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为子孙前程而转化”害了谁?

EMail 转发 打印 安装苹果智能手机明慧APP 安装安卓智能手机明慧APP
【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中共把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即所谓“转化”)当作大事中的大事,手段无所不用其极。除了“酷刑转化”、“药物转化”, “亲情转化”也是中共惯用的手法。

例如:让年老的父母给儿女下跪,逼儿女放弃修炼;以子孙的上学、工作相威胁,逼长辈放弃修炼;对配偶施加压力,以婚姻相威胁,逼妻子或丈夫放弃修炼;等等。

中共人员经常说的一套歪理就是:“你们法轮功学员不是讲善、为他人着想吗?你们炼法轮功,让家人跟着受苦(被中共株连迫害),就是不善。在‘转化书‘上签了字,就不会影响家人了。”

很多在重压下也能保持头脑清醒的法轮功学员,都会当场戳穿这种谬论,理性地跟相关人员讲清真相和道理。但也有少数人在巨大压力下违心地妥协。

下面我们就讨论一下: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受迫害,到底是谁不善?什么是真正的善?“为了不影响子孙前程而签字转化”,究竟是爱护子孙还是坑害子孙?

家属遭株连迫害,谁的罪?

首先要指出的是,中国现行宪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国公民享有信仰自由。所以,在中国修炼法轮功一直都是合法的。何况很多中老年人、绝症患者炼功,是为了祛病健身。你不让他们练功,谁给他们出医药费呢?你能救命吗?

法轮功没有任何政治诉求,仅要求享有宪法赋予的合法的修炼环境。可是,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却一直遭受着中共庞大国家机器的抹黑和打压。他们平和地向周围人讲事实真相,这是做人的基本权利。

所以说,这场迫害才是非法的,是不善且邪恶的。这一点,稍有良知、了解事实的人,都会看得很清楚。

法轮功受迫害,家属遭株连迫害,这是中共的罪,中共的恶。这一点一定要明确。

什么是真正的善?

面对亲人受到株连迫害,法轮功学员仍然坚持修炼、坚持信仰,这是自私和不善吗?绝对不是。

儒家教育人做君子,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仁义。在仁义与愚孝(盲目地顺从)发生冲突时,孔子主张不盲从。看到父母犯错误时,子女应委婉劝阻,避免使父母陷入不义。

佛家认为,真正的善是不带任何私念的菩提心,启发他人的觉悟,使人明了因果,破除迷执,从而获得真正的解脱和长远的幸福。

在道家看来,行善的最高境界是顺应天道,遵循宇宙法则。这集中体现在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无论从儒释道还是大法修炼的立场看,没有私念,坚持道和义,符合真、善、忍,才是真正的善。

重德守道义 子孙多慈孝

考虑子孙的前程,对后代给予厚望,这是人之常情。关键是怎样做才是真正对子孙好,不同的父母有不同的道德和是非标准。

以现代人和古人相比。现代人注重培养孩子的各种技能,希望孩子聪明,将来在社会中具有竞争力。而古人则深信善恶有报、因果法则,深知德行才是一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

在中国古代,重视培养孩子的德行,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让子孙在良好的家风中受到潜移默化的熏陶,正面例子数不胜数;反面的例子也不少,可谓前车之鉴。

今天呢?每个人的选择同样会对他和家庭的未来产生影响。真正为子孙着想,就应该从长远思考子孙的前程。

举一个典型的例子。一位法轮功学员,作为母亲,一直用自己的言行对孩子潜移默化。孩子对长辈孝顺,床前侍奉姥姥、不执著钱财、先他后我。后来这位母亲因坚持修炼,被政府逼迫在“转化”书上签字。警察对她儿子说:“好好看好你妈,要不将来会影响你的前途。”儿子说:“没事,锄地我愿意!”警察走后,他毫不惧怕地对母亲说:“妈,咱们坚决不签!”[1]

老师欣赏这个孩子,给他介绍一家高端私企实习。私企老板也赞赏他的善良与才干。所以孩子还没毕业,就找到了好工作。他对母亲说:“我们的一切都是大法给的,也是你们积下的德,您就是我最好的榜样。”

给子孙示范“转化” 是福是祸?

以身作则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负面的。在压力面前签字违心“转化”,就是给子孙树立负面的榜样。孩子将来可能也会变得没有原则,重利益轻道义,给人生的未來埋下祸根。

道教经典《太上感应篇》上说,“乘威迫胁、阴贼良善、刑及无辜、离人骨肉、破人之家”都是罪恶,将遭受“刑祸随之,吉庆避之,恶星灾之,算(扣减寿命)尽则死”的后果。配合中共搞亲情“转化”的人,个人和家庭都将面临这类罪罚,只是大家通常忙于自身生活,不会特意观察、追踪、汇总他人因果而已。

这里给大家举一个实例:一名法轮功女学员,因在二零一五年参与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中共警察找上门来恐吓、利诱,言称:如果不放弃修炼,就要影响孙子辈们的升学、参军、分配工作等。亲属们也对她施压。她怕影响孩子的前程,就选择了放弃修炼。随之,她的身体每况愈下,丈夫为照顾她生意干不了,关门歇业。原本资质不错的孙子,在社会大染缸中变得浑浑噩噩,沉迷于玩乐。[2]

那么胁迫他人“转化”的人会怎样呢?

举两个实例:李万忠,重庆市忠县人,二零一四年任古蔺县县委书记期间,指使执法人员到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家威胁说:“不转化、不签字,将会影响三代人,当兵、升学、招工等一律不允许。”二零二四年九月一日,李万忠因受贿罪被绵阳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应了“刑祸随之,恶星灾之”的后果。[3]

聂么山,湖北省应城市人,任湖北省应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学员子女考上大学不让上、征兵合格不让当。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聂么山患喉癌死亡,时年60岁。应了算尽则死的天理。[4]

结语

人各有命,我们无法左右别人的前程,但可以根据真、善、忍这一普世价值,为子孙讲道理、做出表率。坚守正念、正信,给亲近的人做好榜样,不给他们树立错误的观念,才是真正的为他、为子孙着想。



参考资料

[1]净语,《没有“兽印”的儿子》明慧网,2026-03-28。引用日期:2026-04-21。
[2]正信,《选择不一样 冰火两重天》,明慧网,2023-06-18。引用日期:2026-04-21。
[3]《四川古蔺县县委书记李万忠遭恶报被判十一年》,明慧网,2024-05-23。引用日期:2026-04-21。
[4]《湖北省应城市国保大队队长聂么山遭恶报毙命》,明慧网,2019-12-19。引用日期:2026-04-21。

(c) 1999-2026 明慧网版权所有





2026年神韵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