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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七年冤刑 赤峰市王凤华女士再次面临司法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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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七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王凤华女士因散发真相资料六月二十日被元宝山区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元宝山区看守所。近日获悉,王凤华已遭元宝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再次面临司法迫害。在中共对法轮功持续至今二十六年的迫害中,王凤华曾于二十多年前遭元宝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王凤华家住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八家村,年龄待查。她因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曾于二零一二年被元宝山区法院非法判重刑七年,在内蒙古女子监狱遭到非人折磨。(详情见明慧网报道《妻子蒙冤受审 丈夫旁听被法官撵出庭外》出狱后,她仍频遭当地中共人员骚扰、抄家、绑架、关洗脑班。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晚,王凤华因发放法轮大法真相资料被元宝山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警察和云杉路派出所警察绑架。

六月二十一日早晨七点半,元宝山区政保大队的副队长范东昊(警号041039)、警察袁某、云杉路派出所赵艺等两名警察共四人闯到王凤华的家中非法抄家。王凤华家人要求他们出示搜查证和警官证,只有范东昊一人出示警官证,出示的搜查证是空白的,也没有盖章。范东昊让袁姓便衣警察当场填写。随后,范东昊说还有点事儿,让王凤华的女儿去派出所一趟。到派出所后,范东昊要给王凤华的女儿做笔录,说是检察院的规定,她女儿以母亲没有犯罪事实、她不了解情况为由,拒绝做笔录。

六月二十二日下午三点,王凤华的女儿到云杉路派出所询问母亲的情况,警察赵艺说王凤华现在元宝山区看守所。王凤华的女儿追问抓捕她母亲的法律依据,赵艺回答说不知道,称案子还没处理完,让她回家等通知。

六月二十三日中午,云杉路派出所赵艺和另一名警察闯到王凤华的家中,让王凤华的丈夫指认抄家物品并在扣押清单上签字、按手印,被王凤华的丈夫拒绝。警察临走时称王凤华已经被刑事拘留了,却没给王凤华的丈夫看拘留证。

六月二十四日上午,王凤华的丈夫去元宝山公安分政保大队,得知云杉路派出所的两人叫赵艺和张丽华(音)。下午两点三十分,王凤华的女儿去派出所追问刑拘她母亲的法律依据,一名警号042656的警察说,依据刑法300条,拘留证拿到检察院报捕了。

六月二十六日上午,王凤华的家人去元宝山区检察院,将公安部二零零零年制发的39号文件(此文件列出十四个邪教,没有法轮功)、国家出版署二零一一年颁布的50号令(明确解除了法轮功书籍的禁令)以及各地检察院不批捕、不起诉的法轮功学员的案例,递交给办案检察官关欣的秘书。

六月二十七日,家人去元宝山公安分局递交39号令、50号文件及撤案申请,并再去元宝山区检察院递交不批捕申请及对办案警察的举报信。

七月一日中午十二点,元宝山区政保大队副队长范东昊将非法逮捕王凤华的通知书给了她的家人。

王凤华现被非法关押在元宝山区看守所。她丈夫五月底出了交通事故,王凤华一直在医院照顾丈夫,她丈夫刚办理出院,家里还有一个智力缺损的儿子,加之常年遭中共人员骚扰,一家人生活本来就很艰难,如今王凤华又面临中共司法迫害,更是雪上加霜。

元宝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哈河街西段,邮编024076
电话:0476-3521110
局长谢云松(2025年搜)
政保大队大队长刘涛
政保大队副队长范东昊

元宝山区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银河路,邮编024076
电话:0476-3535205、0476-3535575、0476-353552
代理检察长刘向前(2025年5月任)
办案检察官关欣0476-3535304 (王凤华案)

元宝山区法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银河街,邮编024076
电话:0476-3510752、0476-3517582
院长吴秀明(2025年搜)

(责任编辑: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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