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检法人员的劝善信(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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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二月三日】这份劝善信模板旨在以理性、平和且具有法律威慑力的语气撰写,既体现大法弟子的慈悲,也明确指出违法迫害将面临的法律后果。

给公检法人员的劝善信(模板)

[称呼,如:某某警官/检察官]:

您好。

今日致信,是希望与您就**[同修姓名]**一案真诚沟通。作为本案的经办人,您的一言一行不仅关乎一个公民的自由,更关乎您自身的职业操守与未来。

一、 信仰无罪,法律面前应人人平等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目前没有任何法律定性法轮功为“邪教”。律师要求会见当事人,是《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赋予的法定权利。吉林省所谓的“双备案”或其他内部规定,均属于地方违宪行为,在法律层面上是无效的。

二、 “终身负责制”是悬在头上的利剑 现在的法律环境已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已出台《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意见》等规定,明确了**“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这意味着,上级的口头命令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当历史翻过这一页,参与阻挠会见、违法批捕及判刑的人员,都将面临法律的追责。

三、 善待大法弟子,是为自己选择未来 大法弟子是一群修心向善、道德高尚的人。在您经办的案例中,他们表现出的平和与善良,相信您也能感受到。他们不畏艰难地讲述真相,并非为了政治目的,而是为了在迷茫的世间播撒良知。

四、 我们的劝诫,我们不愿看到任何人在无知中随波逐流,成为违法行为的替罪羊。希望您能:

依法办事: 不阻挠律师合法会见,不干涉正当辩护权利。

拒绝盲从: 在职权范围内保护善良,抵制不合理的迫害指令。

了解真相: 兼听则明,为自己和家人留一份平安。

俗话说:“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请您深思:为了一时的指令,去承担违法犯罪的风险,是否值得?在这场是非考验中,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祝愿您能生出正念,选择善良。

关心您的人:[署名,如:一位当地居民/大法弟子] [日期]



模板使用提示:

以上模板是通用格式和内容。使用时需要“个性化”,注意邮寄细节,并检查自己的心态是否慈悲、平和。

个性化修改: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入具体的人名和地点,增加信件的针对性。

邮寄细节:建议使用挂号信或快递,确保送达;也可分批寄给该部门的不同岗位人员。

心态平和:写信和寄信过程中请保持强大的慈悲心和正念,这比文字本身更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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