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十几年过去了,随着学大法的深入,我相信大法师父讲的不失不得的法理,我觉的应该严格按照大法的要求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不能做伤害别人的事。于是我就准备把这钱还上,想到还有利息等等其它方面损失,我就想要还两倍,也就是一万二千元。人都有疏忽的时候,但我们占钱不还就是我们的错了。这会给对方造成多大的伤害啊。
而实际上,我是没有工资的人,我平时的花销都是儿女给的一点生活费,我省出来一部份生活费,一共攒了三年攒够了。
等到要还钱的时候,我却不知道要去哪家银行还,因为当初老伴没告诉我是在哪个银行取得的钱。我在心里想该怎么办?
我把这件事情说给一位同修听,正好她的一个亲属在某个银行上班,那个亲属就打听到了当年那件事,是两个银行职员疏忽多支出了六千元钱,也不知道在哪个客户身上出了错,于是他们两个人被银行罚款各自交了三千元钱。这一晃十几年过去了,两个职员都退休了。
我委托那个亲属找来这两位职员,向他们道了歉,并说:“如果不是学了法轮大法我是不可能还钱的,大法师父教我们做一个比好人还要好的人,这钱不还给你们,我心里不安哪!真对不起现在才还上!”
这两位职员也惊讶不已,没想到十几年过去了,这钱还能失而复得。他们俩也是很感叹,法轮大法真是太好了,这大法真是不一般呢。
一开始他们说什么也不要那另外的六千元钱,在我的诚恳要求和那个亲属的劝慰下,他们就收下了。
我终于了了一桩十几年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