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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议会关于在中国被捕的法轮功学员(爱尔兰居民)的问答
【明慧网2000年2月29日】
爱尔兰议会
2000年1月27日,星期四
提问 - 回答记录

被拘捕的爱尔兰居民

第60号:G.Mitchell先生提问外交部长和首相,是否对被在中国拘捕的爱尔兰居民将作陈述。(详情提供)[2035/00]

首相:贵代理人提问中所指的人,都是居住在爱尔兰工作或学习的中国公民。都是积极的法轮功学员,法轮功于去年7月被中国政府禁止。该4人于圣诞节前返回中国,根据他们中一人提供的消息,他们参加各种有关法轮功的活动,包括向或试图向中国政府申述对政府关于法轮功的政策。这些活动的结果是,他们被中国政府拘捕了。他们中的3人至今尚未得到中国政府的允许离开中国,而且我理解他们会处于各种形式的拘留,包括在他们各自的家庭住所的监视居住。他们中的另外一个被允许离开中国返回爱尔兰。

代理人不会怀疑爱尔兰以及其在欧共体的伙伴一直在密切关注中国政府对待法轮功学员的措施。我们曾表达对此事的关心并呼吁中国政府尊重个人包括法轮功学员的人权。我们一直强烈要求中国政府不要违背中国自己签署的联合国人权宪章的规定,尤其是有关言论,集会和结社的自由。我们并且表达了对众多的被拘捕和量以重刑的法轮功学员的高度关注。我们也表达了对中国民主党和基督教教堂成员的关注。爱尔兰最近一次提出的关注是在上个星期。

因为他们都不是爱尔兰公民,所以爱尔兰政府在此问题上不具备领事功能。因为他们是中国公民,所以他们属于中国法律范围,包括法轮功。

当日前一篇文章: 欧洲议会及欧共体关于保护法轮功学员人权的问答
当日后一篇文章: 南非之行(三)--东伦敦、Cape城、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