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美银(申美云)一九六零年生,她是贵州詹阳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原贵阳矿山机器厂)退休职工,在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小河居住。她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三年,贵阳市公检法司变着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其一是从明慧网上查找当地法轮功学员自己发表的“严正声明”,拿着下载打印出来复印件,上门绑架相关法轮功学员。因此,二零二三年十月八日,特别是贵阳市小河地区(现归属花溪区),发生绑架事件,至少十二名法轮功学员因在明慧网发表严正声明被劫持,七十岁以上的法轮功学员当天放回家,七十岁以下的有的被非法行政拘留,有的转为刑事拘留。申美银就是其中的一位。
二零二三年十月八日,贵阳市小河经开区平桥派出所警察闯到申美银家,将她绑架到小河经开区公安分局。第二天,二零二三年十月九日,申美银被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到贵阳三江看守所迫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申美银被非法批捕。
时隔一年九个月余,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申美银被当地公检法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当地公检法构陷申美银的过程不详。
此前,申美银多次被中共邪党绑架、非法关押,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九年,在洗脑班、看守所、劳教所、监狱遭受迫害。以下是申美银被中共邪党迫害的简述。
被非法劳教三年,在贵州省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后,申美银被贵州詹阳机械工业有限公司和小河分局政保科绑架到拘留所、戒毒所强制“转化”,她坚持信仰,拒绝“转化”。
二零零二年,邪恶之徒对申美银的“转化”失败后,将她非法劳教三年,劫持到贵州省女子劳教所(又称中八农场)关押迫害。
贵州省女子劳教所采用长期捆绑在死人床上、毒打、强逼吃粪便、用针刺、罚跪、熬鹰、注射不明药物、强灯照烤双眼、双手反剪捆扎,超负荷劳动等等多种残酷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强迫其“转化”。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致死。
![]()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
被枉判九年,在贵州省第一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晚六点,当地派出所共六人闯入申美银家,抢走电脑、打印机等大约半中巴车私人物品及现金,并将她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关押。第二天,申美银被劫持到贵阳市小河区烂泥沟第二看守所关押迫害。
二零一五年二月,申美银被贵阳市花溪区法院非法判刑九年。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申美银被劫入位于贵阳市西南郊的贵州省第一女子监狱(羊艾监狱)。
贵州省第一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包夹制度,二十四小时监控。监狱除强迫法轮功学员进行超时超量的劳动外,还指使服刑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肉体和精神折磨,强制“转化”,逼迫法轮功学员看诋毁法轮功的书、电视等,强迫写“五书”,不写就肆意殴打、随心所欲施暴,污言恶语围攻;有的被关小号、睡死人床、打毒针、电击、投放不明药物、捆吊、抻刑、熬鹰、野蛮灌食、限制如厕、剥夺探视权等迫害。身心受到极度摧残的申美银被迫违心的在“四书”上签了字。
![]() 中共酷刑:吊铐、电击 |
二零二二年二月,申美银出狱后,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在明慧网上发表自己的“严正声明”,否定自己在魔窟中被迫所说、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贵阳市公检法司从明慧网上查找法轮功学员自己发表的“严正声明”,以此对法轮功学员绑架、非法关押、非法判刑,是违反《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等权利,是真正的知法犯法违法行为。
如今,历经中共二十六年迫害,坚修大法做好人的申美银女士再被当地公检法人员非法判刑三年半。目前,她正在上诉,已进入二审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