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美国加州民主党籍联邦参议员亚当·希夫正式联署《法轮功与活摘器官受害者保护法案》 |
该法案由美国德州共和党籍联邦参议员特德·克鲁兹(Ted Cruz)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五日提出,并获得俄勒冈州民主党籍联邦参议员杰夫·默克利(Jeff Merkley)共同发起。希夫参议员的加入,进一步扩大了美国国会两党议员谴责和制止中共活摘器官罪行的共识。
克鲁兹参议员说:“中共运作着一个残酷的、国家支持的活摘器官产业,专门针对不同信仰的人。中共尤其针对法轮功学员,侵犯宗教信仰自由和基本人权。”
他说:“美国应该追究那些犯下这些暴行的人的责任。我感谢默克利参议员与我共同提出这项至关重要的两党法案,并敦促我们的同僚们尽快推进该法案。”
《法轮功与活摘器官受害者保护法案》旨在针对中国境内实施或协助实施活摘器官行为的个人和实体实施制裁,并要求美国政府对中共器官移植政策和暴行展开全面调查。
法案明确指出,活摘器官是指通过胁迫、绑架、欺骗、诈骗、滥用权力或利用受害人脆弱处境等方式,强行摘取人体器官的行为。
根据法案内容,在法案生效后180天内,美国总统须向国会提交一份名单,列出已知直接参与或协助在中国实施活摘器官的外国个人和实体。被列入名单者将面临严厉制裁,包括:冻结其在美国境内或受美国管辖的财产和资产;禁止进入美国;撤销现有签证及其他入境许可;取消获得美国移民福利的资格。
法案还规定,美国国务卿须在法案生效一年内向国会提交专题报告,全面调查和评估中国器官移植体系。其中包括:中共有关器官移植的实际政策和运作情况;良心犯(包括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和被活摘器官的情况;中国每年器官移植数量及器官来源评估;中国器官移植等待时间与供体数量之间是否存在明显矛盾;
过去十年美国资助涉及中国器官移植研究项目的情况;评估中共活摘器官行为是否构成《艾利·维瑟尔种族灭绝与暴行预防法》所定义的“暴行罪”。
多年来,大量证据显示,中共针对法轮功学员等良心犯实施系统性的活摘器官。二零一九年,位于英国伦敦的独立民间法庭——中国法庭(China Tribunal)经过长达一年的调查后裁定,中共长期、大规模强制摘取良心犯器官的行为已经发生,而法轮功学员是主要受害群体之一。
近年来,美国国会和多个州议会持续通过决议和立法,谴责中共活摘器官罪行。此次《法轮功与活摘器官受害者保护法案》获得联邦参议员的支持,显示美国朝野对中共迫害法轮功及活摘器官问题的关注不断提升,也反映出国际社会追究相关责任人、制止这一反人类罪行的呼声日益高涨。
《法轮功与活摘器官受害者保护法案》推出前,美国国会已持续推动类似法案。二零二五年五月,美国众议院全票通过《法轮功保护法案》(Falun Gong Protection Act),由宾夕法尼亚州共和党众议员斯科特‧佩里(Scott Perry)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