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良雄,男,二零一九年九月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任咸安区科经局党组成员,参与实地调研;二零二二年四月至二零二四年四月任咸安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参与科技合作洽谈;二零二四年四月至二零二六年四月任咸安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参与产学研合作;二零二六年四月八日被查落马。
据查,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很多,其中监督促进综合治理办公室、信息化发展股、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塔公司的发展。这与组建“综合治理中心”平台、监控、封锁网络包括电脑上网和手机实名制密切相关。
“综合治理中心”平台参与迫害法轮功,近年来的主要手段:实行手机实名制,这是封锁大法弟子用手机讲真相救人的主要手段;监控封锁网络,这是干扰大法弟子及世人上明慧网获得真相的主要手段,尤其是近两年更是如此。所有这些都是在阻碍大法弟子救人的犯罪行为。所有这些犯罪事实,其背后都有金良雄的黑手在起作用。
以下是金良雄或尤其导致的部分犯罪事实:
◎多年来,咸宁市咸安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打着“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为名,在单位、学校、乡村、城镇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恶毒抹黑、诽谤、诬蔑法轮功及其创始人,毒害世人,欺骗世人,阻碍世人得到法轮大法的救度。
◎近几年来,咸宁市咸安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金良雄对促进组建“综合治理中心”平台起着重要的作用。借助国际互联网,加进现代电子科技元素,进而组建了“综合治理中心”平台,花巨金在市、县、乡、镇、村都组建了“综合治理中心”,国际互联网将其连接在一起,融公安、综治、政务三套系统于一体,咸安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副局长金良雄从中协调配合整合,形成了一套多级联防治理体系。目前,咸宁市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手段都是以这个平台为依托的,很多罪恶都是依靠这个实施的。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二日上午九点左右,咸安区派出所所长程海林(已遭恶报被查)和警察余希光、咸宁市公安局王姓队长和余姓警察,与咸安区公安局警察,还有咸安区三元社区一个人和一个网格员,共八个人来到法轮功学员程细庆(女,七十二岁)的家。她的家中只有她的老伴一人在家里。
一个高个子人说自己是“王队长”,将工作证在程细庆的老伴面前晃了一下,也没让人看清楚,就收起来了。接着,他让程细庆的老伴在梳妆台那坐着,虚情假意的问长问短,另有三个人在家翻箱倒柜,非法抄家四个多小时。家中的所有与大法相关的东西,师父法像、四十九本大法书、四本《转法轮》书籍、一本手抄《转法轮》和没抄完剩下的六十页纸、师父早期讲法磁带、师父讲法光盘、真相日历、一些贴的福画被抄走。安装的新唐人大锅也被拆走了;还有手机、电话本,一些手写纸条等一些私人物品,全部被抢走了。
当天上午十点多钟,程细庆从街上买菜回来,走到楼房前,被三个人拦住,不让上楼。大约十一点左右,程细庆说:“我要把买的菜送回家,再到社区交谈。”三元社区办公室就在程细庆家居住的附近。一个光头的男人,将她手中的菜接过来,送到楼上她的家里。另两个人就诱骗程细庆走到社区。程细庆此时还不知道那些人在她家非法抄家,就被骗到社区。
一到社区,就有一个人给程细庆倒了一杯茶,接着坐下,所长程海林和余希光开始纠缠她并做笔录,还拿出一个约一方寸的小东西。程细庆说:“你这东西是录像、录音的,你这是侵犯人权,违反《宪法》第三十三条至三十九条。”程细庆看那个做笔录的一直写着什么,她不说话,他也在那写。几个小时后,写完了,要程细庆签字。程细庆说:“中国十五亿人口,人人签字,我就签,你们是什么目的?你们不吃饭,我要回家了。”说着,程细庆自己回家了。回家后,才知道自己的大法书全部没了,她急着哭,想去要回来。刚准备出门,区公安局三人返到程细庆的家中,让程细庆签字。程细庆说不签,王姓队长要程细庆的老伴签字。程细庆一手将纸拿到手,那个光头的人接过去,说:“不签算了。”接着,他们就走了。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由咸宁市政法委主办,咸宁市公安局、咸宁市网信办、咸宁市团委、咸宁市妇联、咸宁市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咸安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咸宁市教育局、咸安区公安局、咸安区政法委、《咸宁日报》社、咸宁市广播电视台协办,举办咸宁市“反邪教警示教育进乡村”主题活动,采用展板、条幅、宣传册、现场签名、会议背景墙签名反邪教等方式,直接诬蔑法轮功,欺骗世人,毒害世人。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早上七时,咸安区大面积绑架多个法轮功学员,包括罗桃英、皮和仙、王立新、程细庆、朱早先、唐树敏、陈新春、王兰英、周汉明、陈巧云、程卫平、张为卿,等等,都是被咸安区“综合治理中心”平台非法跟踪、监视、蹲坑很长时间,后被国保大队长章海斌、闵剑等人绑架的,他们调动全区各派出所男女工作人员,按黑名单分别到这些法轮功学员家中,先将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派出所,然后在家中无主人在场的情况下,派人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抄家,将法轮功学员家中所有的大法书籍、师父法像和相关学习资料全部入室抢劫走了。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在咸安区打工的嘉鱼县法轮功学员何桂红(女,当时五十多岁),因为被咸安区“综合治理中心”平台非法跟踪、监视、蹲坑,被咸安区国保大队章海兵、闵剑等绑架、非法抄家,她被非法关押到咸宁市第一看守所陷害,警察不准她家人探视,二零二五年三月她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诬判三年七个月。她依法上诉后被非法驳回,后被送到武汉女子监狱遭迫害。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早上七时,咸安区法轮功学员程卫平(女,当时五十多岁)因为被咸安区“综合治理中心”平台非法跟踪、监视、蹲坑,被咸安区国保大队长章海兵、副队长闵剑操控的人员绑架到咸宁市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日,同年五月六日被非法转入刑事拘留,同年五月十七日被咸安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四年十二月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诬判三年,非法审判的是审判长刘英,审判员罗婉,书记员刘倩婷。判决书书号(2024)鄂1202刑初487号。程卫平不服判决依法上诉,咸宁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七日被送到武汉女子监狱。
(责任编辑:唐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