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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三家劳教所揭发自己犯法
文/雪松
【明慧网2001年6月6日】马三家劳教所邀请外国媒体“参观”、“采访”,真可谓黔驴技穷,孤注一掷的又一“绝唱”。

不管马三家劳教所怎样精心布置与掩饰,还有讲一些“比亲人还亲”等肉麻话,也掩盖不了其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戏就是戏,假的就是假的。这场戏演得虽然热闹,但戏的导演兼主角却意料不到自己在向世人揭发马三家劳教所违反宪法,执法犯法。

劳教所是关押有违法行为人的地方。为什么关押着成百上千的法轮功学员?他们犯了哪门子法?衡定他们犯法的标准是什么?他们习炼优美缓慢、祛病健身的养生之道,为国家节省医疗费何罪之有?崇尚真、善、忍之美德,修心养性,做好人,妨碍了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什么时候取消了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天赋人权?法轮功学员按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力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帮助国家和政府纠正缺点和错误,却被抓、被打、被关押。尽管戏中有人说“我们没有用手铐,没有用电击棒,没有殴打学员。”但是把一千多没犯法的良民关起来就已经是违法了。执法机关是制裁坏人的专政工具,以此来整治好人,岂不是执法犯法吗?

名曰“转化”,亦即通过思想教育、疏通、引导,达到改变一个人的思想或信仰的目的,既然叫“转化”,它就不应该是一厢情愿的,更不能是强制性的。否则就不要美其名曰叫“转化”,而应该叫强迫或叫强奸民意。把一千多人关起来,强盗式地逼学员放弃自己的信仰,逼迫其接受自己的思想理念,这难道不是已经违反了宪法信仰自由的精神了吗?“转化”的本质说白了;就是法轮功学员真、善、忍的理念不符合江泽民一伙的口味。那当然啦,真、善、忍就象一把高悬的明镜,能区分真正的善与恶,好与坏,而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它就是坏,它就是毒,它就是邪,就象那个毒药一样,你叫它不毒人,它做不到,它就是这样的东西,...”。(《在2001年加拿大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上的讲法》)一旦全中国人人都学法轮功,他就没法“统一思想了。”人人都用真、善、忍这把尺来衡量是非曲直,大家都头脑清醒,这不等于砸他的饭碗吗?因为他就是靠骗靠懵靠耍流氓无赖手段过日子的。

马三家劳教所认定在押和曾经被押的法轮功学员有违法行为,那么请拿出证据来。法律可不是儿戏。对违法人的定罪必须有一个符合宪法的衡定标准,而且犯人被关押前必须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法律程序,马三家劳教所敢堂堂正正地说有经过这些程序吗?

奉劝那些喜欢演戏的人,最好拍戏前三思,免得“戏”演过头了无法收场。

当日前一篇文章: 澳洲悉尼大法弟子中国领事馆前和平请愿
当日后一篇文章: 我为港人忧与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