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高层住宅楼发资料,克服畏难心理
过去我向民众发放真相资料,主要是往自行车框里发,也会往居民楼上发,但大多是五、六层的楼。近二十年来,高层住宅楼越来越多。我经常想,里面的人明不明白大法真相啊,因此萌生了重点给他们传播真相的想法。下面说说我面向高层住宅楼发资料的体会。
由于自己没有住过高层住宅,感到比较陌生,心理上有些畏难。我悟到,一件事情只是心里想做但没有行动就等于零,关键是得有行动。而且象我这样五十多岁的大法弟子,在周围同修中算是比较年轻的,所以我有责任让住在高层楼上的众生明白真相。
虽然意识到这是自己的责任,但是真正要做的时候,心里还是有点无形的压力,所以我每次出门时都捧着资料恭敬的对师尊法像说:“弟子想去某某小区给那里众生发放真相资料,目地是希望他们明白大法真相得到救度,请师尊加持,并请师父保佑平安往返,谢谢师尊!”
我通常把大陆版《明慧周报》、《祝你平安》各一份装入一个自封袋, 每次不多带,一般二十多个,一次发太多怕引起注意被收走,避免造成资料损失。这里的高层住宅楼一般二十六、七层,发完一个单元通常需要去三次,每次和每次间隔很多天,间隔期间去别的楼或别的小区做。
在发放资料的过程中,我经常想到师父在《转法轮》中讲的“送到你家门口来了”,在心里对众生说:看看吧!这是救命的。小区摄像头比较多,我也和它们沟通:不要照大法弟子,如果不得不照,那就“只有光,没有图象”(《转法轮》)。下雨天就更好了,打着伞出入小区更方便。整个发的过程中,我会念动师父的正法口诀,清理那里的邪恶因素。而且发完之后也正念清理那里的邪恶因素,同时发愿让真相深入人心,一传十、十传百。
二、讲真相的心要纯,责任感要强
除了发资料之外,我也和同修一起去面对面讲真相。有个乡镇在六、七十公里外的深山区,那地方众生获得真相资料的机会少,所以我心里一直在筹划着去那个地方。那年刚过完年不久,当地有庙会,且正值春闲时节,赶庙会、串亲戚的人会很多,我决定去那讲真相。因为是我一个人前往,妻子(同修)有些不放心,劝我等以后和其他同修搭个伴再去。但我要去的愿望很强,还是一个人出发了。现在想想妻子同修的话也许是对我的一个考验吧,看看我的心是否坚定。
我背着一包资料,其中有二合一的小册子,还有《明慧周报》。为了便于妻子同修联系我,那天我带了手机。我坐长途大客车先到达县城,之后再转乘运小班车。没想到行至半路遇到了堵车,路堵的很严重,快十一点了,手机响了,是妻子打来的,问我事情是否办完了?因为按照我们以往的惯例,这个时间点基本上该做的事都做完了,是回家的时间节点。我告诉她我还在去的路上呢,还没到地方呢,遇上堵车了。她更不放心了,说:“你考虑考虑,这可能不是偶然的,是不是不让你去呀?要不你还是回来吧。”我说:“现在往回走都走不了,往回走的路也堵着呢,你放心吧,没事!”我的心很稳,没有任何负面的思维,就是一心想去救人。我想:这可能真的不是偶然的,也许是师父在做某种安排吧,那一定是一种好的安排。
妻子打完电话没不久,路就通了,乘客们都很高兴。由于堵路耽误了时间,司机开的飞快,翻山越岭,很快到了庙会的那个乡镇。虽然快到中午十二点了,但是庙会上人依然还很多。这时我看到两辆警车一前一后嗖嗖的开过去了,朝着我来的那个方向,我想这一定是师父的安排,为了弟子的安全,为了这里众生能够顺利的听闻真相,让他们离开这里。看来之前的堵车确实不是偶然的,是师父让我晚点到,让警察早点走,把这个空挡留给我。感恩师父!
三、对“家”的感悟
二零零六年,我和妻子结婚后与岳父生活在一起。岳父的生活起居需要照顾。岳父的房子在一个老旧小区,房子在一层,四十五平米,虽然小,但是住着方便,冬暖夏凉。岳父六十岁时突发脑出血,经历了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历时十五年,于二零一二年去世。
妻子的两个姐姐在我岳父还在世的时候就催促办理房子过户,妻子一直没办,岳父去世了,妻子办理了过户继承,房子归在妻子名下。后来我们把房子租出去了,我们租了一个面积大一些的房子。经济方面目前我们也有了五、六万元的积蓄。
我父母上了年纪,都是八旬老人,他们愿意住在农村,因明大法真相身体受益。前两年,我老家村里的土地要“确权”——中共邪党建政后不承认私有产权,人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谓“确权”也只是确定使用权,包括宅基地和耕地。我家有新、旧两处宅基地,还有十亩耕地。弟弟在家务农,结婚比我早,分家时新房子和大部份耕地给了弟弟,旧房子和一小部份耕地归我。前年村里的耕地要“确权”,父母让我和弟弟商量,我觉的自己是城市户口,决定把属于我的耕地都归到弟弟的名下了。
后来宅基地也“确权”,我以为旧房“确权”给我了。结果事后得知弟弟在办理登记时旧房子写的是父亲,这样的话,将来宅基地我可能还得办理继承手续。我心里就有点埋怨弟弟办事不利索,本来很简单的事情,完全能够一步到位的事情没办好。我也询问了几个一起考上学离开农村的朋友,他们“确权”都是一步到位,劝我赶紧在第二次“确权”核实的时候改过来,这是唯一的一次机会,村干部也说第二次核实可以改。第二次“确权”那天,父亲因为腿疼没去外,母亲、姐姐、弟弟、妹妹拿着身份证都到场,说明那片旧房都同意属于我。排队时,在我前面的那个人是村干部的弟弟,我问了他的情况,和我情况一样,第一次写的是父亲,工作人员很顺利的就给他改了。我想我也应该行。结果没成,工作人员怎么说也不给办,一个劲儿的强调第一次登记时写的谁就是谁。我想,算了,就这样吧,我也努力了,顺其自然吧。
回城的路上我就思索这件事,因为我一直在努力改变这件事,可为什么就办不成呢,是经济迫害呢?还是就不该办成呢?还是我产生了执著呢?我作为大法修炼人怎样在法上理解这件事呢?后来我悟到,按照传统文化,父母若在世,家产都应该属于父母名下,不应该在子女头上,常人社会肯定是变异了,我们修炼人不能跟着变异吧。所以我的父母还都健在,理应记在他们名下,如果记在我的名下,岂不成了侵夺父母的财产吗?若在古代,这样的事情就是大大的不孝吧。想到这里我的心解开了很多。接着我又悟到,这件事是不是在提醒我,地上没有我的家啊,我是什么人啊,我是大法弟子,我的家在天上,是啊,我的家在天上啊!悟到此,我笑了,这件事我感觉我想通了,也不埋怨弟弟了。
回到家里,妻子问:“怎么样?办成了吗?”我说:“这回咱们俩好好修吧!地上没有我们的家。”我把经过讲给她,她也没说啥,说:“那就这样吧。”的确,我们的家真的不在这里,在天上。
以上是我的一点体会,恳请同修慈悲指正。谢谢师尊!谢谢同修!
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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