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名老年妇女被非法关押大半年 家人盼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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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三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法轮功学员李玉芳(女,约70岁)、崔秀菊(女,约70岁)、栾艳萍(女,50多岁),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在集市上被警察绑架、关押并遭构陷。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她们被非法庭审,至今已被关押迫害大半年,家人日夜盼望团聚,望眼欲穿。

一、绑架与构陷经过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上午,三位法轮功学员在龙口市大王集讲真相时,被便衣警察绑架并遭非法抄家,随后被关押、构陷。

八月十八日,龙口市公安局政保大队将他们炮制的所谓“案子”移送龙口市检察院,办案民警为郭福兑。

家属多次前往检察院案管中心查询案情,工作人员却以“案子没到”为由推诿,拒绝告知承办检察官姓名。

八月二十日,家属得知案卷已送达检察院,立即递交亲友委托书申请阅卷,却被以“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出具委托书”为由拒绝。

八月二十二日下午,家属辗转取得当事人签署的委托书,再次赶到检察院时,承办检察官吕莎莎却告知:审查起诉已完成,案卷已移送法院,承办法官为迟亚囡。

二、法院阶段的多项违法行为

家属原希望主审法官能够主持公道,阻止冤案继续扩大。卷宗送达法院后,家属立即递交《庭前释法申请书》《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调取无罪证据申请书》等法律文书。然而,法院在法定期限内毫无回应。

当家属追问时,法官迟亚囡竟称:“法律没说必须得回复。”

家属依法递交亲友辩护人手续及《阅卷、会见申请书》,迟亚囡却以“牵扯政治问题”为由强行拒绝,剥夺亲友辩护人的合法权利。迟亚囡与刑庭庭长赵瑜甚至声称:“怕阅卷、会见后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三、非法庭审:程序违法、限制旁听、证据未质证

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半,龙口法院在第一审判庭非法开庭。所谓“公开审理”实为闹剧,仅允许两名直系亲属旁听。

庭审中,家属提出多项质疑,包括:

• 关键证据未当庭质证
• 公诉人指控缺乏法律依据
• 证据与罪名之间毫无关联

审判长赵瑜未当庭宣判。

崔秀菊被迫害得精神恍惚,对问话需多次重复才能听清。下午一点半后,三名善良妇女又被囚车押回烟台看守所。

四、庭后维权遭全面封堵

庭审结束后,家属多次找审判长赵瑜、公诉人吕莎莎,要求就庭上公诉人无法回答亲友辩护人提出的问题给予答复。然而,家属多次拨打电话均被拒接,寄出的法律文书也如石沉大海。六个多月的维权过程中,家属亲眼见证了龙口公检法以权代法、漠视法律程序的种种行径。在本应合家团圆的新年之夜,家人们欲哭无泪,只能在无尽的等待中煎熬。

山东龙口市法轮功学员栾艳萍、崔秀菊、李玉芳三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的详情,请见《 检方念“证据”无实物 法官蛮横袒护》《山东龙口市栾艳萍、李玉芳和崔秀菊面临非法庭审》《山东五老太被绑架关押构陷四月 家属申冤维权无门》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政法委: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邮编265701
政法委书记:孙少君

龙口市法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港城大道701号,邮编265701
电话:0535-8517832
院长:孙巍
审判长:刑庭庭长赵瑜(女)13156934533、18561066566、0535-8778316
法官助理:邱广州13287428981
合议庭:董培森、战娜(女)
书记员:吕振东

龙口市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港城大道703号,邮编265701
电话:0535-3012810
代检察长:姜远斌(2026年2月查)
本案公诉人:吕莎莎(女)18353502852、0535-3012852,住址:山东省烟台龙口市锦上春天小区 12#-2-202

龙口市公安局: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邮编265701
书记兼局长邢斌:18660066055 05358501001、05358788711 13853569159

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国爱 18660067375
教导员王琪13905450545
一中队:
中队长 郭福兑(直接责任人) 18596118718、0535-8788821(18660067090、1531862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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