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仁江,桦甸市苏密沟乡人,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事做人,处处为他人着想,身心受益。他真正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中共对法轮功的持续迫害中,他曾两次被非法劳教、两次被非法判刑,累计遭受冤狱十二年半,并因此被迫害得妻离子散。
以下为付仁江遭受迫害的部分经历:
一、一九九九年进京请愿遭残酷折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开始后,付仁江进京和平请愿,在天安门广场打出“法轮大法好”横幅,被警察绑架至天安门派出所。因拒绝报姓名、住址,他被按倒在地,用胶皮棍抽打腰部、腿部等部位;警察还将书卷成筒抽打他的脸和耳朵,使其多处青紫,并连续两天两夜不准睡觉。
随后,他被劫持到燕山看守所,警察指使在押人员往他眼睛里揉辣椒,使其眼睛剧痛流泪。之后他被押回桦甸市看守所,刑警队两名警察对他刑讯逼供,将他的双手反铐,强迫他弯腰成九十度姿势保持不动;又让他光脚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用皮鞋用力踩压他的脚趾。
二、两次被非法劳教(一年、三年)
二零零一年,付仁江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在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该劳教所常用坐板、殴打、电击、长时间不让睡觉、固定在“死人床”、关小号、强制灌食、烟头烫、大头针扎指甲、体罚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付仁江每天被强迫坐板,不准动,一动就挨打;有时被迫坐在角铁上,夜里只准睡两小时;还被强迫在室外跑步,随后站在寒风中冻得耳朵刺痛。
二零零三年春天,桦甸市公安局胜利派出所警察闯入他家将其绑架,七十多岁的老母亲被警察推倒在地。警察为逼迫他放弃信仰,将他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五年冬天,胜利派出所警察再次绑架他,吉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陈东峰等人将他双手反铐在铁老虎凳上,并抢走他的钱,买来芥末油往他鼻腔灌,使他被呛得几乎窒息,这种折磨持续了数小时。随后他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在吉林省九台市劳教所。该劳教所使用殴打、电击、坐板、上绳、坐小凳、关铁笼、关小号、强制灌食、针扎手指、浇冷水、吊打、超强度奴工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
三、两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五年)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三日,付仁江在桦甸市常山镇集市向民众讲述法轮大法真相,被常山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在桦甸看守所。二零一一年十二月,桦甸市法院秘密非法判他三年半,他被劫持到吉林省公主岭监狱迫害。
入狱后,他因拒绝“转化”被强迫坐小凳七、八个月。后来在四监区被强制奴工劳动。期间他曾连续两天两夜腹部剧痛、满头大汗仍被逼迫干活;第三天晚上已难以行走,才被送医。医生诊断其腹腔已严重感染,立即为他实施开腹手术,并进行腹腔清洗、胃肠减压和引流。术后十天禁食禁水,半个月后出院。出院仅四、五天,他走路仍不稳,又被强迫劳动。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日晚,付仁江外出张贴真相标语,被桦甸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孙宝华、张春光等人跟踪、绑架,押至新华派出所。警察将他铐在老虎凳上,随后又将他带到无监控的卫生间刑讯逼供,将他摔倒在地,用力掐压腋下、肋部及大腿根部动脉,使其痛苦难忍,直到他喊出“快承受不住了”才停手,之后又被铐回老虎凳。
二零一八年十月,桦甸市法院再次非法判他五年。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他被劫入公主岭监狱。入狱当天,九监区入监队小队长李明阳指令他脱至只剩短裤,将他按倒在地,由李明阳、李凯(音)分别用电棍电击其膝盖、小腿等部位,边电边问“服不服”,直到两根电棍耗尽电量才停止。几天后,他被电击的部位出现感染,一个多月才恢复。
巡视组到监狱期间,因付仁江谈到监狱使用绑“死人床”、长时间不让睡觉、穿约束衣、吊约束带等酷刑,被犯人恶意举报。警察诬称他“精神异常”,将他押往老三队,与精神病人关押在一起。
桦甸市公安局启新派出所
地址:吉林省桦甸市启新朝阳街5号
邮编:132400
电话:0432-66272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