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在司法部监狱管理局任职期间,特别是在其担任监狱管理局副局长后,积极参与并推动中共对法轮功的系统性迫害政策。在其任职期间,全国监狱系统不仅持续大规模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更进一步强化所谓“转化率”考核机制,将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明确作为政治任务,层层下达至各级监狱。
在法轮功学员反迫害二十六周年之际,二零二五年七月,四十五国的法轮功学员将又一批中共参与迫害者名单递交本国政府,要求依法对恶人及其家属禁止入境,甚至冻结资产。李静也在此次递交的名单当中。
法轮功学员因信仰入狱,本不是罪犯,但在监狱中却遭到远超普通刑事犯的严酷对待。监狱为追求所谓“转化率”,普遍采用电击、吊铐、剥夺睡眠、强制灌食、暴力殴打、精神摧残甚至注射不明药物等上百种酷刑手段,对拒绝放弃信仰的学员实施极端打压。在“转化率”政绩压力下,狱警不仅纵容犯人对法轮功学员施暴,甚至直接动手参与暴力迫害,导致监狱中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程度不断升级。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是中国负责全国监狱管理的职能机构,承担监督法律政策执行、指导罪犯改造的职责。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当局公开迫害法轮功以来,监狱管理局却沦为中共系统性镇压法轮功信仰群体的重要工具。
监狱管理局对各地监狱中法轮功学员遭酷刑迫害及致伤、致死事件不仅故意视而不见、置若罔闻,还刻意掩盖迫害真相,纵容监狱暴行,甚至给监狱下达死亡指标。面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监狱和监狱管理局不仅不追责涉事人员,反而协助篡改死因、封锁消息、打压家属维权,阻止真相外泄,并通过强迫火化遗体、禁止家属发声等手段,毁灭证据。
李静作为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的主要负责人对全国各地监狱发生的对法轮功学员的大规模迫害行动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以下是在李静任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发生在监狱内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分罪行。
一、中共监狱七年至少迫害致死逾百名法轮功学员
据明慧网统计,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三年七年间,至少145名法轮功学员在监狱系统中被迫害致死,其中包括狱中酷刑直接致死者,以及刑满释放后不久因伤重去世者。迫害致死案例遍布全国十九个省、两个自治区、四个直辖市。其中辽宁省迫害致死案例共计33例,接近整个迫害致死案例的四分之一(23.8%),居全国之首,其后依次为黑龙江省(20例)、吉林省(14例)、河北省(10例)、四川省(8例)、河南省(7例)、山东省(6例)、湖北省(6例)、云南省(5例)、江苏省(5例)、甘肃省(4例)、湖南省(4例)、天津市(4例)、浙江省(3例)、重庆市(3例)、安徽省(3例)、山西省(3例)、广西壮族自治区(2例)、内蒙古自治区(1例)、贵州省(1例)、陕西省(1例)、北京市(1例)、上海市(1例)。
二零一七年被监狱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共计32人,涵盖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他们分别是辽宁省(6人)的杜景芹、祁庆元、刘孝明、田彩英、耿仁娥、路远峰,安徽省(3人)的白杰、朱维英、叶光平;甘肃省(3人)的万铭芬、王有江、盛春梅;山东省(2人)的王好红、董永慧;河北省(2人)的郭道友、李金库,吉林省(2人)的孙玉发、刘淑艳;四川省(2人)的何先珍、程怀根;河南省(2人)的孔爱萍、齐素华(2人);广西(1人)的吕瑞珍;黑龙江省(2人)的刘福财、刘玲玲;湖北省(1人)的黄海林;湖南省(1人)的朱桂林;江苏省(1人)的唐净梅;北京市(1人)的贾玉萍;上海市(1人)的柏根娣;天津市(1人)的陈瑞芹;云南省(1人)的普政。
二零一八年共有35名法轮功学员被监狱迫害致死:其中有8人是在监狱中被迫害致死,另有28人是在监狱中受到严重迫害,回家后不久离世。在监狱中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辽宁省的胡国舰、王世贤、孙敏、李捷春(4人),山东省的王文中(1人)、吉林省的杨宝森(1人)、浙江省的洪米素(1人)、湖南省的王岳来(1人)。而杨淑文、崔海、色桂荣、刘文英、冷冬梅、王彩云、文木兰、李德成、成海燕、高素贞、高世远、刘金玉、周传业、吕树彬、罗井山、吕彦坤、龚延昭、周基碧、朱星河、吴国凤、赵春艳、仲崇斌、马桂娥、任东生、许玉盘、郭洪霞、吴博、刘真芳等28人是在冤狱期满,回家后不久离世。他们分别来自于辽宁(7人)、黑龙江(6人)、河南(4人)、江苏(3人)、重庆(2人)、贵州(1人)、湖北(1人)、山西(1人)、天津(1人)、河北(1人)。
二零一九年有12名法轮功学员在监狱关押期间被迫害致死:他们是四川省的梁文德、丁国琴(2人)、辽宁省的李艳秋(1人)、黑龙江省的孟红、杨立华、王德臣(3人)、广西的廖大武(1人)、云南省的廖健甫(1人)、湖北省的李大尧(1人)、山东省的陈玉花(1人)、山西省的崔玉桃(1人)、吉林省的刘建英(1人)。
二零二零年被监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共计14人:他们是李桂荣、肖永芬、胡林、张振才、李少臣、邹立明、兰立华、罗学放、曹进兴、孟庆梅、王殿国、王凤臣、刘济刚、张亚琴,其中6人来自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河北、山东、天津、湖北、湖南各1人。
二零二一年有15名法轮功学员因监狱迫害而离世:其中吉林省3人,黑龙江、辽宁、浙江各2人,云南、山东、江苏、河北、湖北、重庆各1人。他们是丁桂英、岳彩云、吕观茹、公丕启、徐静、潘绪军、蒋有容、付贵华、张子友、潘英顺、苏云霞、胡汉姣、李振东、普政等14人是在狱中被迫害致死,而陈永春在出狱后不到5个月离世。
二零二二年被监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共有17人:其中15人是在监狱关押期间被迫害致死,他们是刘希永、王学明、葛振华、王庆文、杨智雄、罗保俊、贾春臻、仲淑娟、尹国志、滕玉国、卿立菊、钟国全、韩俊德、牛学东、石建伟,他们分别来自于辽宁省(4人)、黑龙江(2人)、吉林省(1人)、河北省(3人)、山西(1人)、内蒙(1人)、陕西(1人)、甘肃(1人)、四川(1人)、湖北(1人)、云南(1人)。另有河北省的白兴国、湖北省的唐常俊2人在出狱后不久离世。
二零二三年有20名法轮功学员被监狱迫害致死:其中牟永霞、费淑芹、滕淑丽、李长安、安福子、马长青、赖志强、王建、庞勋、翟永池、李培高、谷今芬、姜勇、刘朝阳、焦崇、王自周等15名法轮功学员在监狱关押期间被迫害致死,而王海乾、吕厚芬、赵长福、贾桂芹等4人是在出狱后不久离世。5名法轮功学员来自于黑龙江省,黑龙江和辽宁各有3人,河北、四川各2人,云南、湖南、河南、天津各1人。
二、被监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部分案例
◎法轮功学员路远峰被辽宁省本溪监狱迫害致死
路远峰,男,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二零一五年六月被沈阳市大东区法院非法判刑3年,后被劫持到本溪监狱关押迫害。为了迫使路远峰放弃修炼法轮功,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本溪监狱二监区大队长贾长海、分队长邹博文把路远峰从监舍带到没有监控的仓库内,唆使犯人朴平、赵义忠、陈延庆等人对路远峰殴打辱骂,并用三根电棍对其连续电击四十多分钟。路远峰被电得满地翻滚,头、颈、手、脚踝等处皮肤被电伤。之后,路远峰被带回监舍。狱警贾长海又指使犯人把路远峰捆绑在凳子上,然后打开窗户,让寒风直吹路远峰,将他冻得浑身发抖;第二天,路远峰又被带到车间,被用胶带捆绑在椅子上面壁三天。
路远峰在狱中遭受毒打、强制长时间罚蹲等虐待,还被非法剥夺了家属的探视权。在服刑期间,他因持续遭受迫害导致脑血栓及股骨头断裂等严重病症,然而监狱方面却未给予及时有效的治疗,致其健康状况进一步恶化。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九日,路远峰冤狱期满回家时,已被迫害得目光呆滞,言语不清,身体极度消瘦,回家仅三周后就含冤离世,年仅63岁。
◎法轮功学员孙敏被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
孙敏,女,辽宁鞍山市人。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孙敏被鞍山市立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孙敏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严管队关押。入狱后不到二十天,孙敏就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监狱却不准家人探视。直至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孙敏的家人才在监狱见到了孙敏。此时孙敏已被迫害得双腿无法行走,是被人背到接见室与家人见面的。她身体极度虚弱,言语不清,右耳流脓,视力明显下降,听力严重受损。孙敏与家人对谈话内容被严密监控,一旦提及被狱警认为敏感的话题,通话便被切断,导致孙敏无法将狱中遭遇告诉家人。此次会见后仅一个月,孙敏就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在狱中被迫害离世,年仅50岁。
◎法轮功学员李艳秋被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
李艳秋,女,52岁,家住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李艳秋被太和区法院非法判刑5年。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李艳秋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关押。监狱为了逼迫李艳秋放弃修炼法轮功,对其进行强制“洗脑”和酷刑折磨。为抵制迫害,李艳秋绝食抗议,却被送监狱医院野蛮灌食,她被迫害得身体极度虚弱。在此期间,她与家人在狱中唯一一次会面时,只能靠支撑物挪动身体。家属为其申请保外就医,被监狱拒绝。几天后,她被狱警强行脱去衣服,关入“小号”。她被强迫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因长时间受冻导致尿血,身体虚弱到无法站立,以致生命垂危,监狱却不予救治。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李艳秋在入狱后第十四天被迫害致死,年仅52岁。
◎法轮功学员张亚琴被湖南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
张亚琴,女,湖南省湘潭市人。二零一九年张亚琴被湘潭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于同年八月十三日被劫持到湖南省女子监狱,关押于高戒备监区。在狱中,张亚琴遭到强制“洗脑”和 “转化”迫害。张亚琴因拒绝所谓的“转化”,遭受各种酷刑折磨。她被长期剥夺睡眠,被强迫穿约束衣,不准上厕所,大小便只能排泄在裤中。便后,仅允许用水简单冲洗裤子后再穿上,却不准清洁身体,导致下体因长期浸泡在粪尿中而严重溃烂。她还被强迫长时间站立,日均罚站达十小时以上,导致双腿浮肿、皮肤开裂,甚至腐烂流脓。在严寒的冬季,她只能睡在一床单薄的棉絮上,还被往身上泼冷水加以折磨。因长期遭受酷刑折磨、摧残,原本身体健康、体重一百三十多斤的张亚琴,被迫害成皮包骨,整个人全部脱像。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张亚琴在狱中被迫害致死,时年68岁。
◎法轮功学员胡汉姣被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迫害致死
胡汉姣,女,家住湖北省汉川市城关区。二零二一年六月下旬,胡汉姣被湖北省孝昌县法院非法判刑4年。同年十月二十八日,胡汉姣被劫持到湖北省武汉市女子监狱关押迫害。十一月9日晚,在胡汉姣被劫持入狱的第十三天,就被迫害致死,年仅53岁。
十一月十日,胡汉姣的丈夫及亲属到监狱要求查看胡汉姣的遗体,并了解死亡真相。然而,监狱方面对此予以拒绝,并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胡汉姣的丈夫立即联系律师,准备通过司法途径调查妻子的死亡真相。十一月十一日,汉川市政法委介入此事,对胡汉姣的丈夫及家属施加强大压力,明确禁止他们通过司法途径调查死亡真相,并严令不得与法轮功学员接触或将事件对外曝光。在政法委的持续干预与高压之下,胡汉姣家属最终被迫放弃通过律师介入调查的计划。
◎法轮功学员公丕启被山东省监狱迫害致死
公丕启,男,山东省青岛市人,上校军衔。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日,公丕启被青岛市市北区法院非法判刑7年六个月,同年十月被关入山东省监狱十一监区。为逼迫公丕启放弃信仰,狱警孙鲁光、张伟唆使犯人吴金大等人迫害公丕启,长期不让其睡觉,并非法剥夺其如厕、购买食品等基本的生存权利,还强制他长期坐小板凳上观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造成他的每日睡眠不足四小时。在狱警王传松的指使下,犯人李峰、王勇经常无端打骂公丕启,并罚他打扫厕所。长期的高压迫害,使公丕启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并患上严重的高血压。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晚,公丕启被监狱折磨致死,时年66岁。公丕启的遗体头部有伤、肿胀,耳朵有血流出。
◎法轮功学员庞勋被四川省嘉州监狱迫害致死
庞勋,男,湖南人。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日,庞勋因张贴法轮功真相传单被四川省成都市警方非法抓捕,后被非法判刑五年,于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四日被劫持到四川省嘉州监狱关押迫害。刚一入狱,庞勋就因坚持信仰被拖进狱警办公室遭暴力殴打,随后被送进四监区进行暴力转化。在狱警的唆使下,第二天犯人就给庞勋绑约束带,戴上头盔,对其暴力殴打,并强迫他吃“秒饭”(又称婴儿餐,食物量极少,仅够婴儿食用,目的是让法轮功学员吃不饱饭)。此后十多天,犯人轮番对庞勋使用多种酷刑折磨,如强制戴手铐脚镣、电警棍电击、喷辣椒水、烈日暴晒等,庞勋被迫害得遍体鳞伤。电警棍在庞勋头上造成的伤痕,几个月后仍可见两个深洞。庞勋绝食抵制迫害,遭野蛮灌食。二零二二年十一月,监狱教育科警察杨希林到四监区召集全体犯人大会,命令犯人跟他一起辱骂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并对庞勋等人酷刑折磨,庞勋的鼻孔、眼睛和耳孔里充满了被警察喷灌的辣椒水。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晚,庞勋开始绝食抗议。警察见无法让庞勋屈服,便对其痛下毒手。他们让庞勋仅穿单衣,并将其绑在铁椅子上用多根警棍同时电击,直到将其电得奄奄一息。十二月二日凌晨两点左右,庞勋被监狱迫害致死,年仅30岁。
庞勋的遗体伤痕累累,身上遍布被电击、捆绑、殴打的淤青和红肿,嘴角留有血迹,并有大小便失禁现象。次日庞勋的父母从湖南老家赶赴嘉州监狱,并聘请一位法医前往监狱验尸。狱方为阻止真相外泄,禁止家人聘请的法医介入,并强令家属在一份由狱方制定的“家属拒绝尸检”报告上签字,逼迫家属放弃尸检要求,并强迫家属必须同意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前将遗体火化。
◎法轮功学员王建被河北省冀东监狱迫害致死
王建,男,河北省遵化市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王建被遵化市法院非法判刑7年,后被劫持到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第二监狱第五监区关押。他因拒绝放弃真、善、忍信仰,遭到五监区包组狱警李壮用电棍电、喷辣椒水等酷刑折磨。王建后来被关到严管队遭严管迫害,之后他又被转回五监区后,狱警李壮等人继续对他施加酷刑,逼迫他放弃信仰。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王建在狱中被迫害致死,时年73岁。
家人赶到医院,发现王建遗体的头部上仰,眼睛微睁,嘴巴微张开,耳朵以及背部呈现黑紫色,胸口有圆环痕迹,右手背有淤青,腰部有类似划痕,左耳有不明液体流出。种种迹象表明,王建系非正常死亡,生前疑曾遭酷刑迫害。但监狱却推卸责任,坚称王建系因病死亡。家属为查明死因,讨回公道,被迫层层上访,并决定对监狱提起诉讼。监狱却使用各种手段、动用各方关系对王建家人威胁、施压。王建家属经过近1年零三个月的艰难上访维权、法律控告,最终在监狱方的施压及恐吓下,被迫与狱方达成协议,同意火化遗体,撤销诉讼。
◎法轮功学员牟永霞被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
牟永霞,女,黑龙江省大庆市退休教师。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八日,牟永霞被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被勒索罚款六万元,之后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关押迫害。服刑期间,她遭到狱警指使包夹的长期殴打辱骂。二零二二年八月,她因长期遭受迫害,导致大小便失禁,却因此遭到犯人赵超、庞守梅、王欣等人的暴力殴打。在厕所中,她还被用冰冷的自来水反复往身上泼洒,身心受到严重摧残。最终她被迫害得身体虚弱,精神失常,常在夜间惊叫。二零二三年新年前夕,她因行动迟缓,被犯人杨海燕重重推倒在地,身体受伤严重,行动愈发困难,但仍被虐待。自从牟永霞被关押到监狱后,监狱就不让家人探视。直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份,家人才在医院见到奄奄一息的牟永霞。家属多次要求保外就医均被拒。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三日,牟永霞在狱中含冤离世,时年75岁。牟永霞被迫害致死后,其遗体被六、七名狱警匆忙火化。
结语
上述事实清楚表明,发生在中国各地监狱中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迫害、强迫转化、剥夺基本人权等严重侵害行为,并非个别狱警或基层管理人员的孤立行为, 而是在其上级监管机构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的直接指令、默许和纵容下,持续实施的有计划、有组织、系统性的迫害。李静作为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的主要领导,对此严重侵犯人权的系统性暴行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 原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副局长李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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