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东宁、牡丹江两级政法委直接参与指挥此次绑架行动。
国保诱骗见面后实施绑架 目的在于阻止家属出庭
在牡丹江与东宁两级政法委的授意下,东宁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李业国指使国保警察魏鑫,以电话方式要求杨静“去公安局一趟”。杨静因急于营救父亲,前往会面后即被劫持,一整天未归。
杨静的哥哥得知情况后致电魏鑫询问原因,魏鑫先以“有事不方便说”推脱,在对方坚持追问下才称“得等领导回话”。最终确认,绑架的真实目的,是阻止杨静参加一月二十日海林法院对杨奎等四名法轮功学员的第三次庭审。
庭审前,家属曾前往拘留所为杨静“请假”出庭,但拘留所因不敢违背政法委指令,拒绝放人。
杨静并非首次遭绑架:此前因递交劝善信被警察抓捕
在营救父亲的过程中,杨静早已成为警方重点打压对象。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杨静与法轮功学员贾艳凤的女儿杨南溪前往海林市检察院,向检察官范佳瑶递交一封劝善信。范佳瑶当面拒收,两人随后将信交给案管中心检察官段涛。段涛接信后向海林市公安局诬告,导致杨静与杨南溪被警察绑架。数小时后,两人获释。
检察官范佳瑶无视法轮功学员的善意劝告,坚持构陷四名法轮功学员,并扬言“不怕报应”。
杨奎、申金祥等四名法轮功学员遭构陷案概况
绑架:十人被抓 四人被跨市起诉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东宁市国保警察绑架十名法轮功学员,当天一人回家;四人被非法拘留;五人被劫持到看守所,其中一人后被取保候审。
剩余四人——杨奎(男)、申金祥(男)、贾艳凤(女)和苏宏(女)被东宁市国保构陷至海林市检察院(跨市起诉本身即属违法)。
两次非法庭审:律师与家属辩护人多次提出异议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与三十日,海林市法院对四名学员进行两次非法庭审。家属均聘请律师,杨静、杨南溪、申琳作为亲属辩护人出庭。
第一次庭审(12月24日)
贾艳凤提出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法官、检察官依法回避,但法院违法驳回。家属指出,中共党员在涉及信仰案件中存在先入为主的政治立场,难以保证公正审判。
第二次庭审(12月30日)
庭审中,杨奎指出法院程序违法,其儿子当庭抗议,却被法警强行拖出法庭。
杨静、杨南溪要求违法公诉人回避,亦遭驳回。
律师多次依据法律条款提出异议,但审判长闫俊龙频繁粗暴打断,强行推进程序,意图在年底前完成庭审以向政法委交差。
庭审严重违法,家属辩护人杨静、杨南溪最终宣布解除辩护人资格,迫使庭审无法继续,从而使案件被迫延至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杨静也因此成为政法委与国保的打击对象,遭到一月十四日的绑架与拘留。
关于杨奎、申金祥等四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构陷的更多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黑龙江东宁市四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黑龙江东宁市五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等。
善恶有报是天理。据明慧网报道,自一九九九年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二十六年多,牡丹江政法委系统因迫害法轮功学员,田立军、李长生两位政法委书记遭恶报死亡;政法委副书记兼六一零主任李长青患癌症遭恶报死亡。东宁市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二三年共有50人因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希望行恶者引以为戒,不要步迫害法轮功学员遭恶报这些人的后尘。
黑龙江省牡丹江东宁市公安局
公安局长:闫剑华
主管副局长:李业国 13945331888
国保队长:魏鑫 13945332882 15765104345
国保警察:杨威 13836399190
海林市检察院
范佳瑶 19804539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