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江苏警察跨省绑架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三日,韩伟的大哥韩潮(未修炼法轮功)在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的家中,被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跨省绑架并遭非法抄家。警察声称“大数据”从他手机中搜到了某些信息。次日,韩潮被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关押在南通市崇川区星明路的看守所。突如其来的绑架使韩潮的妻子受到惊吓,心脏病发作住院。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徐姓队长、张芝山派出所周姓警察等人在鸡东县蹲守多日后,将韩伟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家人使用的一台电脑。警察既未出示搜查证,也未提供扣押物品清单。据称,韩伟曾用他哥哥的微信为一张发信息的卡充值。三月三十日,韩伟被劫持押往南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韩潮被放回家;四月三十日,韩伟也被释放。两人均被施以所谓“取保候审”。
二零二五年四月中旬,韩潮被解除“取保候审”,但韩伟却被继续构陷,案件被移送至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并继续被强制“取保候审”。
被南通法院非法判刑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二日,南通市崇川区法院通知韩伟前往领取起诉书。七月十六日,他从法院取走起诉书和传票。法院定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六日下午两点对他非法开庭。
韩伟被放回后,一直住在鸡东县父母家中。父母均已年迈,父亲近九十岁,母亲八十二岁。此前韩伟曾流离失所七、八年,父母长期担惊受怕,母亲患上糖尿病,父亲也罹患重病。韩伟回家后一直悉心照料双亲。
二零二五年七月末,韩伟致电法官请求推迟开庭,法官口头表示“理解”,并让他将父亲在医院拍摄的片子寄过去。
然而,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上午,韩伟接到鸡东县公安局东风派出所通知,让他前往派出所。到达后,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办案警察叶杨告知: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已于七月二十五日下达“逮捕令”,要求他们执行逮捕。韩伟随即被劫持押往南通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五年八月三日,法官孙太永通知韩伟聘请的律师:不允许其出庭辩护。韩伟与律师多方争取无果。家属随后又聘请另一名律师,于八月五日抵达南通,但法官称六日庭审取消。九月四日,法官通知律师:法院将于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两点在南通看守所第一驻所法庭开庭。九月八日,法官又称:九月二十五日可能改为庭前会议,律师参加,旁听者到法院视频旁听。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一日上午,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在南通看守所第一驻所法庭对韩伟非法开庭。下午在韩伟发言过程中,法官突然宣布休庭,择日再审。十二月十六日下午,法院再次非法开庭。韩伟当庭表示:信仰无罪,这是一场政治迫害;参与迫害者将来会被追责。虽然目前中国境内仍在迫害,但国际社会普遍支持信仰自由并认同法轮大法好,美国等民主国家不会接纳迫害者及其家属子女。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南通市崇川区法院第三次对韩伟非法开庭,并对其非法判处一年三个月徒刑。韩伟已向南通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