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被绑架的都是协调同修,邪恶还扬言下次再准备抓搞技术的法轮功。给当地的紧张气氛雪上加霜。就此我想与同修切磋。
第一、堂堂正正的当好主角 谨记神圣使命
师父这样回答学员:
“弟子:大陆弟子问师父好,近一年多我们省多地出现了大面积绑架大法弟子的事件。我的问题是,正法接近尾声了,今天出现这种干扰,是整体修炼有漏洞吗?还是……”师父:什么也不是。就是还没有修好的,它就会去修你,它就是要这么做。中国大陆那个地方用旧势力的话讲,就象老君的炼丹炉,那个火还必须得旺,才能炼出真金来。我都讲了,不是说形势好了一切邪恶也变好了;邪恶不会变好,只会被清除;没清除之前它就会表现的,特别是在最后的垂死挣扎,它就会那么干。就象这个毒药,你不让它毒,它不毒能行吗?它就是毒药。”(《各地讲法十四》〈大法洪传二十五周年纽约法会讲法〉)
师父在《各地讲法十三》中讲:“你们不知道,邪党那是旧势力安排的一条棍子。你们曾经是伟大的神,旧势力它们在用这个棍子打出你的执著,想要这么干,打出你们不应该有的那些思想,打掉你们的罪业。”(《各地讲法十三》〈二零一四年旧金山法会讲法〉)
我们要搞清楚我们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与师父、与大法、与旧势力、与中共邪党、与警察之间的关系。在今天人类的大舞台上,师父让我们当主角,我们怎么还怕配角呢?不要害怕不要气馁,要理性要稳健,全盘否定旧势力的迫害,只走师父安排的路!当我们害怕的时候,是不是一颗私心在作怪呢?我们要记住:警察也是待救的生命。
第二、自身的执著招来的邪恶迫害
师父说:“不管那个邪恶怎么疯狂,你如果没有毛病它不敢碰你。”(《各地讲法十四》〈大法洪传二十五周年纽约法会讲法〉)
我这里主要不是说被绑架的同修,我认为她们都比我修的好,我是说我们整体的大法弟子都要向内找找。这几天我找到了自己很多执著:主要是嫉妒心、显示心、色欲心。找到了就要下功夫去掉它,修去它。我还要能体谅别人的心,真心的帮助别人,真心的为别人好。谦虚做人,尊重别人。我要多看别人的长处,每个人都有闪光点,都有值得我学的地方。
第三、邪恶不会自动变好也不会自动停止干坏事
建议有条件的同修针对当前对同修的迫害长时间、高密度发正念,清除邪恶。讲清真相也是在清除邪恶,当然更主要的是师父的正法洪势在清除邪恶。
第四、抓住这个契机广泛的讲真相,营救同修,救度公安局、派出所、社区的众生
平时想找这些体制内的人还难,我们要把坏事变成好事,抓住这个机会,深入广泛的,利用自己知道的各种渠道讲真相,救度他们。
第五、关于“妨碍公务”的问题
同修家属不让、阻止警察绑架同修时,或拦截警车时,警察往往以“妨碍公务,这是违法”来吓唬,这时家属就以为自己真的违法了。
在邪党现行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根本大法,是母法,一切法律法规政策都不得与《宪法》抵触。《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警察因信仰绑架法轮功学员,这样的公务是违背《宪法》的,与《宪法》相抵触,警察才是践踏《宪法》,而家属不让、阻止警察绑架自家的法轮功学员是在维护《宪法》。
顺便讲个反迫害的小故事:监狱里要求服刑人员年终都要给当地的司法局司法所写总结信,同修A不写,狱警问她为什么不写,她说:“《宪法》规定公民有通信自由,即有写信的自由和有不写信的自由。我不写信是我的自由。”狱警说:“这不是法律,是作业,是监狱布置的作业。” 同修A说:“《宪法》是根本大法,是母法,一切法律法规政策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何况作业,更不得与《宪法》抵触。” 狱警罚同修A站着,但最终同修A没写,全中队的服刑人员都写了,当时如果不是同修A利用法律反迫害,那同修受到的惩罚就不只是罚站了。那就很残酷了。
第六、阻止私闯民宅
公民住宅受法律保护,未经主人允许,不得擅自入内,警察执行公务叫开门,同修应向警察要身份证、警察证,并记住姓名和警号,并且是两名正式警察,辅警不行。
如果是传唤,须有传唤证和立案决定书,传唤证上应有县级以上公安局长签字和派出所所长签字,并盖公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4小时,超出就当时当地控告,可先口头控告,要求放人。
如果是搜查,须有搜查证,搜查证上应有相应机关和人员的签字与盖章。
无证抄家绑架,警察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
第七、关于笔录
做笔录时,完全不回答,公安机关会说法轮功学员不配合,把零口供的责任推到法轮功学员身上,检察机关也可以实施逮捕。
我建议方式一:警察做笔录,首先要警察拿出这次执法的法律依据,警察拿不出来,因为迫害法轮功根本就没有法律依据。那么后面对警察的提问都可以这样说:“某某警察拿不出这次执法的法律依据,是非法执法,所以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方式二:警察做笔录,首先要警察说明本案案由,案由一般都是“组织或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时要向警察讲明法轮功不是邪教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中国现行法律中没有哪一条说法轮功是邪教。二、公安部【2000】39号文件中的14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还要说明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部署50号令,废除了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因为法轮功不是邪教,因此我们的信仰活动及从家中抄的电脑、打印机、真相币等所谓的证据都与本案件无关联关系,之后对警察所提问题都答:“与本案无关,拒绝回答”
抛砖引玉,希望能增加同修们的正念,清除邪恶,担起救度众生的责任。
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