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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星报:香港感到了来自中国的寒流
【明慧网2002年12月17日】

昨天,抗议者们游行集会反对香港的反颠覆法提案,该行政区在北京指示下已提出全面的新国家安全法,香港的人权组织担心该法律可能是自1997年这一前英国殖民地归还中国统治以来,对公民自由构成的最严重的威胁。(路透社记者KIN CHEUNG)

多伦多星报亚洲分社记者马丁-里格-考恩12月14日撰文描述香港23条立法引发的忧虑和抗议。

文章说,香港这个以赚钱为主的非政治地区再也不同以往了。银行家们和工会成员们正联合起来;人权团体和商会在从事共同的事业;天主教教会与法轮大法并肩作战;谨慎的外交家们加入了新闻记者的行列;各界人士一起拉响了警报。

是什么原因使得如此众多的难以驾驭的力量突然结成联盟了呢?那是来自大陆的寒风疾流──在北京的授意下,特区政府提出立法通过涉及范围极广的国家安全法以囚禁任何被指控为“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

一份六十二页充斥法律术语的文件,触发了前英国殖民者把主权交给中共后最大的政治风暴,岌岌可危的是“一国两制”,而这个制度是1997年交接时保证香港普通法传统五十年不变的基础。

独立立法委员,前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奥德雷.欧(音译,Audrey Eu)警告说:“这[立法建议]是把大陆的制度引伸到香港的桥梁。”

这份新的咨询文件读起来象游戏计划书,以便将来香港触犯了中国的政治敏感性时,可以进行镇压。

确实如此,章节的标题说明了一切:叛国,煽动叛乱,分裂,颠覆,盗窃国家机密,禁止外国组织。

在英国女王离去的五年后,老大哥从大陆冒了出来,在这座海港城市投下了可悲的阴影。

民主党创始人,资深立法委员马丁.李指控说,该提案等于在香港政治自由的“棺材上,打上最后一条铁钉。”

如果香港当地的团体与被北京认为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大陆组织有紧密联系,这些团体就可能会被禁止。活动家们担心已被大陆认作是XX的法轮大法(也称为法轮功),可能有朝一日在香港成为被打击的目标。

亲民主的政治家们也担忧,如果中国认定他们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他们会由于同国外组织的联系而被起诉。李表示,这种镇压是“特区政府立法提案中最邪恶的部份。”在采访中他指出:“提案一旦成为法律,中国只要一纸文书,就能除掉任何它不喜欢的组织。”

李和其他法律专家说,不仅高知名度的异议人士有理由感到容易成为被伤害的目标,而且普通百姓也会出乎意料地受到影响。警方会获得新的权力,在某些情况下,无需许可证就能对私人住所进行搜查。

甚至拥有香港居住权的加拿大人如果被发现在国外挑起反中国的活动,也可能在返回香港时被逮捕。

为什么在享受了五年的政治和谐之后,香港突然进行大肆封杀了呢?

部份原因是由于这是交接中未完成的事宜,即1997年到期之前,英中双方谈判者因未能解决而遗留下来的法律起草问题。香港小宪法即基本法的第23条规定香港必须在将来某时“自行制定法律”维护国家安全。

在香港爆发了抗议1989年天安门大屠杀的大示威之后,中国坚持要增加这一条款,如果实施的话,新的法律武器将防止香港再度成为反大陆的不安定源泉。

评论家们承认香港必须实施基本法,但认为香港地方官员太过份了,本来只需要更新或修改现有法律,港府却大动干戈。

然而国家安全法的可怕之处刺激了香港原本驯服的百姓,同时把特区的民主匮乏暴露无遗。

许多人感到愤怒,香港没能按基本法规定的那样,“自行”制定法律,却选择同北京密切协商以投其所好,造成的结果是削弱香港的司法独立性,通过法令将其屈服于北京专制独裁的嗜好。

评论家们也批评说,香港匆匆制定镇压性法律,却不愿接受基本法中对民主化的要求。好斗的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把民主说成是一种靠不住的、评价过高的体制,这种体制使纳粹德国的希特勒掌握了权力。此话一出,这场辩论急剧引起注意。

叶刘淑仪最近在给大学生演讲中说:“希特勒是靠民主选举掌权的,他杀害了七百万犹太人。”然而她却只字不提纳粹的滥用职权和威胁手段,令他当上了德国总理。

在语出惊人之后,叶刘淑仪又激烈地为中共的人权记录辩护,宣称北京是可以信任的。

她不顾在中国大陆囚禁着数千名政治犯和新闻记者这个事实,告诉持怀疑态度的立法委员们:“大陆已向我们保证,在中国没有人因为政治犯罪而被起诉。”

当大陆副总理钱其琛厉声说任何反对国家安全法的人都是“心中有鬼”时,几乎没人感到安心了。律师们迅速反驳说提案细节中有鬼。

民主党的李[柱铭]说:“政府意识到,如果他们告诉你细节越多,你见到的鬼就越多。”

叶刘淑仪坚持说她的提案中的煽动叛乱和叛国罪同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的现存成文法几乎没有不同,但这种说法已引起法律学者和政治分析家的强硬抗议,他们指责特区政府从外国法规中断章取义。

在香港开业的加拿大人权律师马克.戴利表示,更贴切地说,香港和中国不是民主国家,因此用西方作为参照能产生严重的误导。

他指出:“这是错误的比较,这里不是在谈帐单和结余的问题。”戴利是香港律师会宪法事务委员会成员,发表了一篇批评这份立法提案的文章。

这里的选民同加拿大选民不同,如果这里的政客们践踏民权或滥用权力,香港选民们无法把其政府赶下台。戴利也指出,加拿大的煽动叛乱法律已处于废弃不用状态;而香港却正在强化其法律以威吓反政府煽动,而且实行比中国大陆的法规更为严厉的惩罚。

曾经在安大略省司法部工作过的香港大学法律教授西蒙.杨指出:“最终,我们这里将没有真正的民主。”

对于特区政府断章取义地引用加拿大法律作为支持安全法的论据,杨也提出质疑,如声称加拿大最高法院否决任何单方的分离权利,事实上,加拿大人认为分离是政治性事务,而不是在法庭上定罪的案件,不能把分离主义支持者投入监狱。对比之下,中国强硬地反对西藏或台湾的分离,经常痛责达赖喇嘛和台湾国民党是“分裂主义者”。

杨说:“他们完全不提在[加拿大]法庭判决中提到的限定条件。”

提案中另一项有争议的内容是,如果新闻记者拒绝揭出“未经许可透露保密消息”的来源,就会以盗窃[国家机密]罪起诉他们。这项提议引起的警觉是,任何对自由信息流通的限制会触发新闻媒体从香港迁移出去,并阻碍大银行和其它商业在这里继续经营。

加拿大总领事馆昨天发表一项公开声明,明显警告说立法必须符合国际人权条约。

加拿大的声明说:“我们将密切注视立法草案中用词的确切含义,尤其是…这些条款对言论和结社自由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扩大警方权力的适当性。” 英国和美国政府也表达了类似的立场。

公众也开始变得警觉,昨天一项新的民意测验显示对新闻自由和政府侵权的关注程度在上升,相当大多数的人要求政府将更多的细节提交公众辩论,而不是匆忙地送交立法委员会。

民意测验专家迈克尔.德高利尔说:“他们踢醒了沉睡的人们,社会受到这件事的深度影响,变得极端对立起来…我想,我们遇到的事非常严重,担忧程度在上升。

但特区政府没有退缩的迹象。本周,亲北京的立法者击败了民主阵营一项谴责该提案的提议,显示出特区政府明年提交草案作最后表决时,将会搭其同志的顺风车,轻而易举地得以通过。

当日前一篇文章: 来自柏林的呼声:释放熊伟,立即停止香港23条立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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