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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政府应为天安门自焚事件负责
文/吴泪
【明慧网2001年1月31日】 大年除夕的下午,天安门广场有5人自焚,新华社立即发表独家新闻,指称自焚者是法轮功学员,一时间成为全世界的新闻焦点。在经过一个星期的精心准备之后,新华社今天又炮制了“自焚事件始末”。而法轮功各地区的发言人则一致声称事件与法轮功无关,因为法轮功的书籍里明确反对杀生,并且法轮功学员一贯的做法是和平申诉。

其实,在人们都把注意力集中到自杀者的身份以及法轮功关于杀生的论述时,江泽民和他的帮凶必定长长地喘了一口气,因为人们已经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正是江泽民政府应该为自焚事件负责!

不论是什么人,不论他是下岗工人还是伸冤无门的绝望者,选在大年除夕到天安门广场自焚,是为了什么?很明显,在中国现在的环境中,他的苦难已经无法忍受!他对政府已经彻底绝望!他要用最残酷地结束自己生命的方式在全中国以至全世界面前,控告窃国贼江泽民!在江泽民的独裁暴政面前他宁愿死。

作为任何一个有人性的人,莫不对自焚者表示最凝重的同情,因为是无法排遣的痛苦使她放弃最可贵的生命,即便是被政府中个别人所欺骗、被用来作为陷害法轮功的“牺牲”,她也是承受了巨大的痛苦才得以结束自己的生命。任何对人民负责的政府,莫不为民众的自焚而愧疚和自责,因为是对现实社会的彻底绝望才让人选择死亡,而政府必须对社会负责!

但是,江泽民政府却做出了人性全无的拙劣表演。

把自焚者说成是法轮功学员,江泽民就以为既可以摆脱政府逼死人命的责任,又可以嫁祸法轮功以便为进一步镇压寻找借口。但是,明眼人都看得明白:

1、任何人在天安门广场上当众自焚,江氏政府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法轮功的声明不是简单的否认与自焚事件有牵连,而是提出了法轮功禁止自杀的根据,任何人都能在法轮功的书中找到;

3、江泽民疯狂地给法轮功抹黑的同时不要忘了,在此之前,面对中国政府18个月的残酷镇压,所有的法轮功学员的应对都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4、即使人们因为缺乏对法轮功的了解而轻信了新华社的说法,也正好说明,中国政府的非法镇压已经到了逼死人命的程度了!

5、把一个本该由政府承担责任的自焚抗议事件,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慌忙地把责任推到法轮功头上,只能表现出江泽民当局的人性全无;

6、经过一个星期的精心准备之后,把一个明显的极端抗议事件,描绘成神魂颠倒的人“自杀升天”的闹剧,并把罪名强加于被其长期残酷镇压的法轮功头上。对于能够证明“小麦亩产10万斤”、“国家主席是叛徒”,并让邓小平当年在自己所犯罪行的确凿证据面前都不得不保证“永不翻案”的新华社,在几个已经烧得生命垂危的老百姓身上,什么样的“人证、物证”不能得到?

7、在毫无人性的残酷镇压面前,法轮功学员放下生死的坚定表现,正是对摧残生命的恶行的抵制,绝不是轻视自己宝贵的生命。江泽民数月来赤膊上阵,直接下令,教唆全中国公安干警、各级地方政府:对法轮功学员“打死白打,打死了算自杀”、“怎么打都不过份”,等等,人们不难看出这次以“自焚事件”来诬陷法轮功和那些“指示/指使”同出一辙,都是他们人性尽失、天良尽丧、蔑视法律和人权的集中暴露。

可悲!人民用生命对独裁者的控诉,却被独裁者用去诬陷无辜!

可卑!江泽民蔑视人民生命的痛苦,却把自己的无耻嫁祸与人!

当日前一篇文章: 一个有良心的中国人对自焚事件的看法
当日后一篇文章: 明报:简鸿章指北京张冠李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