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雅香因血压过高被看守所拒收,当晚已回到家中;牛桂华、曲丽红目前被非法关押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三位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事实简述
三位法轮功学员因坚持真善忍信仰,多年来遭到中共人员的各种迫害。以下仅是根据明慧网资料整理的部分事实:
◎ 牛桂华:多次被骚扰、抄家、绑架、劳教
牛桂华,家住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区虎石台镇小桥子村,年龄待查。多年来,她因坚持信仰,多次遭到警察骚扰、非法抄家、绑架、关押,并曾被迫流离失所半年。她曾三次被非法劳教:
第一次:二零零零年二月一日(大年三十),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第二次:二零零三年七月,虎石台镇农村派出所深夜闯入她家抓人未果,又翻邻居家。事后牛桂华到派出所讲理,却被派出所与新城子“610”扣押,随后被劫持到沈阳市龙山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第三次:十三年前再次被劫持到劳教所,因体检不合格被拒收,得以回家。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警察闯入她家将其绑架,非法关押至九月一日。之后又将她构陷到法院,威胁要对她非法判刑。
◎ 曲丽红:52岁企业职工 曾被非法判刑
曲丽红,52岁,沈阳煤业集团机械制造公司职工,家住沈北新区虎石台街道。十三年前因悬挂真相条幅,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
◎ 孙雅香:曾因讲真相被绑架、抄家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二日上午,孙雅香在蒲河集讲真相时被警察绑架,随后遭非法抄家。因血压高达190,看守所拒收,当晚八点多被放回家。警察临走仍威胁称“还不算完”。
牛桂华、曲丽红十三年前遭迫害经过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大约九点多钟,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法轮功学员牛桂华、曲丽红、牛桂芳、陈敏在新城子街内挂真相条幅时被新城子派出所警察绑架。第二天,沈北新区国保大队、新城子派出所、虎石台派出所警察闯到四位法轮功学员家中抢劫。尤其是在牛桂芳家,十多名警察在没有人的情况下,撬开厚重的防盗门,闯进去明目张胆的进行抢劫,抢走牛桂芳家中一万二千多元的现金、一个价值四千元的台式电脑、一枚金戒指等大量私人物品。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牛桂华、陈敏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牛桂华因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于两天后的八月二十四日回到家中。
曲丽红、牛桂芳被非法关押于沈阳第一看守所。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两人被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庭审,牛桂芳被非法判刑三年,曲丽红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
曲丽红曾自述遭绑架、诬判、虐待经过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吴丕辉、李野等人将我绑架,理由是说我悬挂“法轮大法好”条幅。到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后,沈北新区国保大队警察段庆祝、商大为、新城子区派出所的协勤人员先后用伪善和恐吓的手段逼我说姓名,说:“你不说我去拿电棍去了。”派出所协勤人员还指着牛桂芳对我说:“你不说我就给那个小老太太上刑,拿电棍电她,给她坐铁椅子。”
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所长韩显军带两名年轻的女警察搜身,把我家的住宅钥匙、金项链都搜走了(后来归还)。他们半夜开始作笔录,问好几次,还让我抄了一份东西(他们事先打印好的,让我抄一遍,我也记不清是什么)。然后去沈北新区中心医院体检,体检就是走形式,到医院后,警察进去跟医生不知说了什么,就让别的患者排后边去了,我们四个人检查好几项,还戴着手铐,别人都看我们,这也是一种侮辱,一会就检查完了。他们这些所作所为都是在我发高烧,神智不太清醒下进行的。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上午,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安分局、沈北新区国保大队、沈北新区综合办“610”、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好几辆警车、轿车,二十多个警察、协勤、便衣押着我闯入我家非法抄家。新城子街派出所所长韩显军拿着从我包里搜去的钥匙问我说:“这是你家的钥匙吗?你要好好配合,怎么打不开,你和他们不一样,你带我们去你家。”这些警察及便衣在楼下碰到我的丈夫,我丈夫说:“你们凭什么抓人?”他们说:“你不知道你媳妇干啥了?”推搡着他让上楼开门,他们直接穿鞋进入铺地板的室内,乱翻东西,连床垫都掀开,床板打开找东西,柜子、抽屉全翻看,还不停地拍照、录像。
有一女便衣(后来听说是综合办公室的,戴眼镜,四、五十岁),坐在沙发上,边翻我上班单位的资料边问我那上小学的儿子:“你家平时都有谁来呀?”我儿子看到我被反铐着手铐,有这么多的陌生人和警察,就吓的一直哭。她根本不考虑一个幼小孩子的承受能力,看到孩子在哭还一直不停地问,我心里真的很难受。
我丈夫问他们:“凭什么抓人?我媳妇是好人。”他们说:“法轮功就抓,你妨害了公务,把你也带走。”我丈夫又说:“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一个戴眼镜干部模样的中年男子(警察说他是局长)说:“你说这话把你也抓走。”临走时,他们还要翻看我丈夫的手机,要看通话记录,说看跟谁通过话,还恐吓:“你准备准备,一会儿来抓你。”对我丈夫和儿子精神上造成了极大伤害。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下午,我被带回到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期间双手一直是背铐,从十九日晚上一直到二十日晚上,我一直没吃东西、没睡觉,期间被带到沈北新区中心医院体检,抽血、测体温、心电图、拍胸片。到二十日半夜零点后,被拉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又是一轮验血、照相、按手印、签字,然后被关到监区,强迫脱光衣服检查:狱警将胸罩扔掉,衣裤上的拉链剪掉,纽扣剪掉,带双层的衣服、裤子全扔掉,拖鞋扔掉,光脚,几乎是半裸进的监室;进监室后再次被脱光衣服检查。看守所每月还不定期的检查衣物,听其他人说是检查危险品,具体检查什么我也不知道。东西翻的乱七八糟,每个人的物品都扔乱了,而且每个人都要到放风场的地方脱光衣服检查看身上有没有异常,冬天也不例外,并且全是在有监控设施下检查,没有一点尊严。在看守所期间,我每天被强迫坐板,上厕所受限制,不能随意讲话、走动和接触其他人。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六日,沈北新区检察院对我非法批捕,检察员郝连峰和一王姓男检察员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非法提审我。去看守所非法提审过我的还有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和沈北新区公安分局国保的警察陆元辉、曹殿坤、吕贵友、董雪峰、段庆祝、商大为、吴林巍、夏新、魏大群等人。新城子派出所警察非法提审时,对我进行恐吓,威胁长时间关押,还照相、录像。一次我由于血压很低就晕倒了,警察还说我是装的。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上午,沈北新区法院对我和牛桂芳非法庭审,庭间,我俩都指出起诉书上内容与事实不符,可是没有人理睬。旁听席我家属还没来就开庭了,没有我的家属在,可有一些我不认识的人,后来才知道,是沈北新区综合办“610”的,可能还有国保的,我一个人也不认识。开庭时间很短,法官说得择日宣判,匆匆结束庭审,上午又给我们送回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我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被非法关押226天后,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被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审判长是邹东辉,法官是王旭(女)。(曲丽红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三日回到家中。)
我被关押期间,丈夫和婆婆多次去公安、国保找去要人,花不少路费,除此之外,丈夫又给亲属拿出五万五仟元钱,亲属拿去给当地公、检、法疏通,为我“办事”用,为的是我能早日回家。在看守所期间,丈夫和孩子还要承受来自单位、亲友、学校、街坊邻居的不同压力。我丈夫由于精神巨大压力导致二零一三年过年期间不能起床十多天。
我回家后沈北新区法院要我在回家一个月内到当地司法所报到,不然就收监。我每个月还被迫要到当地司法所“学习”一次,劳动一次,写学习心得、思想汇报各一份。每周报到一次。手机定位,限制外出,限制活动区域。给我精神上带来很大的压力。
我被非法关押期间,单位停发我的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回来后,原工作岗位已被人取代,单位给我下岗,发生活费每月440元。现在虽然回单位上班了,但是,我原来在科室工作,现在在车间当工人,一个女人干男人活,机械维修电工,单位设备老化,都是六、七十年代的设备多,又脏又累,而且每月只有一千多元的收入,有时还不能及时开资。这场迫害给我及家人带来经济、精神上的双重打击,持续到现在还没有结束,至今仍在继续。
(责任编辑: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