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入监队大约十天,教育科迫害法轮功的一个警察和监区迫害法轮功的一个警察一起找我谈话,主要是想了解我现在的思想情况、目地是计划怎样進行“转化”。因为他们都是直接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员,我听到通知后,立即发出强大的正念,叫另外空间操控两个警察的邪恶生命立即形神全灭。
我们见面时,监区的警察说了几句开场白,就叫我谈一下。我就讲述了法院非法开庭的经过,律师和我都依法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律师将证明法轮功不是×教的《公通字39通知》和《国家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递给了审判长,同时请审判长、法官、检察官拿出法轮功是×教的有效法律依据,他们用刑法300条起诉当事人,律师请问他们利用了哪个邪教、破坏了哪一部法律或哪一条法律的实施。他们拿不出。最后,我说:我没有违法、我无罪。监区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说:你有罪还是无罪,等刑法执行科(的人)来与你说。结果,我们的谈话草草收场。
我在被迫害后,随时都在发正念,在入监后不久,新犯组的狱警与我谈话,来做“转化”,问我为什么不写“四书”(“认罪书”、“悔过书”、“揭批书”、“决裂书”)?我说:我是被迫害的,迫害是非法的,没有法律依据。我告诉他法轮功不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到目前为止,中国没有哪一条法律说法轮功是×教,市法院在开庭时,我的律师和我依法为我作了无罪辩护,并在当庭将证明法轮功不的是×教两份通知递给了审判长(分别是2000年公安部发布的公通字39号通知和2011年国务院公报第28号公报中,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公通字39号通知是说中国现有邪教14种;国务院公报第28号公报中的50号令是废止1999年7月22日和8月5日的两个迫害大法的通知。狱警不相信有这两个通知,我告诉他:“你可以到互联网上查。”他说回去查,查不到,要来收拾我。后来他就没有再来了。
监区长在球场边招呼我去一下,我过去了。他说:“现在监区的工作遇到一个瓶颈,需要我帮他一个忙。”我说:“只要不说认罪、认罚的事,我都可以帮忙。”他没有说话,叫我走了。一直到我回家,他都没有再找过我,说明我回答正确。
无论是监区的监区长、狱警、迫害大法专职警察、其他警察,我都告诉他们上面的话,他们谁也不说写“四书”的事了。所以在这次迫害中,我拒绝写“四书”。
这一次被迫害中,我体悟到发正念威力无穷,正念正行也减少了被迫害。
(责任编辑:程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