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救同修过程中从新精進修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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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我结婚后,因为爱人不修炼,加之中共病毒(武汉肺炎)疫情封控,这几年没有参加学法小组,一直独自修炼。思想和行为长期脱离了法,完全放松了修炼,执著于多赚点钱,改善家庭生活,结果搞的身心俱疲,身体还出现了严重的病业状态,信师信法的信心也动摇了,用常人的治疗手段求医问药。

在周围精進的同修们都忙着讲真相救人的今天,我居然成了这个样子。我由当初能坚持做三件事的大法弟子,变成了执著于家庭生活的常人,心里很苦,也非常焦虑。

从新精進

有一天,我心里突然萌生了一念:“师父,弟子不想再这样沉沦下去了,真的想从新好好修大法……”慈悲的师父看到我这颗心,就给了我从新往回走的机会。

独居的A同修因为发真相资料被非法抓捕,同修们希望时间较宽裕的同修能领着B同修(A同修的亲人)去找律师做诉讼。因为几年前我积累了一些营救同修、诉讼方面的经验,协调同修就找到了我,问我:“可不可以做这件事?”我虽然勉强答应下来,但是心里那个打怵啊!认为自己修炼落下的太多,很有畏难情绪,协调同修就鼓励我。

我想自己应该责无旁贷去配合这件事,能做到什么成度就尽力去做吧。我鼓起勇气,硬着头皮找到了B同修。B同修刚得知亲人同修被抓的时候,一度非常焦虑担心,因为A同修失联了近一个月,才辗转得知的消息,A同修在看守所里到底什么状态不得而知。我安慰B同修:“不要过分焦虑,可以通过律师会见了解A同修的身心状况。”

我跟B同修交流了对营救A同修的看法,师父告诉我们哪里出现了问题,就在哪里讲真相。之前我经常看明慧网的交流文章,大法弟子运用法律反迫害,但对正义律师不要过分依赖。

我们随机找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办理了会见手续。没想到这家律所的主任说:“这家律所的每一位律师都做了三退(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组织),他们都知道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是善良的,而且同修之间都会互相帮助,出钱出力。每次会见,都提醒被关押的同修对警察也不要抱有怨恨之心,这些参与者也是被中共裹挟的。有的律师去海外旅游,在真相景点看到各种展板,知道‘中共不等于中国’,所以承诺他们一定会保证会见质量,给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足够的法律支持和精神鼓励。”我心里佩服之前给这些律师讲真相的同修们。

鼓励同修

是否请办案律师介入案件,B同修之前完全没有参与过诉讼,他是没有想法的。起初我们分别咨询了几家律师事务所,大多数是只愿意進行一次性全过程代理收费,虽然能给到我们一定的折扣,但是折扣后的具体金额,对于B同修的家庭经济状况来说是很难拿出这笔钱。

考虑到B同修比较复杂的家庭关系和经济压力,我就给B同修建议,A同修无论以什么理由被迫害都是无罪的,既然我们无罪,如果非法流程走到了法院阶段,直系亲属可以代替办案律师作为亲友辩护人出庭,做无罪辩护,这样我们就自己跑腿各个部门,学习诉讼知识。我们还可以到公义论坛上注册账号,向有法律经验的专家发帖求助,参照论坛上反迫害的经验去做,这样就可以把聘请办案律师的钱省下来,我们一边做一边摸索,慢慢也会成熟起来……B同修一听我这样鼓励,也有了很大的动力,愿意尝试做亲友辩护人。

寻找方案

第一次通过律师会见得知,A同修刚被绑架到看守所时,身心状况极差,一度休克多次。因为干活慢,被同监舍的人孤立和排挤,遭受了羞辱性虐待。按之前协商的,我们在公义论坛上反馈会见A同修的情况,询问应对方案,很快得到了专家详实而系统的回复及建议:以营救A同修本身这件事为契机,更大范围的给参与实施迫害的公、检、法人员讲真相、反迫害。营救同修的效果,是在诉讼中不断争取的一个自然呈现。

我把公义论坛的法律咨询意见,用通俗易懂的话转述给了B同修,B同修听了以后表示认同。但他坦言自己年纪大了,诉讼方面的知识少,和公、检、法这样部门的人接触的时候,不太知道怎么说,我鼓励B同修不必担心,我们就以亲友辩护人的角色,以办理A同修的案件为理由,每到一个部门就尽量的去跟接触到的人讲真相。

B同修很质朴,观念很少,听我提醒,接触公、检、法人员时,要尽量启发让他们动善念,善待大法弟子,他就自己手写了好多封劝善信,信的内容从讲述亲人A同修得大法修炼后身心受益的情况,散发真相资料、张贴标语的行为是信仰无罪的,希望办案人枪口抬高一厘米,为自己留后路,等等。每一次写信,都写的工工整整。

接下来的半年内,我们准备了多样的劝善信、真相信,我陪着B同修跑遍了A同修居住的社区街道、派出所、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看守所这些机构。向社区街道办事人员讲述“天安门自焚”伪案真相;向看守所的狱警反映看守所内虐待亲人的情况,很快得到看守所的电话回复,说“会加强监督管理,不会让类似情况发生”;给能接待来访人员的派出所片警、分局警督、国保队长、检察官、法官都尝试着讲述了不同成度的大法真相,他们一部分人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也表现出了个体的善及对大法弟子的同情。

配合中修心

与B同修配合的过程是波折的,因为营救和诉讼经验的差距,得多体谅B同修的难处和处境:亲人A同修处在难中,不仅要尽量放淡亲情,还要铆足了精神去和参与迫害的部门讲真相。我想办法补足B同修的不足,配合的每一个环节需要想很多事情。

当营救并没有呈现立竿见影的效果时,一度我们之间也产生过分歧和埋怨之心,被邪恶钻了空子。B同修在去公安分局讲真相的时候,遭到了分局国保的恶意报复,国保队长给B同修硬扣了一个“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下达了非法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

营救A同修还未见起色,又搭上一个B同修,当时对我来说简直是个致命打击。我的脑海里不断翻腾B同修不修炼的妻女得知他被非法拘留后那惊惧的眼神,那个压抑压的我透不过气来。我不敢看师父的法像,失魂落魄的陷入消极的自责中。

好在协调同修的学法小组第一时间给了莫大的支持,小组同修们第一时间扩散了B同修被非法拘留的消息,并且通知到了更多的同修一起发正念,同时去沟通B同修的妻女到派出所蹲点要人。次日得到了派出所片警的通知,告诉B同修的家人十个工作日后去拘留所接人就行了。

五月十四日,我们本地雨后天际上出现了夏天很少见但特别美丽的彩虹景色。也就是在当晚,我做了一个非常清晰的梦:在一个彩虹天际的尽头,出现了师父的法身在空中转动大法轮,就象神韵演出结尾节目一样的场景……梦醒了之后,我明白了是师父在鼓励弟子们前行,师父也在化解着弟子们的魔难。

在后来的视频开庭中,作为亲友辩护人,B同修为A同修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在流程上也对抗了视频开庭的非法环节,虽然没有被法院采纳,但是B同修的出场提振了A同修的信心。开庭后,A同修上诉,通过几次律师会见,我们经常抄录师父的经文和诗句带给她,鼓励了她的正念正行。

参与并关注营救A同修的同修们也在不断形成共识,大法弟子是一个整体,我们是在整体反迫害,每一天都是A同修回家的日子。

(责任编辑:梁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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