,其中之一是集训监区主抓所谓改造(主要包括对法轮功学员转化迫害)的副大队长范婷婷,她们对丽杰的家属和律师说:你们尽量不要在监狱门前争吵,这样影响不好,有什么事情好好商量。
在刘丽杰与范大队长沟通、道别期间,赵帅、社区主任、监狱六一零人员几次偷偷在一起商量,并多次跟向阳区政法委陈军电话联系,政法委陈军又给王旭打电话,让王旭配合一起回来。王旭说,我妻子自由了,我不能听你们的。赵帅说:这件事陈书记也得和上面领导沟通。最后说,让刘丽杰写个说明,他们回去好交代,就说刘丽杰因身体原因让丈夫王旭接走了,回家后,准备在七月十四日到松林派出所办理身份证解锁事宜。
江律师最后还叮嘱赵帅和社区主任:“我的当事人身体不太好,你们不能贸然去她家,有什么事可提前打电话告之,最好别总来打扰她。”他们答应说“行”,社区主任还主动把电话号码告诉了王旭。
经过一番抗争,刘丽杰和家属及三位律师回到酒店会合。三位律师还提前预订了一束鲜花送给刘丽杰,卡片上写着:感谢你的坚定和热忱,期待你在未来的日子里继续发光、发彩,欢迎刘老师回来。
刘丽杰和家属与几位律师共进午餐后,于当晚终于回到了佳木斯。
刘丽杰一九七零年十二月出生,从小勤奋好学、品学兼优,小学、初中、高中,直到大学一直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一九九三年七月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生物系,任职于佳木斯市职教集团职业学院学报编辑部,连年被学院评为优秀教师。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她多次遭中共迫害,曾六次遭绑架,两次被非法劳教;二零一五年黑龙江“10.28”迫害事件后,她被迫流离失所,并被单位停发工资。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四日,刘丽杰被佳木斯市公安局、向阳公安分局所属多个派出所警察跟踪绑架,因身体状况于十月十六日以所谓的“取保”回家。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刘丽杰被非法监视居住。期间,向阳区法院分别在十月十二日、十一月十六日二次非法庭审刘丽杰。十一月十七日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非法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刘丽杰上诉后,佳木斯市中级法院维持非法原判。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刘丽杰被警察劫持强行去医院体检,在体检多项生理指标不正常的情况下,被强行送往看守所非法关押,于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继续非法关押迫害。家人与律师到监狱会见的权利,一直被监狱非法剥夺。经过一年的不断努力,二零二三年二月十日,律师才终于在监狱会见了刘丽杰,并签订了委托授权等相关手续。
关于刘丽杰被迫害的更多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佳木斯市优秀教师刘丽杰被枉判后劫持入狱》《历经一年终于见到律师 刘丽杰表示会继续申诉》《法轮功学员刘丽杰在黑龙江女监遭酷刑折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