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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论:对法轮功杀气腾腾有害无益
【明慧网2001年5月31日】苹果日报2001年5月30日评论:

经常就亚洲各地营商环境作评估的一家顾问公司昨天发表了一份最新的报告,报告的重点是比较亚洲十二个国家及地区的治安及法律制度。从评比的结果看,香港在这两方面的表现都相当优异,仅仅比「劲敌」新加坡略为逊色。而若果单论警队的质素及水平,香港更是最出色的地区,因为香港警队能成功降低罪案率特别是涉及枪械的案件。

港法轮功守法

对于报告的评估,我们基本上是同意的,因为不管是跟亚洲区或是全世界其他城市相比,香港都是一个很安全的城市,都是一个治安良好的城市。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当然有很多因素配合,包括跟内地执法部门的紧密合作、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多种多样的申诉渠道等,但警队的努力也是功不可没的。但是报告除了赞赏本港警队成功维持治安外,也提出了一个疑问,就是为甚么在这样平和安全的环境下,特区政府还要杀气腾腾地要对付法轮功组织及成员呢?事实上这不仅仅是撰写报告者的疑问,也是公众的疑问。

谁迫他们自杀

不管从甚么角度看,香港的法轮功组织及成员都没有对社会秩序及公众安全构成威胁。他们顶多只是在公众地方练练功、打打坐,又或是在街道上派派传单,介绍他们的想法;他们甚至连抬棺游行或冲击警方的保安安排也不曾试过,每次游行请愿都事先通知警方。像这样和平有序的团体,特区政府高层特别是特首董建华先生却一再把人家打成「邪教」,甚至要研究立法加以取缔。这究竟是为了甚么呢?难道是为了显示紧跟中央路线的忠诚吗?

至于一直被董先生以至北京政府视为罪证的「自焚」事件,我们认为王岸然先生星期一在本报专栏中的一段话是最佳的反驳。他说:「是谁迫令他们自杀?是迫害他们的专制政权!不怪责迫害他们的极权政府,反而责难以死相谏的良民,董建华究竟有没有是非观念?」是的。还有比这更颠倒是非的指控吗?

究竟特区政府会否真的痛下杀手,罔顾公民自由及权利、罔顾一国两制悍然立法取缔法轮功是谁也说不准的事。即使最终政府碍于公众及国际社会的压力放弃这记「撒手」,但特区政府高层那种杀气腾腾的言论已对香港的形象造成极大的损害。这样的损害不管花多少钱作宣传推广、设计新标志都是难以弥补的!

当日前一篇文章: 纽约州18区州参议员致法轮大法学员的信
当日后一篇文章: 参考资料:劳教制度违宪拟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