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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市善良老太马桂芝被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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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马桂芝,于二零二五年九月被新兴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遭非法抄家,随后被关押在看守所构陷。二零二六年三月九日,她被非法庭审,律师在庭上为她作了辩护。马桂芝不善言辞,但在法庭上始终坚持一句话:“我是在做好人,为什么要被审判?”当庭未作出判决。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阜新市细河区新兴派出所警察闯入马桂芝家中,将她强行带走,并抢走大法书籍和师父法像。警察起初声称只拘留一周(九月二十五日至十月二日),但当家属在十月二日前往接人时,却被告知无法接回。

随后,马桂芝被非法转押至看守所继续构陷迫害。与此同时,新兴派出所警察又开始骚扰她的妹妹马桂霞,闯入其家中搜查。因未搜到他们想要的任何物品,警察又赶到马桂霞儿子家继续搜查,仍一无所获。警察质问:“你炼法轮功怎么没有书?”马桂霞回答:“法都装在脑袋里了。”警察随即拿出手机,播放监控录像,询问她与录像中的人说了什么。马桂霞坦然回应:“救人呢,我告诉她做好人能得救。”

当天,马桂霞的儿子和侄女正好在场。当警察企图带走马桂霞时,两人立即上前阻拦。她儿子说:“我妈没犯罪。”侄女也挡在警察面前。然而,警察最终仍将马桂霞强行抬走,并以“扰乱社会治安”为名将其非法关押在拘留所,五天后才被放回。

在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警察多次非法入室、绑架、关押善良民众,引发了人们对“究竟是谁在扰乱社会治安”以及相关部门角色的质疑。

据悉,阜新市法轮功学员陈凤萍(残疾人)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三日被非法开庭。她在法庭上表示自己没有犯法,只是告诉世人法轮功是佛法,并未犯罪。最终,她被非法判处二年至二年半,主审法官为宋春雨。

陈凤萍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在康大花园租住的房屋被王府派出所和细河区派出所警察联合非法抄家,随后被王府派出所所长送往城南看守所关押构陷。在看守所期间,由于不允许她佩戴假肢,她不敢吃、不敢喝,上厕所只能单腿蹦行,腿被蹦得肿胀,如今只能爬着行动。

法轮功学员认为,法轮功教导“真、善、忍”,修炼者以向善为本,对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真相资料教人向善、做好人,本身完全合法。迫害法轮功,终将遭受天谴与人间正义的清算。希望所有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不要被眼前利益蒙蔽,不要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中共的殉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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