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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一个打给检察院的举报电话
文/美国弟子 毛慧芷
【明慧网2000年3月10日】

A (接线员): 喂?
B (大法学员):您好!我姓毛。我想反映一个情况。成都核工业部585所7名法轮功学员在一学员家中看电视剧<观世音传奇>。被闯入家中的公安拘留。家属到成都市武侯公安分局去问时,公安说,法轮功学员只要在一起就是犯罪。是这样吗?
A:你是法轮功学员吗?
B:是。
A:你叫什么名字?
B:毛慧芷。
A:你是那里的?
B:美国。
A:在美国有多少人炼法轮功?
B:不清楚,可能不到一万。
A:还不少。
B:不多。
A:你在美国那里?
B:你不要来调查我。你应该去调查我反映的情况对不对。
A:这个你要去问公安部。你是中国公民还是美国公民?
B:你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
A:你要是中国公民,你就要遵守国家法令。
B:我是中国公民,我知道宪法要反映人民的利益。
A:毛慧芷女士!你要是中国公民,我劝你不要再炼法轮功了。公安部已宣布法轮功是非法组织。
B:为什么?
A:这个广播,电视,报纸上都有。好长时间了。
B:你听得比我多,你说说为什么?
A:我跟你说:法轮功是非法组织。法轮功要推翻共产党的领导。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置人死亡……
B:法轮功没有组织。大家觉得好到一起炼炼功。有人帮忙找一个地方就是了。法轮功不会致人死亡的。我以前是一个癌前病变患者。我也没想用法轮功治病。别人给我一本书,我喜欢看这本书。看着看着病都好了。我就照着书开始炼法轮功了。法轮功学员学法炼功修自己,没有要推翻……(我的话被打断)
A:你可能没看报纸。你要多看《人民日报》。
B:报纸上是一言堂。把法轮功学员都抓走,关起来,不让说话。这样的报纸我怎么能相信呢?人有一句话叫:“兼听则明”嘛。(没回答)…… 我今天主要想 知道,法轮功学员只要在一起就是犯罪,有这样的事吗?
A:这个你得问公安部。
B:公安部的电话号码?
A:011……嗯……你自己去找。
B:怎么找?
A:你怎么找到我们的,你就怎么找他们。
B:?
A:毛慧芷女士,我告诉你,不要炼法轮功了。你是中国公民。不管你走到哪里,你也要遵守国家的法令。你在美国多长时间了?
B:不管在哪里,我也要炼法轮功。我在美国十多年了。早就可以是美国公民了。但我一直保持中国公民。因为我热爱自己的祖国。我希望我热爱的祖国强大起来。现在看来我应该申请美国公民了。我也希望你做事凭良心。人做的一切以后都要自己承担的。就说这些了。再见。
A:再见。

电话挂了。很久,我心里很难受。我觉得自己的善心不够。语气中夹着争斗心。道理也说得不透。大法给予我的,国内弟子用生命换来的一次弘法机会,我没做好。除了争斗心没去干净外,更主要的是我内心深处,很深很深的深处,还有着一颗保护自己利益不受伤害的心。

老师在长春回答问题时说:“……我们在修炼中,社会上和不同的人给我们制造方方面面的麻烦,我们都能针对不同的情况维护好大法,这不就是护法吗?至于说这些坏人,干坏事的人,如果他要能挽救的,我们劝说他,可能他说不定他还得度。如果他一意孤行,就这样干下去了,歇斯底里地这样干,那到一定时候,我们就会处理他。也可能是考验学员暂时利用利用他,等我们修炼结束,他自己做的一切他都得去偿还,这是肯定的。”(《法轮佛法》(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P102)

我离大法对我的要求差得太远了。与精进中的弟子相比更是无地自容。但我知道只要以法为师,在自己的心中下功夫。就一定会看到转动法轮乾坤正的时候。

当日前一篇文章: 加拿大学员的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