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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教师写给襄樊市江汉公司领导的信
【明慧网2002年1月7日】

襄樊市江汉公司各级领导:你们好!

我叫刘伟珊,现年45岁,壮族。77年由“知青”考入大学,毕业后在汉江机械场子弟学校教书,曾教过英语、化学、音乐、地理、历史等学科,多次被评为厂级先进及“省工办”级先进,所教学生有的在厂内,有的在国内,有的在国外工作。

我父亲是中共党员,国共内战英雄,59年全国劳动模范,首届“南行”毕业生,曾在沈阳飞机制造公司、西安庆安公司工作。75年调至汉江厂,77年病逝。我母亲88年去世。

我于98年12月被迫离婚,因我自幼接受古典教育,所以坚定地选择了洁身自好的独身之路。然而面对我倾心付出的婚姻的破裂,一无所有的我精神几乎崩溃,几度想要自杀,绝望中,一本《转法轮》送至我手中,看到师父说:“炼功人不能杀生。”顿时,新生的力量注入我全身。从此,业余时间我如饥似渴地拜读《转法轮》,半个月内,同事们目睹我换了个人似的。更没想到,三个月内,我一身病也奇迹般地消失了。

晴空霹雳!我炼法轮功未满三个月,99年7月20日,少数当权者一意孤行,开始诬蔑、迫害法轮功,我天生胆小,明知法轮功是千古奇冤,也不敢上北京洗雪冤屈。但我厂党委书记胡代新却升级加压迫害我,先是厂内软禁,后来2000年12月16日,胡代新以“到校上课”为由,在校园内对我非法诱捕,我高呼救命,正在补课的师生不敢营救。我被非法捕至襄樊市所谓的“法教班”。我生平未见过这种流氓手段非法诱捕,愤怒中,我誓死捍卫我的人格、人品、人权和正义,遭到襄樊市公安局政保科长聂小武的毒打、捆绑、踢跪于地(目击证人三人以上),而后非法押至汉江派出所留察两夜三天,再非法行拘15天,逼我交费450元。拘至12天时,由于超高压迫害致使我身心极度受损,被救护车送进襄樊市一医院心脏内科急救,住院二十天,共花药费三千余元,我被迫出医药费近一千六百元。从小体弱多病,常住医院,且94年做过胆囊摘除手术的我,修炼法轮功以后,仅此一次住院用药,这真是:炼法轮功没病,受邪恶迫害要命。接着在我上班期间,胡代新非法停发了我三个月的工资(2001年元月给我生活费150元,二、三月各给我300元)。

更不可思议的是:2001年7月3日,胡代新让厂保卫科长倪国刚造谣说我在厂“七一”歌唱晚会上喊口号。汉江派出所接到报告后,龙警官于7月17日在我到市江汉公司苦诉生活费不足,胡代新不给解决,请求上级领导帮助,被江汉公司非法举报公安局时,赶到江汉公司,让公司保卫人员将我从女厕所挟持到保卫科,并以“襄樊市政府有事要问,24小时内必须返回”为由,将我从江汉公司骗捕至襄樊市劳教所。在非法关押的61天中,由于我伸张正义,被非法关入小号牢笼五天,我不畏惧死亡,连续四次绝食抗议,在我生命垂危时,于9月16日无条件释放。胡代新不甘心失败,以权压法,从2001年9月起再次非法停发我的工资,只给月生活费150元,我独身一人,无任何经济外援,只好在汉江厂家属区挨门要顿中午饭,但这并非长久之计,难道我坚修法轮功不做叛徒,就必须饿死?冻死?我在汉江厂苦诉无门,特写信请求帮助。

自99年7月20 日以来,胡代新还非法停发过我厂徐秀英、王良霞、周景文、陈锡南、陈川炜等法轮功修炼者的工资(三个月至十几个月不等)。陈锡南于2000年12月遭胡代新非法诱捕,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襄樊市劳教所内。

国家政策是人定的,制定政策的人有问题时,国家政策就会出问题。我们大法弟子本着善念指出国家政策中的问题,我们无罪。谁打击迫害善良的大法弟子,天理不容。党内制定错误政策的极少数人,才是败坏党风,断送党的败类!

当权者镇压手无寸铁的好人、平民百姓已长达两年六个月之久!我们大法弟子没有参与政治,无论我们走到天安门还是去了中南海,还是在各种环境中向人们讲清真相,如果邪恶不去迫害我们,我们根本就不会向人们讲什么真相,我们也不认为现在的上访与讲清真相是干扰任何人。在不公的对待下得允许人说话,这是人的最基本权利。全球大法弟子一条心,不同的语言,不同的民族,不同的肤色,不同的国籍,“真善忍”把我们连在一起。全世界任何国家、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无法阻拦大法弟子对“真善忍”的信仰,因为“大法修炼的学员对于宇宙真理的认识是理性与实践的升华,人类无论站在任何立场上否定高于人类社会一切理论的宇宙法理都是徒劳的。”(经文《再论迷信》)

仅仅是为了选择一种自我健康的生存方式,为了保证自身能做好人,为了宇宙真理--“真善忍”的信仰,两年六个月来,大法弟子承受苦难和迫害,坚持以非暴力回敬暴力镇压,没有一例用暴力相抗的例子,创造出震撼世界的如此不凡的、声势浩大的、旷日持久的、高贵完美的和平境界和震古烁今的历史奇迹!

感天动地自有感天动地的威力。人做天看,人不治天治,人不报应天报应。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世人将会亲自见证善恶必报的天理。

强制改变不了人心,宇宙大法“真善忍”坚不可摧。还我工资、还我正义、还我清白!各位领导们,当你为正义、善良、纯正的大法弟子说句公道话时,可终身抚慰你那颗善良的心,并且必将得到善报与福报。

两年六个月的非法拘捕关押打罚,不但把我锤炼得无私无畏,而且让我心甘情愿地把生命溶于法中,因为两年六个月来是《转法轮》给了我生命、智慧和力量,使我战胜了被迫害中的一个又一个巨难。而今我是:头可断,血可流,“真善忍”不可丢。人生在世谁无死,丹心捍卫“真善忍”。

大法弟子刘伟珊
于2001年12月26日

当日前一篇文章: 十五岁大法弟子:做我的笔友不能反对法轮功
当日后一篇文章: 持之以恒地向友人讲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