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被迫流离失所 吉林王秀莲在广西被非法抓捕

EMail 转发 打印 安装苹果智能手机明慧APP 安装安卓智能手机明慧APP
【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省报道)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左右,吉林省蛟河市被迫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王秀莲在广西被当地警察非法抓捕,后来被蛟河市警察劫回吉林,现在她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

王秀莲今年六十多岁。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和二十八日,吉林蛟河市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其中,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左右,蛟河市河北街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新区法轮功学员刘慧清家,将刘慧清和在她家的王秀莲劫持走。随后又一波警察闯入新区袁恩柱家,将他和妻子张淑琴非法抓走。

王秀莲曾经回忆说,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十点左右,当时,她正在刘慧清家聊天,警察在楼上蹲坑。刘慧清的弟弟刚开门的时候,几个警察从楼上下来,推门而入,绑架了王秀莲和刘慧清。警察没有出示警察证,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分别非法抄了王秀莲和刘慧清的家。

当天中午,王秀莲被带到天岗派出所,大约下午两点多,回到河北街派出所。警察一直非法审问她,诱导她与刘慧清和袁恩柱是否有联系,企图让她撒谎承认自己发了五十多本真相资料。王秀莲不承认,天岗警察“大原儿”(别的警察这么叫他),用一沓纸卷成纸筒抽王秀莲的脑袋三、四十下,把她打得懵懵的,叫她承认有五十多本。

河北街派出所副所长宋金波说王秀莲不说真话,将戴上手铐的王秀莲带到她家门口的金时代食杂店,给那里的老板看她,企图侮辱她,然后,宋金波又把她家带到附近的另一个食杂店,向老板说她是炼法轮功的。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晚上,警察带王秀莲体检,因她体检不合格,才将她放回,当时非法关押她已经超过二十四小时。

这次绑架致使王秀莲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同时王秀莲预感到还将面临更为残酷的冤狱迫害,后果她都不敢想。

一年多以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份,王秀莲接到了蛟河市公安局潘全野的电话,让她到公安局来一趟。她去了之后,潘全野作为构陷她的办案人,把她带到了舒兰市检察院,走了法律程序,并办了“取保候审”。

王秀莲知道,这是蛟河市公安局在司法构陷她,要给她非法判刑了。此时,已有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例如,袁恩柱于二零二四年八月六日,被舒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被劫入吉林省第二监狱;他的妻子张淑芹,在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被舒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两个月,被劫入吉林省女子监狱;王爱国被非法判刑三年;刘淑芬被非法判十个月等。

王秀莲考虑了几天,决定离开蛟河市,被迫流离失所,因她知道监狱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残酷。在二零一二年九月的时候,时年五十多岁的王秀莲曾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后她又被绑架入洗脑班,被迫害了五天。

如今,流离失所半年多的王秀莲在广西被当地警察非法抓捕,现被蛟河市警察劫回吉林市,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

王秀莲曾经被冤狱三年半的部份事实,请见《吉林蛟河市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相关信息:
蛟河市公安局 办案人:潘全野 15886217932

(c) 1999-2025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