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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自己最后成了中共的替罪羊

——给四川西昌市公检法等人员的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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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四川西昌市国安及各派出所警察对该市多位法轮功学员骚扰、绑架、抄家、非法关押,继而所谓“取保候审”。(详情请见《四川西昌多位法轮功学员在九三阅兵前被骚扰、绑架》

近期,当地警察又上门骚扰这些法轮功学员,要他们在“取保候审书”上签字。

“你不去,我们就把你儿子带走!”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这天,73岁的法轮功学员程冬兰买菜回家,看到几个陌生人在自己家中,程冬兰问他们是谁,到她家干什么?这些人没有出示证件,叫程冬兰跟他们到公安局说几句话就回家。程冬兰猜他们是便衣,拒绝配合,她说:“我没有犯法,我不去。”其中一便衣竟说:“你不去,我们就把你儿子带走!”程冬兰问他叫什么名字,那人不说。程冬兰说:“我儿子没有什么事就算了,如果有什么事我就找你!”程冬兰拒绝跟便衣走,四个男人就强行把她抬上警车,拉到长安派出所非法审问,同时抄了程冬兰的家。后警察将程冬兰劫持到西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当天被绑架、关押的西昌市法轮功学员还有:张玉涛(84岁)、曾姓老太太(85岁)、吴才莲(60岁)、杨玉琼(60多岁)、唐德琼、宋平秀(80岁左右)等。一个月后,这些法轮功学员被以所谓的“取保候审”形式陆续释放。程冬兰在九月二十四日被“取保候审”时拒绝签字。

多名法轮功学员近期遭骚扰情况

近期,西昌市多个派出所警察及社区人员上门骚扰这些法轮功学员,或称要搞所谓“一标三实”,或以家访为由给学员照相。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二日上午十点,二男二女四名便衣到法轮功学员程冬兰家,程冬兰问他们来干什么,他们让程冬兰在“取保候审书”上签字。程冬兰说:“我没有违法犯罪,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犯罪的是你们。”便衣们见程冬兰坚持不签字,无奈走了,但放下话说他们还要来。

◎法轮功学员张玉涛老人近期遭警察上门骚扰,警察逼迫老人签字。老人不堪骚扰,只想让这些警察快点离开,被迫签了字。

◎法轮功学员曾老太近期也多次遭社区人员、派出所警察上门骚扰,这些人还威胁要对她判刑,老人家精神压力极大,身体变的消瘦,行走困难。

◎法轮功学员周庆生老人年前遭河东社区人员多次骚扰,要求她不能出去讲真相,若被发现将开除她女儿工作。

◎法轮功学员吴才莲也多次遭骚扰,长安社区人员不允许她在西昌市租房居住,强行将她赶出西昌地区。

◎法轮功学员杨玉琼年前多次遭河东社区人员、河东派出所警察、西昌市国安骚扰,她拒绝在“取保候审书”、保证书上签字,警察迫使她丈夫(未修炼)在保证书上签了字。

◎法轮功学员唐德琼老人取保候审出来后,她丈夫非常害怕,对她寸步不离,怕她再出事。

不要让自己最后成了中共的替罪羊

我们看到,上述这些警察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不着装、不报姓名、不报警号、不出示证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就把法轮功学员绑架到看守所,还欺骗说“你和我们到公安局说几句话就回家”,实际却非法关押那么久。这些警察完全是在执法犯法,根本不把《宪法》、《刑法》、《警察法》等法律法规放在眼里。宪法规定公民拥有信仰自由。

许多政府和公安人员在无知地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不知道,根本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把法轮功认定为“邪教”,所谓邪教的说法是江泽民本人及中共江泽民集团的“610”系统的诬陷和诽谤之词,那是个人诬陷和诽谤之词,不是法律依据。

公安部于二零零零年制发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此文件中明确列出十四个邪教名称,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

二零一一年国务院公报28期公报公告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其中的第99条和100条明确解除了法轮功书籍的禁令,所以公民拥有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

很多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和政府基层人员,是无可奈何被动的参与的,但很多人自我安慰说 “是上面叫我们干的”,认为反正是上面命令下来的,有上面兜着。但不管是哪一种参与迫害,都使自己处于危险的境地。因为这样做,一是违法,二是会给自己招来各种灾祸和麻烦,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报应,被中共利用整了人,倒楣的最终是自己。这么多年来,我们看到不少骚扰或绑架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不敢报出自己的姓名、警号、电话等个人信息,这还真是一个普遍现象,为什么呢?不就是害怕违法行为被当场举报,或将来被终身追责嘛。

通观中共的历史,所有被中共利用的人,往往在中共自身危机时就成为“替罪羊”,最后都是被中共出卖的对象。其实中共早就对被利用的人制定了终身追责的法规:比如公务员第九章六十条:公务员执行上级明显违法的命令,自己承担责任。

再如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修订新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明确指出:“对警察等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并且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中,取消了旧条款中的“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错可不追究警察责任”的免责条款,撤销了警察职务犯罪的保护伞。

前些年,公检法系统倒查二十年,那些因为曾经的各种执法犯法,违规执法而被查和被整的人,不少都是因为当初看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中有“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错可不追究警察责任”,从而无所顾忌,为所欲为的。

所以,我们善意的提醒那些心里有“这是上头叫我干的,到时上头会为我撑腰”念头的人,一定要清醒,这是自欺欺人。到时没有任何上头来为你的违法犯罪行为撑腰。因为法律中明明白白的写着:“对警察等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并且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其实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不仅违法还违背天理,中共迫害法轮功逾二十年,前几年明慧网登载出来,有详细信息的就已有两万多人因参与迫害而遭恶报。比如二零一九年,即有529个中共人员因参与迫害而遭恶报,人数最多的部门是公安系统。自二零一七年中共公安部对法轮功学员实施“敲门行动”以来,至少有110多名派出所所长(副所长、教导员)遭恶报死亡,绝大多数是突发心脑疾病死亡,另有患癌症、白血病、抑郁症、车祸等身亡。

古人云:“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有报,如影随形。”迫害法轮功的中共正在步历史上那些迫害佛法遭恶报的后尘,犯下的是逆天大罪,参与迫害者真的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无法预料的麻烦和灾难。在这二十多年的迫害中,我们亲眼看见这样的实例太多了,明慧网曝光出来的例子只是其中的小小一部份。而且参与迫害法轮佛法积下的巨大罪业,使这些人很难过的了后面人类将面临的各种劫难。

从这点上来看,各级被中共利用的政府和公检法人员才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真正的受害者,我们看得见你们面临巨大的危险。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所以法轮功学员二十多年来,才不计你们在迫害中给我们造成的各种巨大的伤害和痛苦,冒着种种危险,忍受各种屈辱和误解,付出巨大的代价,苦口婆心的劝善,就是希望你们从中共的各种谎言和蒙蔽中醒来,希望你们为自己和家人着想,别因为被蒙蔽或贪图中共眼下给你们的蝇头小利而失去了生命的永远。

目前中国已处于巨变前夕,每个月都不知道下个月会发生什么天翻地覆的变化,在这种时候,更要给自己留后路,没有谁来给你留后路,只有自己给自己留。其实我们也知道你们的难处:在这个体制中混,上头叫你们开枪,说让你们不开枪,你们做不到。但是你们在“开枪”时,枪口抬高一寸,这是你们做的到的。

希望你们记住一句话;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在善待自己,就是在给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

(责任编辑: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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