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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庆法院欺骗家属 暗中枉判张连雨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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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北京报道)北京市延庆区法轮功学员张连雨女士的家属,近日被延庆法院通知“要到家里看看张连雨”,声称“把案子结了”。家属明白,这不过是法院再次企图将张连雨“收监”迫害的借口。过去两年,延庆法院一直试图把她送进监狱,多次强迫体检。

一、非法庭审与欺骗性判决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延庆法院人员来到张连雨家中,对她进行非法庭审。此前他们对她丈夫说:“就是走走形式,判一年,把案子结了。”她丈夫信以为真,允许他们在家中开庭。

庭审过程中,张连雨全程沉默,不配合、不签字。同年九月,家属才得知延庆法院的判决根本不是“判一年缓刑两年”,而是四年半。

这一切的起点,是二零一八年警察的一次非法入室骚扰。

二、二零一八年非法入室、抄家与绑架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上午十点多,张连雨正在家中干活,两个便衣男子突然闯入,自称是派出所的。他们让她谈对法轮功的认识,张连雨便向他们讲真相。年轻的便衣在屋里乱转,她让他坐下,他不听。

两人闯入卧室,看到法轮大法师父法像和打印机后,立即通知派出所和国保。警察赶来后非法抄家,将所有与修炼有关的物品全部抢走。

当天下午三点,警察将她带到夏都派出所;晚上十点多,又把她带到延庆公安局东跨院(疑为法制科)非法讯问,询问人是夏都派出所警察刘新星。凌晨三点多,夏都警察赵健将她拉到昌平看守所企图关押,但因体检不合格,只得把她送回夏都派出所。十五日中午,警察不得不让她回家。赵健假意欺骗她在“监视居住”单子上签字。

同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赵健再次打电话:“您之前签的字到期了,过来再签一下。”张连雨质疑:“到期了不就完了吗?为什么还签?”赵健继续欺骗:“就是续一下,签完就回去,保证没事。”结果她被劫持到检察院,又在“监视居住”单子上签了字。

三、法院、检察院、公安多年合谋构陷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延庆区法院法官李双、书记员,延庆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刘雪妍、夏都派出所警察刘新星一行人到张连雨家,告知她被起诉,称十一月十四日开庭。但后续情况不明。

这些年来,延庆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一直合谋构陷张连雨。她不断遭到警察骚扰,一度被迫离家。长期迫害使她身体出现病业状态。

四、再次欺骗家属、暗中重判四年半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延庆法院人员再次到家中开庭,对家属说“只是走程序,判一年就结案”。她丈夫信以为真,配合他们在家中非法庭审。法官当日口头宣称“判一年缓刑两年”。张连雨拒绝承认、不签字,法院人员强迫她丈夫代签。

五月二十八日,法院送达判决书,丈夫怕妻子看到,匆忙收起,没有细看内容,以为判决就是法官口头所说。

直到二零二四年九月中旬,延庆法院执行局突然通知要给张连雨体检。她丈夫质问:“不是都办完了吗?”法院人员说要“收监执行”。这时他才发现自己被骗——真正的判决是四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九千元。他对此极为愤怒,也彻底看清了中共人员的欺骗与流氓手段。

五、延庆法院多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幕

近十年来,延庆区法院多次非法判刑、收监迫害法轮功学员,并对身体状况不佳者反复强迫体检,企图尽快收监,给学员及家属造成巨大压力,导致一些人身体恶化离世。

延庆区法轮功学员范纪荣曾被刑讯逼供,身体出现异常。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昌平区法院到她家中开庭,非法判刑四年。因身体原因,她被“监视居住”在家。二零二四年二月十五日,她含冤离世。八天后,二月二十三日,延庆区法院人员竟再次到她家送达非法裁定书。

延庆区法院的迫害手段至今仍在继续。


北京市延庆区法院: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湖南西路20号,邮编102100
电话:010-81192677、010-61115124、010-61868853、010-61115408
当时参与迫害法官:章志祥、吕行菲

延庆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庆隆街99号,邮编102100
电话:010-69182000
当时参与迫害检察官:刘雪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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