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湖南四名市县级官员遭恶报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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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中国大陆报道)近日得知,湖北、湖南省四名中共官员遭恶报,他们分别是:湖北武汉市东西湖区委书记彭涛遭报任上被查;原湖北省崇阳县委书记郑俊华被查;原湖南省怀化市宣传部部长张远松遭报被起诉;原湖南省湘西州委书记叶红专遭恶报被查。

近几年,自中共开始所谓的“整顿”以来,官场“倒查三十年”,部分中共政法委、公检法司系统官员、各级政府部门官员被查、被判刑或被开除公职等。细查这些被以贪腐罪处理的官员,绝大部分都曾替中共邪党卖命当黑手,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法轮功是佛家高德大法,真善忍是普世的价值。对法轮功迫害,是犯下如天重罪,是真正在迫害自己。而被审、被查等还只是报应的开始,真正的报应会与其罪恶相符。迫害修炼者的罪行不仅仅是局限在人间法律的制裁,更有天理报应的严惩。



湖北武汉市东西湖区委书记彭涛遭报任上被查

据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湖北省消息:武汉市东西湖区委书记、临空港开发区工委书记彭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彭涛任职期间对辖区内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负有责任。

彭涛,男,一九六九年八月出生,2006.11--2013.07江岸区副区长;2013.07--2013.12江岸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3.12--2016.03武汉市园林局副局长;2016.03--2017.11武汉市政府副秘书长;2017.12任 东西湖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党组书记,临空港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2021年12月7日,任东西湖区委常委、区委书记,至此番任上被查。

下面是彭涛任武汉市江岸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当地部分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事实。

◎ 二零一三年九月,武汉市江岸区发生多起居委会人员在“610”的胁迫下,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威胁逼迫在他们准备好的××书上签字。在遭到拒绝后,有的还多次上门骚扰。大多是居委会书记及主任带队。

◎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李吉莉是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三日被武汉市江岸区上海街派出所绑架到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

◎ 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六日,法轮功学员柳春红在武汉市解放公园向世人发送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武汉市公安局便衣绑架至江岸区劳动街派出所,并于当晚12时左右被非法转送到江岸区公安分局,之后于十月二十七日凌晨3时左右,非法关押到武汉市第一拘留所,行政拘留5天。

下面是彭涛任武汉市东西湖区委书记期间,当地法轮功学员部分被迫害事实:

◎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黄巧云曾于二零二二年四月遭东西湖区吴家山街派出所警察的绑架,之后被保候审放回。二零二三年四月中旬,有人打电话给黄巧云说,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后黄巧云被非法关押在东西湖区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 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武汉市东西湖区法轮功学员何艳工作的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二零二四年十月至十二月的绩效奖金两万元全部到账,唯独何艳没发放绩效奖金。之后何艳被学校领导口头告知,原因一个是何艳炼法轮功,二是她到处寄信。《宪法》规定信仰自由,递交法律文书是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而停发绩效,相关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报复陷害罪。

◎ 二零二三年五月中旬,武汉市东西湖区荷包湖农场57岁法轮功学员冯秀花被绑架,后她荷包湖的家和吴家山的儿子家(冯秀花帮儿子带孙子)被非法抄家,被非法抄走法轮功书籍等私人合法物品。后冯秀花被非法关押于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份被构陷到了武汉市汉阳法院。

◎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张立荣,在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晚上9点多钟被东西湖区三店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刑事拘留(超过24小时),被非法关押14天后,又被非法逮捕,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 武汉市东西湖区60岁的法轮功学员胡亚萍女士,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吴家山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并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天。胡亚萍走出拘留所当天,吴家山街派出所警察和文家湾社区主任还要一度带走胡亚萍办洗脑班。之后,街道和社区人员还在胡亚萍家楼道安装摄像头监控她。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胡亚萍又被武汉市江汉区公安分局人员绑架,次日被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左右被构陷到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九月二日左右又被转到了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二零二五年九月下旬,迫害案已被构陷到武汉市汉阳区法院。

◎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派出所警察程网扬(警号036351)、夏乾桥(警号036640)将汪长征劫持。当天晚上9点左右,程网扬、夏乾桥到汪长征家里非法抄家。汪长征被金银湖派出所警察以“利用邪教危害社会”非法送东西湖区径河拘留所行政拘留15天。随后,汪长征又被金银湖派出所警察从拘留所劫持到东西湖公安分局,被东西湖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刑事拘留,非法关押于东西湖区径河看守所。四月三十日,汪长征被东西湖区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二零二五年七月中旬,汪长征又被从东西湖区径河看守所转到汉阳区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案也被移交到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二零二五年八月下旬得知,汪长征迫害案被汉阳区检察院退回东西湖区公安分局。二零二五年十月汪长征迫害案再次到了汉阳区检察院,之后又被构陷到汉阳区法院。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6点多钟,法轮功学员王用刚在家中正在看大法书,因没有关大门,突然一帮警察等十几个人闯入王用刚家中,将正在看大法书的王用刚绑架。据说在这次绑架之前,王用刚家已被骚扰了几次。参与这次绑架的有东西湖区荷包湖派出所警察和其他人员。

◎。 武汉市东西湖区59岁的法轮功学员聂学兰,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八日被吴家山街派出所警察从家中绑架,非法行政拘留十天后,又被非法拘禁在“洗脑班”所谓的“学习”,之前,她家人曾给相关人员要求送衣服。被告知:用不着,(洗脑班)比家里还舒服。二零二五年十月一日前,有社区人员给她家人打电话,要家人送衣服。聂学兰家人表示,之前要送衣服不让送,现在又要送。到底是哪个叫送的?聂学兰家人打电话东西湖区政法委,工作人员说要请示领导,然后没了下文。聂学兰被非法拘禁七个月后才回到家。

'彭涛'
彭涛



原湖北省崇阳县委书记郑俊华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湖北省媒体报道,原湖北省崇阳县委书记郑俊华遭恶报被查。

郑俊华,湖北咸安人,一九六七年十月出生。主要履历: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湖北省崇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任崇阳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二一年六月,任湖北省崇阳县委书记、县长。期间,郑俊华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郑俊华在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任湖北省崇阳县委书记、县长、代县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份被迫害事实:

◎崇阳县县城法轮功学员周翠娥,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下旬被崇阳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至武汉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警察撬门闯入法轮功学员王慧媛家,非法抄走几个语音手机和大法资料等,强行绑架到崇阳县看守所关押,送武汉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崇阳县法轮功学员饶东丰遭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崇阳县看守所至今,家属見不到人。

◎张日华,76岁,崇阳县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上半年,张日华的儿子知道要抓张日华拘留、罚款。她儿子就在崇阳县里请客送礼,共花钱5万多。二零一七年,张日华被肖岭派出所抓去,在县拘留所非法关了六十天,罚款6000元。二零一九年八月中旬,张日华被崇阳县公安局抓去,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在湖北沙洋监狱里遭受迫害。

◎二零二一年五月初,法轮功学员饶东丰、黄伟完、宋晚英在崇阳县青山镇讲真相做善事时,被恶警绑架,下落不明有二三十天。


原湖南省怀化市宣传部部长张远松遭报被起诉

原湖南省怀化市宣传部部长张远松涉嫌严重违法,二零二四年十一月被逮捕,二零二五年三月被湘潭市检察院向湘潭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张远松,女,苗族,一九七一年六月出生,湖南省沅陵县人。其主要履历:二零一一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任怀化市靖州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一年七月,任怀化市靖州县委书记;二零二一年七月,任怀化市政府副秘书长,怀化市宣传部部长。期间,张远松追随中共迫害,对当地迫害法轮功学员,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张远松任怀化市靖州县委书记、县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部分事实: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靖州县法轮功学员周爱华与小妹妹在怀化买了高铁火车票,准备到长沙另一位妹妹家,周爱华与小妹妹在怀化高铁站被绑架。黄历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法轮功学员周爱华到靖州县三锹乡发二零一九年真相台历、挂历、《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全球公审江泽民的光碟、真相资料,被绑架。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初,怀化地区靖州县“六一零”办吴祥建等人和各管辖小区治安人员骚扰法轮功学员杨秀荣、侯梅秀、谭美华等人。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怀化市靖州县法轮功学员谭美华在家中被靖州县“六一零”办李运金、赵胜平、林司机,国安大队唐志喜、曾小红等人绑架。

◎二零一七年五月前后,怀化市靖州县法轮功学员侯梅秀、谭美华、汪仪三人发真相资料时遭人恶告,被绑架到县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天。



原湖南省湘西州委书记叶红专遭恶报被查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日湖南省媒体报道,原湖南省湘西州委书记叶红专遭恶报被查。

叶红专,土家族,一九五八年六月生,湖南龙山人。主要履历:曾任凤凰县委书记,湘西州委常委、吉首市委书记等职,二零零九年任湘西州州长;二零一三年任湖南省湘西州委书记;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一年,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并继续兼任湘西州委书记。期间,叶红专追随迫害,对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负有领导责任。

下面是叶红专在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二一年任湖南省湘西州委书记、湘西州州长期间,法轮功学员的部分被迫害事实: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四日,湘西州保靖县法轮功学员杨凤莲、梁凤、郭某三人向保靖县水田河镇孔坪村民众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向水田河镇派出所诬告,水田河派出所不辨好坏出动警力进行绑架(参与人员人数姓名不详)。次日,三位学员均被抄家,抄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及真相资料,并被非法关押在保靖县看守所构陷。法轮功学员梁凤、杨正莲、郭才松被非法判刑:梁凤三年,罚金四千元;杨正莲二年,罚金二千元;郭才松一年零六个月,罚金二千元。二零一八年五月中旬,梁凤、杨正莲被劫持到长沙市女子监狱迫害。

◎保靖县法轮功学员吴明莲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被保靖县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湖南省湘西州保靖县法院刑庭开庭对保靖县法轮功学员吴明莲(女)50多岁、吴明香(女)69岁、丁琳(男)48岁、李顺珍(女)50多岁、向家玉(女)近80岁进行非法庭审,主持法官徐岩松,公诉人冉波。广东律师出庭为法轮功学员做了无罪辩护,部分法轮功学员在自辩中也说自己修炼法轮功无罪。80岁的向家玉老婆婆正念十足的说道:你们要判我,那你们就有罪!

二零一八年四月四日,保靖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吴明莲,三年、罚金一万元;吴明香(女,69岁),二年,罚金八千元;丁琳,二年,罚金八千元;向家玉一年,罚金六千元;李顺珍,一年,罚金六千元。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湖南省湘西州中级法院对以上法轮功学员非法维持原判。

大约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左右,保靖县公安部门将吴明莲、吴明香、向家玉劫持到长沙市女子监狱迫害,李顺珍因体检不合格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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