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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晓峰被枉判三年入狱 家属持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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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金晓峰,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被沈阳市大东区法院诬判三年,上诉到沈阳市中级法院后,遭二审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金晓峰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二监狱,二零二五年八月八日,被转押到沈阳市第一监狱。两次家属及时递交法律文书,依法成功在监狱集训期会见金晓峰,并持续申诉维权。


金晓峰

做好人 被沈阳市公检法构陷非法判刑

金晓峰,今年65岁,自修炼法轮大法以后,他整个人脱胎换骨,身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按照法轮大法所倡导的“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不仅得到一个健康的身体,而且变成了一个无私为他、乐于助人的大好人。亲戚、同事、朋友和邻居说:“晓峰真是个好人,如今社会世风日下,唯利是图,像晓峰这样的好人不多了,这样的好人难找啊。”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三日,金晓峰和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在路边说话时,遭到沈河区国保、泉园派出所警察绑架和非法抄家,公检法不法人员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二人作为所谓“同案”诬告、构陷。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金晓峰被大东区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金晓峰遭到大东区法院一审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罚金一万元。金晓峰依法提起上诉。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上诉案由沈阳市中级法院受理。二审期间,金晓峰的亲友辩护人向主审法官姜辉依法递交了相关法律文书,履行辩护义务,行使辩护权利。然而,主审法官姜辉及合议庭成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违反法庭程序审理本案,试图剥夺亲友辩护人的诉讼权利,非法讯问当事人,拒绝公开开庭,并向辩护人催要辩护意见,企图继续制造冤假错案。辩护人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控告,并申请法官姜辉回避。沈阳市中级法院院长王志文渎职、不作为,对回避申请、回避复议申请不作任何回复。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姜辉对金晓峰的上诉案非法裁定维持原判。金晓峰接到裁定书时,拒绝签字。金晓峰的亲友辩护人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五日收到裁定书,打电话联系法官姜辉。姜辉知道对方的身份后,随即挂断了电话,拒不沟通。金晓峰家属将继续依法申诉、维权,为金晓峰讨回公道。

家属递交法律文书 依法要求会见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金晓峰被大东区看守所警察劫持到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新入监十四监区遭受迫害。家属第一时间向监狱递交了《依法会见申请书》和《保护金晓峰生命安全申请书》,同时向监狱长、副监狱长递交了当事人及家属的《申诉状》,并不断与监狱领导沟通,最终争取到集训期间的会见权。但会见过程受到严密检查及监视。会见前,家属被狱警搜包,不准许带入任何文书,且监狱无理要求不准谈论与案情相关的及法轮功内容,否则就终止会见。

家属依法维权,向监狱相关部门反映其违法行为。领导出面与家属沟通时,怀疑家属进行录音,反复询问是否录音,并对家属手机进行检查。最终,狱方承诺不会剥夺金晓峰的申诉权利,但是却非法扣押了家属为金晓峰带去的《监狱法》及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等相关法条的文书。

二零二五年八月八日,金晓峰被非法转押至辽宁省沈阳市第一监狱第十五监区。家属再次要求会见,但监狱拒绝集训期间会见。家属找到第一监狱领导反映情况,并递交了《依法会见申请书》、《保护金晓峰生命安全申请书》及《申诉状》。家属与领导沟通后,监狱通知家属可以会见。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家属与金晓峰会见,但对话过程中,在一旁监听的警号为2101422的狱警打断家属,不准谈论与法律相关的内容,会见草草结束。

由于家属的持续关注及维权,目前金晓峰在监狱里的精神状态良好,但是从去年遭绑架、关押到看守所期间,金晓峰胃病复发的症状一直未见好转,身体仍比较虚弱。

沈阳市中级法院违法拒收法轮功学员的申诉状

家属受当事人金晓峰委托,向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法院——沈阳市中级法院依法递交申诉状,但是多次前往均遭到拒收。申诉科负责接收刑事申诉状窗口的工作人员由刑一庭、刑二庭、刑三庭的书记员轮流值班,前后几位工作人员对家属的统一口径是:“领导说不能收,没办理过法轮功(被构陷)案件,部门规定”等。家属要求法院出示拒收法轮功学员的申诉状的法律依据、要求其依法无条件受理申诉。

经家属多次前往沟通、不断维权后,窗口工作人员才勉强给联系上级领导,由刑一庭副庭长魏增奎代表刑庭出面与家属交涉,但是其话语中都是试图说服家属放弃申诉为目的,而且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明目张胆地声称:有所谓国家红头文件认定法轮功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待家属要求其出示相关文件时,魏副庭长又以需要和领导沈莹庭长与团队研究、整理好后才能拿给家属看为推脱理由,敷衍家属先回去,到时会电话回复研究结果。但至今家属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据悉,目前已有多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到沈阳市中级法院递交刑事申诉状时遭非法拒收。这恰恰说明了,沈阳市中级法院明知法轮功学员无罪,却违法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书,因此不敢受理刑事申诉。

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相继推出并实行办案终身负责制和错案倒查问责制,这两个制度使违法公职人员胆寒。除了法律的约束,很多公检法公职人员也逐渐明白了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他们是有罪的,总有一天,就在不远的一天,所有的罪责都将受到追究、惩处。

相关信息:
沈阳第二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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