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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马克思故乡安排了经典的法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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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一日】在中国学习法律的人也许会知道,民法学中有个案例叫“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特里尔”是什么地方?是共产主义运动鼻祖——卡尔•马克思的故乡,德国西南部的一个小城。“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是民法领域几乎最经典的案例,马克思是共产主义世界中被奉为最高的精神领袖。这两点恰恰凑在一起,让那些沉迷、追随马克思主义的人们感到兴奋;同时也让那些反对、排斥马克思主义的人们有一点疑惑。

为什么在共产主义运动的鼻祖——马克思的故乡,会出现一个最经典的法学案例?是纯粹的偶然巧合呢?还是历史老人富有深意的安排?其实是一个十分巧妙、富有深意的安排。今天我们就探讨一下这其中所蕴含的深意。

一、“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简介

首先说一下这个案例的情节,其实很简单。某甲先生初次到特里尔,晚上到一家酒吧打发时间。突然甲先生发现,自己多年未见的老朋友伊万卡(Ivanka)出现在酒吧门口。于是甲先生立即站起来,举手跟伊万卡打招呼。

乙先生正在这个酒吧里负责拍卖五桶葡萄酒。特里尔盛产葡萄和葡萄酒,也有一套本地特色的交易习惯。按照当地的交易习惯,如果谁举手,就视为做出了“可以按照当前价格购买”的表示。因为当时在酒吧里除了某甲之外没有其他人举手,于是乙先生就把五桶葡萄酒拍定给了甲先生。乙先生的拍卖工作完成了,可是甲先生压根不想购买这五桶葡萄酒。法学家提问:甲先生是否应当付钱、购买这些葡萄酒?

这个案例的关键在于:如果单纯按照甲先生或者乙先生的意愿,似乎都有些不妥。如果完全按照甲先生的意愿,那就是:“举手只是为了打招呼、没有购买葡萄酒的意思,所以不应该付款购买葡萄酒”。这种观点称为“意思主义”,也叫“纯粹主观主义”。如果完全按照这个理论去办,似乎对拍卖师乙先生有些不公。可是,如果完全按照拍卖师乙先生的意愿,那就是:“按照当时的环境,按照公认的习惯,举手就意味着接受购买,所以应该付款购买葡萄酒”。这种观点称为“纯粹客观主义”,也叫“表示主义”。如果完全按照这个理论去办,明显对于甲先生也有些不公。

这个案例讨论的最终结论如何呢?各个国家法律和法学体系的最终选择是近似的。就以中国的民法学为例,采取“温和的表示主义”,也叫“折中的客观主义”。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按照社会通行交易习惯,举手意味着接受购买。甲先生是成年人,应该认识到这一点,所以他应当购买”。第二,“考虑到他举手的实际意图不是为了购买,他自身对特里尔的这个交易习惯也不熟悉,所以可以申请撤销”。在中国民法上,此种申请撤销需要甲先生向法院起诉,这个麻烦需要甲先生自己承担。拍卖师遭到的一些损失,甲先生也需要负担。但是,毕竟不需要购买那五桶葡萄酒了,所以最终还是“从那个被强加的合同中解脱了”。

简言之,这个案例的最终结论是:甲先生“自身要表达的内心意思”与“外界正常理解甲先生所表示的意思”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甲先生应当遵照“外界正常理解到的表示”去承担后果。但是他又可以申请撤销,法院会根据实际做出判决、使他从被强加的合同中解脱。

二、《九评》启动的“退出共产党”大潮,与“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的原理完美吻合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海外中文媒体《大纪元时报》发表《九评共产党》,对共产党在各个层面的邪恶本质、真实历史、对中华民族的严重危害以及最终结局等予以彻底的揭露与评论。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二日,《大纪元时报》发表郑重声明,提醒人们可以退党。声明如下:


大纪元郑重声明

广大的中国民众:共产党的末日就要到了。但是这个邪恶的党(魔教)在历史上却对众生、对神佛犯下了滔天大罪,神一定要清算这个恶魔。

如果有一天,神指使人类的谁对共产党清算时,也一定不会放过那些所谓坚定的邪恶党徒。我们郑重声明:所有参加过共产党与共产党其它组织的(被邪恶打上兽的印记的)人,赶快退出,抹去邪恶的印记。一旦谁对这个魔教清算时,大纪元储存的记录可以为声明退出共产党和共产党其它组织的人作证。

天网恢恢,善恶分明;苦海有边,生死一念。曾被历史上最邪恶的魔教所欺骗的人,曾被邪恶打上兽的印记的人,请抓住这稍纵即逝的良机!

大纪元

2005年1月12日


自从2005年1月12日以来,迄今20年,已经有大约4.5亿人声明退出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和少先队。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波澜壮阔的一次精神觉醒运动。值得注意的是,《九评共产党》所启动的“退党大潮”,在法学原理上与“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完美吻合。为什么说两者在法学原理上完美吻合呢?有两方面原因。

第一,加入中共党团队的人都不是为了加入魔教,但是在客观效果上却只能视为他们确实加入了魔教。

大纪元在《郑重声明》中明确把共产党称为“魔教”,指出:“这个邪恶的党(魔教)在历史上却对众生、对神佛犯下了滔天大罪,神一定要清算这个恶魔。” “曾被历史上最邪恶的魔教所欺骗的人,曾被邪恶打上兽的印记的人,请抓住这稍纵即逝的良机!” 同时,《九评共产党》也明确指出共产党的本质是邪教、邪灵附体。可是在历史上、在现实中,哪一个加入共产党、共青团、少先队的人是为了加入魔教、加入邪教呢?谁也不是。

其实,由共产党所设计(实质背后是魔鬼所设计)的这个加入党团队的过程中,就存在“内心要表达的意思”与“实质所表达的意思”不一致的问题。加入中共党团队的人,抱着什么想法的都有。有的相对纯净一点,是为了给国家、民族、单位做出更大贡献;也有的复杂一些,是为了升官、发财、获得更多的利益和机会。但是无论哪一种,在内心思想上都不是为了加入邪教、魔教。相反,他们在加入的时候,书写的申请文件都说要“更好的给国家、人民、人类最伟大的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更加追求進步”。这不都是好词、好意吗?

但是如果仔细去看,一个人在加入中共党团队的整体过程中所同意接受的,却远远超出上面所说的那些“好词、好意”。入党的最核心意思并不是“要做一个好人”,不是这么简单。入党的核心意思是“要绝对听从党组织的安排,成为党组织战斗堡垒中的坚定一员”。在最明确表达入党之内涵的“誓词”中,说明了“加入”的真正含义,可以总结为三方面:第一,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党让干什么就干什么。第二,放弃道德判断,保守党的秘密。既放弃自我道德价值的判断,也不把党交给社会、人民去判断。第三,永不叛党,奉献自己的生命。“永”是永远的意思,比佛教戒律中所说的“尽形寿……”要长。“尽形寿”就是这一辈子。而“永”的含义是:如果生命只有这一辈子,那当然就是这一辈子;如果生命不只是这一辈子、还有灵魂,那么就是“包括灵魂的每一次历程,直到最终消亡”。

一个人很重要的品质是不要欺骗,包括不要欺骗自己。那么认真看一看,那些入党的人、加入共产主义的人,在加入过程中是否明确、或者比较明确的表示:“我加入,听从党的指挥,但是如果党要我干坏事,我会保留、退出”呢?没有。凡是这样表示的,共产党就根本就不允许他加入。相反,所有能够加入中共的,都要长时间保持一种追求的姿态向中共表示:“党让我干什么就会干什么;无论让我干的事是什么,只要是党要求的,我都会坚定立场”。共产党加入的程序十分复杂,要通过所谓“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等多阶段的考验,要進行多次反复的思想汇报,要由考察人员反复不断的对申请入党的人進行评估,其中就包含着对这些“入党态度、积极程度”的评估。那么,为了达到“被接受入党”这个目地、目标,大多数申请人、甚至可以说所有能够“成功入党”的申请人都有意无意的采取了那些套路化的肉麻语言。但这些话其实都是誓词。这些誓词的内涵就是放弃道德、奉献生命,哪怕党组织让我干坏事、也行。这其实就是“可以放弃道德、同意加入魔教”。

那么再進一步,还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在入党申请的过程中,共产党总是被描绘成道德的化身、美好的化身、人民幸福的化身。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虽然入党的过程中存在着“可以放弃道德、同意加入魔教”的风险,但是“中共其党确实十分伟大、光荣、正确”,所以实质上加入的也就不是魔教,那不就“也行”了吗?可是真正的事实非常残酷。共产党的入党程序是它背后的魔鬼设计的,这个程序中已经彻底讲明了“共产党是魔教”的内涵。所以,魔鬼就是能够让那些给它宣誓“奉献生命、永不叛党”的人,在其党、其魔鬼要求这个人真的给其党、其魔鬼去奉献生命、去死的时候,彻底无话可说、找不到辩词。

因为共产党的入党程序中已经彻底讲明了“共产党是什么”的真正内涵。这是通过很多方式来讲明的。首当其冲的就是通过教义的结构讲明。共产党说自己会具有本国的特色,但是永远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所谓“基本真理”。那么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内容中,就明确说明了是暴力革命路线,是斗争精神,——由于这些,所以共产党所说的那些“革命”往往在执行中、实施中实质是“恶”。它也明确说明了自己是通过唯物主义、从而排斥对神佛的信仰,是利用唯物主义、来扭曲传统道德、抹黑宗教信仰对于人类道德的引领,——由于这些,所以共产党对于人类历史上传统的道德、善良,是根本不屑、彻底砸烂的。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更明确的说,要消灭婚姻、消灭家庭、消灭国家,消灭一切传统……仔细看一看,这的确都是魔教教义。特定的本国特色只是为了适应眼前国情,而实质的魔教教义才是根本。那么它当然原本就是魔教,只不过有所装点而已。魔鬼已经给所有的申请人把这一切都讲明了,《共产党宣言》等基本资料、入党誓词等等申请文书都在那里摆着。而且眼前和历史上中共曾经如何搞“文革”、“反右”、“大跃进”等祸国殃民的事情,共产党虽然一直在掩盖着,但也是又使人们多多少少知道一丁点、经历一些。那么,那些申请加入共产党的人,能够说自己根本不知道所入的是魔教吗?每个曾经申请入党的人,都可以根据曾经的事实自己掂量掂量。

其实魔鬼在这个过程中是采取了一种欺骗的手法。共产党组织背后有魔鬼在主导,但是共产党组织本身不是魔鬼。这个党组织是由人组成的,人本身不是魔鬼。作为党组织,其中的党员和申请入党的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所说的都是“为国家、为人民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而且共产党掌控着中国国家社会的一切资源,往往给人留下“只有加入共产党,才能更好的为国家、为人民做贡献”的印象。魔鬼就是利用这一点,让申请人在入党过程中不断加深重复,给所有人、包括申请人自己留下“就是为了给国家和人民做出更多更大贡献、所以申请入党”的深刻印象。但是与此同时,魔鬼深刻的展现了共产党的实质内涵、包括唯物主义、斗争精神、排除和抹黑对神佛的信仰、暴力革命路线等等,达到了“使申请人足以认识到共产党本身是魔教”的效果。同时又采取繁复的入党程序,包括入党的誓词、反复的申请、反复的思想汇报和组织考察、谄媚式的党话套话,把“可以放弃道德、同意加入魔教”的内涵隐藏在入党过程中,达到了“使申请人同意:为了达到入党的目标,可以不惜一切,即使加入的是魔教也在所不惜”这样的效果。这样三方面累加起来,就达成了一次欺骗:这个申请人主观上主要是为了给国家、人民做出更大贡献,但客观上却达到了宁可加入的是魔教也在所不惜,而且其实已经知道了其所加入的本来是魔教的效果。

这就是申请入党的人在主观追求上、与客观效果上出现了分离。这种分离是共产党组织背后的魔鬼所策划、所造就的。所以,大纪元在《郑重声明》中把这些已经加入中共党团队的人称为“曾被历史上最邪恶的魔教所欺骗的人”。

第二,由《九评》启动的“退出共产党”,就是以神佛力量的加持为基础,给曾经加入共产党的人一次“申请撤销”的机会。

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党、为了公共事务而存在的社会组织,都没有象中共那样要求加入者发出最恶毒的毒誓:“不惜牺牲生命,永不叛党”;“永远跟党走”;“永远做共产主义接班人”。这个“永远”的内涵,在实质的生命层面,那就是彻底给魔鬼献身,加入魔教。

申请入党、入团、入队的人,在主观上是为了追求進步、主要为了能够给社会和国家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但客观上成就了已经加入魔教的效果。其内心意思与客观表示之间出现了偏离,这一点和“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完全一致。而由《九评》启动的“退出共产党”,实质上是给那些曾经被骗加入魔教、邪党的人一次机会,让他们撤销、废除曾经发出的“给魔鬼献身”的毒誓。这个做法,在法学原理上也与“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完全一致;与中国民法学所采取的“温和的表示主义”、“折中的客观主义”吻合。

在具体做法上,民法学上要求那个被误解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撤销;如果未经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还产生不了撤销的结果。也就是说,被误解的当事人还不能单凭自己说“我不是要购买葡萄酒,那个举手不算数”,就否定了过去。在退党的问题上也是这样。如果一个曾经入党的人,只是自己说“我明白了,过去发的入党毒誓不算数了”,这还不足以排除魔鬼对他的掌控。为什么呢?大纪元之所以能够启动“退党”这件事情,其实也不是单纯凭借表面上作为一个报社媒体的力量。那是由于《九评共产党》在大纪元媒体的发表,这部《九评共产党》本身得到了宇宙中正的力量、神佛的加持。由于神佛加持的缘故,所以那些愿意退出、不再愿意继续被魔鬼欺骗的人,才有机会在这个平台上声明退出。这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处理方式是本质相同的。这和“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是相同的法学原理。

当然“三退大潮”与“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也略有不同。最根本的就是,“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当中的那个拍卖师是正常工作,是善意的;所以那个游客申请撤销的时候,还需要对拍卖师承担一点责任,赔偿一些有限的实际损失。而共产魔鬼欺骗世人加入魔教,是彻底的魔鬼图谋,完全是恶意的;所以世人能够明确表态退出,在大纪元登记、得到神佛加持,就足以了,并不需要给共产党和魔鬼赔偿任何损失。

三、是谁的智慧如此深远,安排了“在马克思的故乡有这个最经典的民法案例”?

把一百多年前出现的“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与最近二十年出现“退出共产党大潮”联系起来,就会感觉到这其中太神奇了。那么是谁安排了“在马克思的故乡有这个最经典的民法案例”呢?

首先看一下这个案例的实际作者,以及案例产生的过程。在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末,有一位德国法学研究者,叫赫尔曼•阿伊塞(Hermann Isay),正在特里尔小镇担任候补文官。他为了探讨法学原理,就结合了自己在特里尔小镇所观察到的交易习惯,虚构了一个拍卖葡萄酒的案例。1899年,赫尔曼•阿伊塞出版了法学专著,其中收录了这个案例,把它称为“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也就是说,这个案例是赫尔曼•阿伊塞杜撰、虚构的。

这个案例所包含的法学智慧是深刻的。在这个案例启发下,人们经过反复的辨别、衡量,各个国家采取“温和的表示主义”等法学理论,在实践中是妥当的。因此这个杜撰的故事就上了许多国家(大陆法系)的民法学教科书,成为最著名的民法案例。这个故事体现了法学家赫尔曼•阿伊塞的深远智慧,它经过一百多年的传播、讨论,会成为经典法学案例,也是自然而然的。这个情况很正常,很简单,没有什么奇特的。

可是,在二十一世纪初“退党大潮”出现之后,这个事情就显得不那么简单了。“退党大潮”所退出的是“共产党”,而马克思是共产党的鼻祖,退党大潮所体现的法律原理恰恰和马克思故乡的“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完全吻合。这是不是太巧妙了?一百多年前的法学家赫尔曼•阿伊塞,他的智慧能够如此深远吗?

也许人类的历史是更高智慧的高级生命安排好的。是谁安排了这一切?安排了赫尔曼•阿伊塞热爱研究法律;而且安排他在《共产党宣言》1848年发表之后五十年左右,到马克思的故乡特里尔担任候补文官,有时间、有兴趣观察特里尔的交易习惯,从而杜撰、虚构了“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并且将其收入法律专著,使它辗转流传、成为世界著名的民法学案例?——而后,在“三退大潮”风起云涌的时候,可以用来启悟民智、点醒人心?

如果这件事情是高级生命所安排的,那么这位伟大的高级生命,就需要预先知道马克思所产生的共产主义的运作模式,知道未来会出现共产党,知道未来人类需要通过精神觉醒、退党的方式来再次获得神佛的拯救。这位高级生命需要对未来的这一切都了然于心,然后才能恰如其分的安排赫尔曼•阿伊塞的人生旅程,使他在《共产党宣言》发表后五十年左右恰恰在马克思的故乡特里尔工作,在研究法律中提出“特里尔拍卖葡萄酒案”。

而且神给安排的这个人的祖先谱系,所形成的他的姓名,也很有深意。“赫尔曼”(Hermann)是典型的德国男子名字,散发着英雄、典雅与勇敢的气息。而“阿伊塞”(Isay)不是德文表达形式,而是采取了更有世界通行色彩的英语形式,含义是“我说”。这一点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立德、立言、立功”相通,表达的意思是“留给世人一些话”。

人类的历史确实是神在安排的。通过体会上面所说这些奇妙的安排,也许有的人已经感觉到了宇宙至高的神对于人类的慈悲,感知到了神佛、高级生命力量的伟大。希望所有的人能够树立起对于神佛、高级生命的信心,从而走好未来的路。任何一个人,如果对于宇宙“善恶有报”的规律没有相信,对于神佛、高级生命的威严和力量没有信心,那么他就容易被魔鬼所欺骗、诱惑以及威逼,就很不容易走好自己的生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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