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方正县委书记郑伟遭恶报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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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二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报道)据黑龙江省二零二六年二月六日消息,黑龙江省方正县委书记郑伟遭恶报,被查。

郑伟,男,汉族,一九八四年一月生,其主要履历:二零一九年初至二零二零年十月历任:哈尔滨市方正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随后转正;二零二零年十月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任哈尔滨市方正县委书记(副厅级)。郑伟是清华大学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三十六岁成为副厅级的县委书记,属于高配,他的落马震动黑龙江官场。此人无德,遭到恶报实属必然,而且这仅仅是清算他的开始,更大的恶报将与他迫害法轮功的罪行相匹配。郑伟主政方正县以来,当地迫害法轮功的邪恶形势大有加剧之势,他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一、典型迫害案例

◎法轮功学员李长安被迫害致死

哈尔滨方正县法轮功学员李长安,是大车司机,曾多次被中共警察绑架迫害,被迫流离失所五年,方正县公安局一直在追找李长安的下落,曾经拿着李长安的照片在路口和客车上盘查对照。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李长安在唐山市时出车祸,在旅店登记身份证不到半个小时被绑架,随后被方正县国保大队白文杰、王林春劫持回方正县,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判十二年,非法关押在呼兰监狱迫害。李长安抵制监狱所谓的“规定”和“要求”等,因此经常被狱警体罚、殴打、限制购物(购买监狱指定的生活用品及食品)、关禁闭等非法迫害,身心备受摧残。

二零二二年年底,呼兰监狱内部进行了岗位调整,李长安不配合新调整的所谓“防暴队”要求,多次被监区长张险峰等人以违纪违规为借口,关禁闭等迫害。期间,李长安绝食反迫害,曾多次被强行灌食,出现全身浮肿、腹部积水等状况(肝硬化),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监狱不但不追究造成李长安生命垂危的防暴队及监区责任人的责任,却勒索李长安家属五万元钱,说给其治病。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七日,李长安出现昏迷后,从监狱被送到医院,七天之后,即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在医院含冤离世,终年五十三岁。

◎七旬法轮功学员朱春菊遭诬判被劫持入狱

朱春菊是方正县天门乡人,一位普通的农村妇女,修炼法轮功前满身是病,通过修炼法轮功,身体无病一身轻。他们全家在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轮大法被中共迫害后,朱春菊的三个子女都被非法劳教迫害过,她本人也多次被非法关押,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六日在家中被绑架,被诬判六年。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日,方正县公安局国保、天门乡派出所所长于洪涛带领一伙人把朱春菊绑架,劫持到公安局看摄像头拍下来的她正在贴“法轮大法好”的录像。当时说非法拘留十五天,但因为疫情原因,勒索了押金三千元钱,给了个写着“取保候审”的条子,然后把朱春菊放回家。

二零二三年四月,天门乡派出所给朱春菊照了像。四月十日,方正县公安局国保朱大队长、天门乡派出所所长及张姓副所长一伙人闯到朱春菊家,把她绑架,直接劫持到哈尔滨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后朱春菊被诬判,具体非法刑期不详;并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吴樨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四日上午,方正县法轮功学员吴樨、于素娥骑自行车去集市途中,吴樨给一位路人一本真相台历,突然一辆黑色轿车停下,方正县公安局高楞国保大队几名便衣警察冲下车,将两人绑架。

当晚,国保警察闯入于素娥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及私人财物;随后又闯到吴樨照顾的一位残疾老人家中非法搜查,未找到任何东西。警察从吴樨身上搜到另一位法轮功学员管玉芹家的钥匙,随即闯到其家里非法抄家并绑架了管玉芹。

警察将三位法轮功学员拉到医院体检,于素娥、管玉芹因体检不合格被释放。之后于素娥多次遭警察骚扰、无理传唤、逼迫签字等。管玉芹因遭绑架,自己经营的饼店至今无法营业。吴樨则被警察劫持至哈尔滨,非法关押至今。

吴樨原在吉林大学助学中心任教,因坚持真善忍信仰,被非法开除;她多次被绑架、关押,曾被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非法关押期间遭到野蛮灌食、毒打、坐铁椅子、烟头烫等酷刑折磨。二零二一年吴樨在哈尔滨市街上发真相资料时,遭一武警恶告,被道里区尚志派出所警察绑架,她被非法拘留十五天。之后又转到哈尔滨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并被刑拘,后来被诬判三年半,并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由于吴樨拒绝“转化”,狱警故意让全监室的犯人陪着受罚,以此煽动犯人对她的仇恨,她的腰椎几乎被打致残。吴樨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结束冤狱,出狱不到一年又遭绑架。

二、肆意绑架、拘留、构陷法轮功学员案例

◎二零二三年七月初,方正县法轮功学员石孝兰被绑架,被关押在哈尔滨市看守所。构陷案件已到依兰县检察院。

◎二零二三年八月九日,方正县派出所打电话给法轮功学员贾凤芝,说她去年的案例没执行,今年必须执行。第二天警察和贾凤芝家孩子带她检查身体,结果显示血压偏高,但是第三天还是把贾凤芝送到哈尔滨非法拘留五天后放回。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早上七点左右,方正林业局高楞法轮功学员李玉莲、孟凡春各自在自己的家中被绑架,绑架她们的是高楞国保和派出所的警察。李玉莲被告知非法拘留二十九天,孟凡春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三年九月,方正县德善乡派出所所长姜民杰等两人,在成都市绑架了依兰县法轮功学员秋宇芹,并被劫持到哈尔滨看守所非法关押。当时秋宇芹在成都市的女儿家。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方正县大罗密镇沙河子村法轮功学员李红梅被方正县公安局和国保一伙六、七人(其中一人叫王洪远)劫持到方正县大罗密镇派出所,非法询问后,放回。事后,大罗密镇派出所所长吴柏林和于淼又多次去骚扰。二零二三年七、八月份,大罗密派出所新换的所长王洪志等再次去了李红梅家,并提前几天就给其打电话,说要非法拘留她十五天。李红梅说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方正县大罗密镇派出所警察薛益飞(音)带领宝清乡的警察非法闯进法轮功学员田成香家让其签字,同时非法搜家,抢走法轮大法师父法像、香炉、法轮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并把田成香劫持到方正县公安局做笔录、录指纹、照相、抽血,检查身体,然后送到哈尔滨非法关押十五天后放回。

三、郑伟遭恶报不是个例

郑伟的落马不是个例,令人无限惋惜的是,在黑龙江有大批的县级官员为了私利参与迫害当地的法轮功学员而不知悔悟,最终遭到了恶报,例如:

哈尔滨五常市(县级市)五任市书记肖建春、裴君、姚志波、辛敏超、张希清遭恶报,成阶下囚;
哈尔滨市依兰县委原书记赵长满遭恶报,被判有期徒刑十七年;
哈尔滨市通河县委书记赵欣遭恶报,已被判刑;
哈尔滨市延寿县常委、副县长张东来遭恶报,被查;
哈尔滨市通河县副县长王铁成遭恶报,被查;
哈尔滨市通河县副县长李洪义遭恶报,被查;
哈尔滨市通河县副县长吴哈宁遭恶报,被查;
大庆市肇州县委原书记王恩龙遭恶报,被判有期徒刑九年;
大庆市肇源县县委书记迟维喜遭恶报,被查;
大庆市肇源县县委书记徐学阳遭恶报,被查;
大庆市肇源县县委书记冯忠宏遭恶报,跳楼自杀;
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政府党组成员孙太伟遭恶报,成阶下囚;
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委原书记刘国文遭恶报,被查;
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委原副书记、原县长姜铁楠遭恶报,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副县长、三级调研员郑波遭恶报,被查;
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委原书记温和遭恶报,已成阶下囚;
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委原书记刘海城遭恶报,被查;
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委书记王平遭恶报主动投案,接受审查;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县长、新林区委书记蒋明明遭恶报被查;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委原书记吴福林遭恶报,已成阶下囚;
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委书记周魁伟遭恶报,已成阶下囚;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政协副主席孙虓(非中共党员)遭恶报,被查;
绥化市安达市委原书记刘淑芬遭恶报,已成阶下囚;
绥化市青冈县副县长冯晓东遭恶报,被查;
绥化市绥棱县委书记宋树生遭恶报,被查;
鹤岗市绥滨县委副书记、县长高德军遭恶报,被查;
佳木斯市富锦市(县级市)四任市委书记李源波、刘臣、周宏、王君清遭恶报,成阶下囚;
佳木斯市同江市委原书记王金遭恶报,被查;
佳木斯市同江市副市长李振波遭恶报,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佳木斯市汤原县原县长刘维国遭恶报,已成阶下囚;
黑河市嫩江市政府党组成员李军遭恶报,被查;
黑河市嫩江县委原书记张世华遭恶报,被查;
黑河市漠河县委原书记王开明遭恶报,已成阶下囚;
黑河市逊克县原副县长王自东遭恶报,被查;
牡丹江市海林市委书记李伟林遭恶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牡丹江市东宁市委书记孙吉舜遭恶报,被查;
双鸭山市集贤县委书记王郁遭恶报,被查;
双鸭山市宝清县委原书记王国强遭恶报,已成阶下囚;
双鸭山市友谊县委书记王长泰遭恶报,突然死亡。

俗话说,打僧骂道,必遭恶报!何况是迫害按照真、善、忍的原则修心向善的修炼人?!大量的恶报事例已经证明,迫害法轮功学员,真的是害人害己。希望还在参与迫害的郑伟们以此为戒,立即停止迫害,与被中共操控的党、团、队等邪教组织划清界限,这是远离恶报,保平安的最快捷的办法。珍惜吧,机缘转瞬即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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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县委书记郑伟被查

(责任编辑: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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