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佰亮,男,54岁,海林市东河村村民,在牡丹江市打工。他修炼法轮大法后,真诚善良,曾因坚持信仰,在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三年间曾遭五年冤狱折磨。
所谓“七二零专案组”大绑架
在黑龙江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高忠远,以及副市长兼公安局长李伦的策划指挥下,牡丹江警方成立了一个专门绑架法轮功学员的“七二零专案组”,从各分局和派出所抽调警力,统一行动。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日当天,从早晨七点开始,牡丹江多家派出所按事先准备好的“名单”分头上门实施抓捕约十余名法轮功学员,包括赵佰亮、高秀清、范丽敏、张淑敏、于长兰、于波、李海峰、宫呈阁、刘志渊。
这些警察均不穿警服,所出示的“传唤证”“搜查证”只有一个公章、无签字,完全不符合法律程序。他们实施绑架和抄家的过程中,只要法轮功学员稍有不配合,警察便肆无忌惮,对他们大打出手。
当天,爱民公安分局黄花派出所警察到赵佰亮家,以“搜查”名义入室抢劫,抢走他家大量私人财物,还抢走赵佰亮的私人两轮电瓶车 (已被要回),赵佰亮当天回家。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黄花派出所警察诱骗赵佰亮去派出所一趟。结果,赵佰亮一到,警察便非法扣押他,并将他关入牡丹江公安局监管支队的看守所。
黄花派出所警察捏造罪名,司法陷害赵佰亮。八月十二日,赵佰亮被牡丹江爱民检察院非法批捕。
修大法做好人 遭五年冤狱暴力迫害
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赵佰亮的儿子出生四天时,他正在医院办理出院手续,牡丹江市火炬派出所警察将他绑架,接着非法抄家,抢劫了电视机、影碟机及MP3等物品,并将赵佰亮的父亲和弟弟一并绑架。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赵佰亮等四位法轮功修炼者。二零零八年十二月,赵佰亮被法院诬判五年,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前后,他被关到牡丹江监狱十五监区二中队。
二零零九年七月,牡丹江监狱开始实施暴力“转化”。十五监区中队队长吴继哲和徐杨逼迫赵佰亮在他们已经写好的放弃信仰的“四书”(“保证书”、“悔过书”等)上按手印。赵佰亮坚持信仰,不按手印。他们就让刑事服刑人员将赵佰亮按住,拽着他的手指头,硬按上手印,来所谓“完成他们的任务”,一个服刑人员还打了赵佰亮几个耳光。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份,监狱“六一零”人员来到十五监区,所谓核实 “转化”情况。赵佰亮和其他几名法轮功学员都说那个“手印”不是自己本意按的。十五监区大队长谢晓峰大怒,将各中队警察和服刑杂工训斥一番,要求他们必须完成“转化”法轮功学员的任务,否则扣干部工资、扣服刑杂工的分、不予减刑;如完成任务,就给服刑杂工奖励、减刑等等,以此要挟他们。
狱警和犯人开始全面迫害法轮功学员,三天三夜不让赵佰亮睡觉,白天在车间,服刑杂工赵云刚和孙光远看着他。晚上在监舍走廊,狱警让服刑杂工范国明看着他。第四天白天,狱警将赵佰亮从车间调回监舍,用手铐把赵佰亮反剪双手铐在床铺头上。犯人范国明逼他将衣服脱掉,将他推到水房,和王刚一起用凉水自来水浇赵佰亮。最后王刚、赵云刚、范国明对赵佰亮进行殴打,逼着他抄写所谓的“四书”并按手印。
当时赵佰亮被折磨得腰不能弯,大腿青紫,小腿被凉水浇得经常抽筋,走路困难。事后,犯人们反而说:我们也不想这样,可是我们不治你,他们(指狱警)就治我们。中队干部也说:我们知道转化不了你们,但是完不成任务,我们交代不了,你只要帮我们糊弄过去,你们的事我们也不愿意管。
此后,狱警又以将赵佰亮等人“转化”,就给那些刑事犯减刑为诱饵,要求他们一个月完成定额“转化”任务,以给狱警的政绩抹粉,给他们的“转化工作(实则迫害)”报功,目的是为了欺骗上级,欺骗世人。
在中共这场对法轮大法的打压和迫害中,赵佰亮的家人也遭受巨大痛苦,《众亲人被送劳教判刑 一家老少困苦不堪》记录了赵佰亮的妻子和家人在早年遭受的株连迫害。
如今,已过半百的赵佰亮再次被绑架,并被非法批捕,牡丹江市公检法人员在企图司法陷害他。
(责任编辑:蒋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